常文广新〔2009〕128号
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
根据常人发〔2005〕46号文件精神,经审核,同意确认李栋梁等同志具备初级专业技术资格:
助 教(4人):李栋梁、刘 爽、陈丹斐、石春林
助理馆员(1人):闫瑞彬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