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索 引 号:014109779/2010-00092
主题分类:文秘工作 体裁分类:决定 组配分类:其他 市文广旅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文广新〔2010〕199号
产生日期:2010-12-24
发布机构:常州市文广新局
发布日期:2011-01-11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关于表彰2010年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保卫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常文广新〔2010〕199号

基层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10年,各单位、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治安内保条例》,在实施安全保卫目标管理、落实各级安全保卫责任制、组织安全保卫专项整治、强化安全保卫教育培训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单位内部的治安稳定和生产安全工作作出了努力,涌现了一批安全保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为鼓励先进,促进文广新系统安全保卫工作取得更好成绩,经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先进集体:常州艺术高等职业学校、常州大剧院、常州博物馆、常州市文物保护管理中心、常州吴青霞艺术院。

  先进个人:许法良、王爱国、范雄壮、李文孝、李祖蔚、李水英、侯涤、蔡锦鸿、金扬、李文功。

  希望受表彰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立足本单位和本岗位,在新的一年里开拓创新,扎实工作,为安全保卫工作作出新贡献。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