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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同意常州城建职业技能鉴定所增加鉴定职业(工种)的批复 常劳社培〔2009〕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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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城建职业技能鉴定所: 你所《关于增加职业技能鉴定职业(工种)的请示》收悉。经评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所增加古建木工、古建瓦工、古建油漆工鉴定职业(工种),鉴定等级为国家职业资格五、四、三级。 二、鉴定范围:常州地区。 希望你所严格执行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管理规定》、《江苏省职业技能鉴定实施办法》等规定,进一步完善鉴定设施,严格考务管理,规范鉴定程序,加强考评员队伍建设,大力开展面向社会的职业技能鉴定,确保鉴定质量。 特此批复。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三十日 主题词:鉴定 增设工种 批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