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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调整国债转贷项目工作职能的通知 常财库〔2006〕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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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财政局文件 常财库〔2006〕15号
各辖市、区财政局、市各有关部门: 为了加强国债转贷资金管理,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国债转贷资金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转贷地方国债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苏财库〔2004〕15号)精神和要求,经研究决定:从 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三十一日 主题词:国债 转贷 调整 项目 通知 常州市财政局办公室 共印50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