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38455/2022-00028
主题分类:医药管理 体裁分类:通知 组配分类:其他 市医疗保障局:本机关政策文件
文件编号:常医保价格〔2022〕15号
产生日期:2022-02-23
发布机构:市医疗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2-02-28
废止日期:
内容概述: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
关于转发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常医保价格〔2022〕15号

溧阳市医保局、各医保分局、卫生健康局,市各相关医疗机构:

现将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二类、三类公立医疗机构应严格按《通知》规定做好收费数据库调整。根据《关于调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服务价格的通知》(常价医〔2018〕44号),一类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按附件2执行。

(二)各辖市(区)医保、卫健部门要密切关注医疗机构价格调整执行情况,规范医疗机构收费行为。各类公立医疗机构应按规定做好价格公示等工作。

本通知自2022年3月1日起执行。

附件:1. 省医疗保障局 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调整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苏医保发〔2022〕6号)

          2. 常州市一类公立医疗机构部分临床诊疗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

常州市医疗保障局          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2年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