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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政府关于新北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实施方案的批复 常政复〔2020〕11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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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关于申请批准常州市新北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试行)的请示》(常新政〔2020〕100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常州市新北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实施方案(试行)》。你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机制,严格按实施方案明确的目标要求和重点任务,积极稳妥扎实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相关工作。 特此批复。
常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