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居民生活】2005年,全市市区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14589元,人均消费性支出10718元,分别比上年增长13.4%、8.5%,实现居民收支增长与经济发展的基本同步。
收入方面。1.工薪收入仍然是居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各级党委政府把实施“富民工程”、提高居民收入作为工作重点,采取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制度、提高企业最低工资标准、加大打击拖欠员工工资行为等多项政策措施,切实保障企业职工工资性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全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薪收入9854元,增长4.3%,占居民家庭总收入的6.2%,比重下降0.5个百分点。在工薪收入中,人均工资及补贴收入为9628元,增长2.5%;其他劳动收入为226元,上升3.2倍,居民从事第二职业、兼职所得收入有大幅度提高。2.经营性收入比重明显上升。截至年末,本市每百户居民家庭中有15人从事个体劳动,增加15%;居民家庭人均经营性收入1844元,增长1.24倍,其增幅远远高于工薪收入的增长幅度。全年经营性收入在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中所占比重达12.6%,提高6.2个百分点。3.转移性收入保持平稳增长势头。由于国家多次上调离退休金标准,市政府采取一系列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离退休人员离退休金的按时足额发放,使离退休人员的收入水平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市区居民家庭以离退休金为主要内容的转移性收入保持平稳较快增长,居民人均转移性收入3840元,增长14.5%全市离退休人员平均收入2922元,人均保险收入25元,分别增长9.7%、2.69倍。其中人均失业保险金收入20元,增幅达4.09倍。
消费方面。1.食品消费比重略有下降。全市城镇居民人均购买食品支出为3848元,增长4.8%;恩格尔系数为35.9%,下降1.3个百分点,表明全市城镇居民整体生活水平开始由小康型向富裕型迈进。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在外饮食支出925元,略为下降。2.交通通讯消费方兴未艾。全市人均交通通讯支出1309元,增长10.9%,在居民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达12.2%,提高0.2个百分点。其中人均交通支出为787元,通讯支出523元,分别增长13.2%、7.6%公共交通的迅速发展以及中心城区“限摩令”的出台,一方面增加居民家庭购置交通工具的费用,另一方面也使市民外出较多地选择公交车、出租车等方式,居民家庭的交通费支出明显增加。全市城镇居民购买家庭交通工具的支出人均为363元,下降2个百分点,其中人均购买电动自行车73元,人均交通费用174元,分别增长58.9%、11%其中人均公共交通费用为47元,人均出租汽车费用38元,分别增长12.9%、27.8%移动电话在居民家庭中得到普及,年末每百户城市居民家庭拥有固定电话138部、移动电话131部,分别增加29部、13部;城镇居民购买手机等通讯工具人均支出129元,人均电信服务支出达393元,分别增长21.6%、3.6%3.衣着消费增长迅猛。城镇居民人均衣着消费1041元,增加361元,增长53.1%,衣着消费占生活消费支出的比重从6.9%上升到10%衣着消费中时装化、名牌化、个性化倾向更加明显,成衣化倾向成为主流。城镇居民人均购买服装费790元、鞋类费67元、其他衣着用品费33元,分别增长53.7%、34.3%、60.6%4.医疗保健消费刚性增长。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衣食无忧后的城镇居民对健康也越来越重视,购买保健器具、滋补保健品,使居民医疗保健支出不断上升。2005年,全市城镇居民家庭人均医疗保健支出达815元,增加139元,增长20.5%,在居民家庭消费支出中所占比重也由6.8%上升到8%其中医疗费增长最快,人均消费达273元,增长75.4%,其余依次是购买滋补保健品和药品支出,人均消费分别为128元和394元,增长6.3%和3.8%(舒京文)
【农村居民生活】2005年,本市农民收入继续保持较快的增长幅度,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7002元,比上年增长12.3%,连续第五年进入全省前三名;农民人均生活消费为5712元,增长19.2%
收入结构优化、质量提升。农村住户抽样调查数据显示,全年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为4356元,家庭经营收入为2123元,财产性收入达254元,转移性收入为269元,分别增长13.2%、4.3%、79%、28.3%农民自给自足的实物纯收入人均为432元,下降17.6%;人均现金纯收入6570元,增长15%,占农民人均纯收入的比重则由91.6%提高到93.8% 。
饮食消费结构继续优化。本市农民人均食品消费为2273元,增长12.8%,占农民生活消费总支出的比重(恩格尔系数)为39.8%,下降2.2个百分点。农民全年人均谷物消费315元,下降3.3%;人均肉禽蛋奶及制品支出553元、水产品支出174元、烟酒支出354元、蔬菜及制品支出190元,分别增长20.5%、25.4%、36.7%和6.7% 。
耐用消费品普及度上升。本市农民人均家庭设备及用品消费为349元,增长42.4%农民家庭耐用消费品数量、档次逐年提高,年底,农村每百户家庭拥有电冰箱73台、洗衣机94台、空调机78台、抽油烟机43台、微波炉45台、热水器69台,数量均有较大幅度的提高。
农民医疗负担有所加重。全市农民人均医疗保健消费376元,增长35.6%,增幅比生活消费高出16.4个百分点,其中人均购买药品支出192元、医疗费用支出162元,分别增长20.3%、54%农民医疗保健费用在消费中的比重达6.6%,提高0.8个百分点。(罗志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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