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2010年,全市财政部门积极发挥财政政策资金的导向作用,争取部省资金33.92亿元,比上年增26.64%,超额完成目标。兑现支持企业发展的财税优惠政策184.33亿元,比上年增18.95%。其中,增值税抵扣30.18亿元、增值税其他优惠政策优惠额6.8亿元、出口退税91亿元、企业所得税优惠减免25.85亿元,分别增59.18%、25.69%、55.73%和17.1%,营业税及其他小税种优惠30.5亿元。增值税抵扣额占全省抵扣总额的8.46%,居全省辖市第四位,出口退税增幅居全省辖市首位。落实“一核八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优惠总额17.8亿元,市本级预算安排支持科技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的资金达10亿元,分别增49.5%和52.9%。
大力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安排服务业和旅游发展资金3800万元,安排动漫和软件专项资金4000万元。兑现担保奖励金2230万元,引导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担保142.55亿元,推动了全市经济结构调整。
全市财政部门全面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安排支农支出17.58亿元。继续完善惠民政策,落实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教育、文化、体育、环境保护、住房保障和公交优先等民生保障投入131亿元,切实保障了人民生活的投入需要。
11月,常州市协税护税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成立,市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发改委等34个部门和企业出席了成立大会。常州市的协税护税工作进入了新的阶段。
【常州市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常州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预算为241.8亿元,实际完成286.18亿元,完成预算的118.35%,比上年增收70.29亿元,增长32.56%,增幅分别比全省、苏南的平均增幅高6.2个、9.5个百分点。其中,税收收入237.74亿元、非税收入48.44亿元,分别增收51.82亿元、18.47亿元,分别增27.87%、61.65%。税收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83.1%,居全省辖市第四位;市区、市本级分别完成239.15亿元、34.5亿元,分别完成预算的120.21%、148.71%,分别增33.87%、40.5%,分别增收60.51亿元、9.95亿元。
税收收入中,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和契税五大主体税种是全市财政增收的主要来源,分别完成39.96亿元、64.97亿元、35.8亿元、14.53亿元和27.22亿元,分别比上年增6.59%、28%、49.46%、35.33%和49.18%。五大主体税种增收总额占一般预算收入增量的58.75%,比上年提高2.76个百分点。武进、新北两区的增量、增幅均处于全市辖市区领先位置。
2010年分地区财政收入预算执行情况一览表 |
单位:万元 |
地 区 |
地方一般预算收入 |
比上年 |
财政收入 |
比上年 |
增减 |
增长(%) |
增减 |
增长(%) |
全 市 |
2861788 |
702900 |
32.56 |
8416705 |
1599479 |
23.46 |
其中:市本级 |
345022 |
99453 |
40.50 |
1828202 |
124885 |
6.83 |
武进区 |
851900 |
223100 |
35.48 |
2554927 |
516750 |
25.35 |
新北区 |
560812 |
148042 |
35.87 |
1584426 |
529698 |
50.22 |
天宁区 |
294222 |
63961 |
27.78 |
501845 |
87887 |
21.23 |
钟楼区 |
270180 |
57530 |
27.05 |
484722 |
85293 |
21.35 |
戚墅堰区 |
69344 |
13016 |
23.11 |
146988 |
18981 |
14.83 |
金坛市 |
180280 |
39458 |
28.02 |
515456 |
102442 |
24.80 |
溧阳市 |
290028 |
58340 |
25.18 |
800139 |
133543 |
20.03 |
|
【常州市财政支出预算的执行情况】 2010年,全市各部门严格执行年度部门预算,确保部门预算的约束力和严肃性,强化落实党政机关厉行节约的各项规定,控制一般性支出,压减会议、因公出国、公车购置、公务接待等支出,降低了行政成本。重点保证民生和经济发展支出,继续加大对农业、社会保障和就业、卫生惠民工程、教育和文化体育事业的投入,全力保障省十七届运动会顺利召开。加大经济发展投入,大力推动“一核八园”创新型园区和创新投入体系构建的建设,支持科教兴市、人才强市战略,扶持节能环保产业,支持现代服务业发展提速,促进结构调整,推动经济转型。发挥财政调控职能,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扩大内需,全年发放家电、汽摩下乡和以旧换新等补贴资金2.14亿元。
2010年,全市财政地方一般预算支出预算为214.29亿元,其中市本级为81.64亿元。由于上年结转、省下达专项经费以及年度追加预算等因素,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算调整为307.77亿元,其中市本级调整为102亿元。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完成281.44亿元,其中市本级完成92.73亿元,分别完成调整后预算的91.45%、90.9%,分别比上年增支62.69亿元、23.98亿元,分别增28.66%、34.89%。
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上年结余收入、调入资金,减去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支出、预计上解上级支出等收支相抵后,预计结余(含结转)12.66亿元,其中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加上预计上级补助收入、下级上解收入、上年结余收入和调入资金等来源合计204.31亿元,减去市本级财政一般预算支出、上解上级支出、补助下级支出等,支出合计193.88亿元。年终累计结余10.43亿元,其中专项结转8.43亿元、净结余2亿元。2010年全市财政实现收支平衡。2011年2月19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批准市政府提交的2010年度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2010年分地区财政支出预算执行情况一览表 |
单位:万元 |
地 区 |
2010年度预算 |
2010年实绩 |
占年度预算(%) |
比2009年 |
增减 |
增长(%) |
全 市 |
3077682 |
2814401 |
91.45 |
626936 |
28.66 |
其中:市本级 |
1020053 |
927259 |
90.90 |
239845 |
34.89 |
武进区 |
861604 |
715816 |
83.08 |
158147 |
28.36 |
新北区 |
301632 |
301632 |
100.00 |
81754 |
37.18 |
天宁区 |
125930 |
123841 |
98.34 |
29847 |
31.75 |
钟楼区 |
145874 |
145874 |
100.00 |
27219 |
22.94 |
戚墅堰区 |
45777 |
43682 |
95.42 |
5682 |
14.95 |
金坛市 |
229935 |
221616 |
96.38 |
34627 |
18.52 |
溧阳市 |
346877 |
334681 |
96.48 |
49815 |
17.49 |
|
【财政改革】 年内,市财政部门按照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监督、绩效评价“四位一体”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共财政制度。继续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完善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清理预算单位账户,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账户管理;健全财政运行分析体系,提升分析预测质量,修改预算执行管理系统,完善协税共享工作平台。推进政府采购改革,对部门集中采购机构首次引入考核机制,颁布《常州市政府采购专家评审规则》,制订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扶持措施。创新、完善投融资管理办法和财务总监管理办法,制订了投融资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促使投融资公司建设资金动态平衡,向7个市级投融资机构派驻了财务总监,加强对社会中介机构参与城建项目审计的质量跟踪和对城市建设风险准备金的管理,进行了债务风险预警。稳步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完成对职业教育支出、社区卫生支出、科技成果转化专项引导资金的绩效评价工作,制定了市本级财政预算绩效目标管理工作方案和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暂行办法。积极探索乡镇参与式预算管理改革,设立参与式预算改革引导资金,在9个试点乡镇进行了参与式预算试点。
【财政监督】 2010年,市财政部门查处单位违规资金1.2亿元,其中补交财政专户667万元、补交税金109万元、收缴违规资金90万元。完善财政“大监督”格局,加强对财政政策执行、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通过组织综合检查,纠正行政事业单位在部门预算编制和执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和单位会计执法等方面的违规行为。按照省纪委、财政厅的要求,开展了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社团“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
【政府采购】 年内,常州市政府采购总额为48亿元,比上年增14.18%,比预算价节约资金13.86亿元,资金节约率22.41%。年内,全市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评审活动,制订、执行了《常州市政府采购评审工作暂行规则》和《常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使用情况评价考核暂行办法》,明确了采购工作流程,减少评审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要求对偏离平均分值±8%作出书面说明,增加由招标采购单位复核的程序,努力杜绝因评审小组疏忽造成的差错。
【财政支出绩效评价】 2010年,市财政部门对城市社区卫生、中等职业教育、科技成果转化引导资金等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重点考察市区20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含下属63个卫生服务站)及16所公办中等职业院校的绩效发展、评价问题改善、政策建议的运用等情况。纳入评价的资金总额为28.85亿元,其中财政资金为6.14亿元,分别比上年增长79.9%、47.2%。
【支持经济发展类专项资金整合】 2010年,市财政部门在全市开展了专项资金整合工作,修订出台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增设门槛、公开操作,重点支持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突出扶持“一核八园”和现代服务业。转变财政资金扶持方式,采取以奖代补、引导资金注资等手段,引导担保公司为创新创业科技企业、科技项目提供融资担保;利用财政贴息,积极促进中小企业集合债等直接融资发展。促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探索建立科技型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化解科技创新风险,推动知识与资本的深度融合。鼓励和促进民间资本、境外资本进入创业投资领域。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专项资金绩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和专项资金支持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国库单一账户体系深化】 年内,全市财政部门深化国库管理制度改革,规范和清理预算单位银行账户,清理账户554个,其中核定撤销账户316个、核定保留账户238个;核定上缴财政资金7.3亿元,其中历年结余2.25亿元、暂存款4.98亿元、应缴预算款26.18万元、应缴政府非税收入211.55万元、应缴经营性收入479.81万元。
【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 2010年,市本级当年出让经营性用地232.52公顷,合同总额93.86亿元,亩均269.09万元,分别比上年增加55公顷、42.84亿元和77.52万元,超额完成市政府年初确定的目标任务。年内,全市切实加强土地出让收入征管,加强历年欠缴出让收入的催缴工作,催缴出让金21.69亿元,催缴率达95%,完善征管信息系统建设,强化部门联动,确保出让收入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入库。
【有“常州特色”的保障性住房建设】 2010年,全市紧紧把握“政府主导,多元投入,市场运作,保障性质”的主线,创新方式,着力建设保障性住房,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协调处理公共租赁住房与其他保障性住房的关系,在全国率先探索了具有“常州特色”的保障性住房建设新路子。
全市年内实现保障性住房全覆盖,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和公共租赁房3种保障形式相互衔接、分层满足、全面覆盖城区人均住房18平方米以下、人均收入低于全市水平80%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创新经济适用房补贴方式,由“补砖头”改为“补人头”,变暗补为明补,满足市民的个性化需求,对符合申购经济适用房条件的每户住房困难家庭补助8万元,资助其购买自住住房。创新资金保障模式,至年底,常州市公共住房建设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累计融资40.19亿元,年末融资余额36亿元,累计使用25.11亿元,其中保障性安居工程累计支出11.36亿元、土地开发支出投入8.8亿元、老小区整治提升工程支出0.6亿元。加强资金监管,严格按照“预算有批示,使用有程序,结果有审计”要求,确保市区住房保障资金规范运作。年内,全市有19569户住房困难家庭享受到住房保障实惠。
【城乡居民医疗负担减轻】 年内,市政府提高了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简称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参保补贴标准,市、区两级财政投入补贴资金6608万元,新农合人均筹资标准从2009年的每人每年198元提高到2010年的245元;市、区两级财政投入3394万元,补贴城区居民参加医疗保险,比上年增加1931万元。减轻城乡居民医疗负担,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保住院个人现金支付比例分别从2008年的39.2%、70%分别降至25.6%、48.9%,新农合住院实际补偿率从2008年的35.33%提高到2010年的42.94%。
【政府以购买服务方式补助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2010年,常州市探索、创新医疗机构经费补偿机制,按照“核定任务,核定收支,绩效考核补助”办法,对实行基本药物制度后基层医疗机构经常性收入不足以弥补经常性支出的差额部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多渠道筹资补偿。基层医疗机构运行费用由原来的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3个渠道改变为服务收费、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凡是基层医疗机构承担区域内基本公共卫生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的,按服务人口、服务数量、服务质量,考核后补助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并逐步提高。城区按常住人口人均25元标准补助,市、区财政按6∶4分担,农村按常住人口人均20元标准筹集,由当地政府承担。各级财政部门严格考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完成年度核定的基本医疗服务和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情况,按常住人口人均8元的标准筹集资金,市、区财政按6∶4分担。
【城乡养老待遇提高】 2010年,全市各级财政扶持养老事业发展,扩大居家养老送时服务补贴范围,90岁以上老年人全部被纳入政府购买家政服务范围,市、区两级财政投入500余万元,将送时服务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总投入比上年增加200余万元。提高养老待遇,明确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从2010年的人均每月1595元提高到2011年人均每月1766元;城区老年居民补贴从2010年人均每月200元提高到人均每月220元;城市、农村无养老保险待遇、达到规定年龄的城乡居民分别从2010年9月1日、2010年起每月可领取基础养老金60元,2011年提高到人均80元。年内在全省率先出台《常州市市区城市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在农村全面推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参保率为99%,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扩大内需财政补贴】 2010年,全市发放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和以旧换新等补贴资金2.14亿元。其中,市区分别补贴“下乡家电”“以旧换新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以旧换新汽车”数量9.23万台、28.9万台、5979辆和5544辆,补贴资金分别为2776万元、8740万元、1862万元和8056万元。
【国有资产出租出借管理】 2010年,全市加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规范国有资产出租出借行为,按市财政局、监察局联合制定的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和程序,举办了出租出借竞价会,签订规范的租赁合同,租借费用缴纳统一使用常州市政府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全年有53家单位的379项国有资产通过实行公开招租,成功签约,年租金总额2236万元,比上年增37%。
【产权交易】 2010年,常州产权交易所业务规模连续3年大幅增长,交易额创历年新高,完成企事业单位股权交易、采购招标、技术产权转让等交易、招标项目1003项,交易、招标总金额达20.3亿元,分别比上年增87%和205%。继续建立健全产权交易服务体系,为客户提供法律咨询、会计审计、资产评估、商业贷款、按揭贷款、并购贷款、融资担保咨询等一站式综合配套服务。针对企业在初创期、成长期、成熟期等阶段的不同需求,构建企业成长全过程的“链式服务”模式。在全省率先采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处置行政事业资产,开启网络竞价会,解决了行政事业单位废旧物资标的交易价值低、处置效率不高、易发生串标等问题。全面建立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做到事前预防和过程控制,促进管理高效化、运行流程化和服务标准化。(谭志文 李 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