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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关于鼓励外地员工留常过年的若干政策意见
政策级别: 区级政策 发文字号: 常开委〔2022〕3号
发文单位: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发文日期:2022-01-22 实行日期: 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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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开区管委会,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各委办局、园区、公司、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多措并举抓好抓实冬春季节疫情防控,统筹推进春节前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根据常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发布的《关于春节期间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并结合我区实际,决定出台鼓励外地员工留常过年(以下简称“留常员工”)的若干政策意见。

一、基本原则

压实企业主体责任,鼓励企业留工用工,科学制定员工春节错峰放假和调休计划,通过发放“过节红包”“特殊津贴”等形式,以情留工、以岗留工、以薪留工,全力保障企业用工和节后顺利复工,对响应号召并主动采取留工举措的企业给予补贴,对扎实推进措施落实且取得较好成效的企业给予奖励。

二、适用范围

本政策意见的适用对象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注册纳税、办理统计登记,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统计管理体系,严格做到依法经营、依法纳税、依法统计的规上工业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

2.2022年2月份当月用电量达到2021年12月份当月用电量60%(含)以上;

3.春节期间留常员工人数10人以上,员工须在常州缴纳社保,且2022年1月31日至2月15日期间全程留常、户籍系非常州大市的外来员工(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常州本地范围内未购置房产)。

三、具体措施及责任分工

1.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入库税收贡献度、工业企业综合评价等指标,分档给予1000元/人、800元/人和600元/人的稳岗奖补。

(1)规上工业A类企业1000元/人。

(2)规上工业B类企业800元/人。

(3)高新技术企业中,属于规上的且不在A、B类的800元/人,属于规下的600元/人。

(4)2021年度入库税收达到300万元以上的规上工业C类企业600元/人。

(5)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600元/人。

(6)T类企业按最高不超过600元/人,采取“一企一策”执行。

(7)规上工业D类企业不予享受。

2.向留常员工赠送最高20元的“流量大礼包”,丰富员工节日生活。

3.开展留常员工关爱活动。滨开区、各镇(街道)、相关部门(单位)通过走访慰问等形式,为留常员工送温暖、献爱心。

4.春节期间,由滨开区、各镇(街道)为留常员工免费提供防疫物资保障。

5.鼓励企业在严格执行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组织留常员工开展欢度春节类文化娱乐活动。

四、申报事项

1.申报时间:即日起至2022年2月28日截止。

2.申报材料:《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稳企稳岗奖励申报表》《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留常人员汇总表》《申报承诺书》及相关凭证。

3.申报流程:以企业为申报主体,企业于2月20日前在醒目位置公示留常员工名单(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确认无异议后,按照属地原则向滨开区或所在镇、街道书面提交进行申报。

4.资金拨付:2022年3月1日起,区经发局将对已申请企业2月份当月用电量进行核查,并根据企业提供的留常员工信息,对春节期间行程轨迹进行抽查。经核实无误后,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相应奖补。

五、其他说明

1.工业企业A、B、C、D、T分类依据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2020年度工业企业效益综合评价结果;规上工业企业、规上服务业企业、限上批零住餐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名单以相关部门最新认定结果为准。

2.当年度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环保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重大群体性劳资社保纠纷、被税务部门查处偷漏税行为或存在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企业,不得享受相关奖补。

在申报截止日之前,存在失信信息且无法及时修复的企业,不得申报;在申报截止日之后完成修复的企业,不得补报;在奖补资金下达过程中,出现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取消奖补资格。

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企业,取消奖补资格,并不得享受本年度区级相关奖励扶持政策。

3.企业应积极鼓励外来员工留常过年,并妥善安排员工有序上岗、错峰休假,并做好员工留常期间的监督管理工作。企业应严格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细落实防控举措。因企业自身对疫情防控工作不力造成影响的,实行“一票否决”,不得享受相关奖补政策。

4.鼓励企业结合自身情况,对留常员工进行配套奖补。

5.本措施由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疫情防控指挥部企业防控组负责解释,如遇上级政策调整,则按上级政策执行。

附件:1.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留常员工奖励申请表

          2.常州国家高新区(新北区)留常员工信息汇总表

          3.申报承诺书

常州国家高新区管委会

2022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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