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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政策级别: 省级政策 发文字号:
发文单位: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发文日期:2021-11-22 实行日期: 截止日期:
发文来源: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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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

苏工信数据〔2021〕557号

各设区市工信局(大数据产业主管部门),昆山市、泰兴市、沭阳县工信局,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新型数据中心建设与应用,更好支撑经济社会各领域数字化转型,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的通知》(工信厅通信函〔2021〕262号)要求,现组织开展国家新型数据中心(2021年)典型案例推荐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方向

(一)大型数据中心。针对互联网、工业、金融、政务等重点行业领域,聚焦数据中心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数字技术、生态能力,特别是在支撑行业数字化转型、赋能千行百业两方面效果明显的大型及以上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大型数据中心:单体规模大于等于3000个标准机架(2.5kW/机架))

(二)边缘数据中心。针对5G、工业互联网、VR/AR、智慧城市等重点应用场景,聚焦数据中心运行效率、算力算效、监控安全、网络能力,特别是在应用特色方面创新突出易推广的边缘数据中心典型应用案例。(边缘数据中心:部署在网络边缘、靠近用户侧,单体规模不超过100个标准机架)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应在江苏省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在质量、安全、信誉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二)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与申报,联合体中的单位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数据中心的运营主体应具有相应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资质。

(三)申报项目的产品、技术及相关专利归属申报主体、团队,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且无知识产权纠纷。

(四)申报项目应取得相应建设许可,具有较高技术水平和完整解决方案,具有较强的代表性、示范性、创新性,对相关行业或企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三、工作要求

(一)推荐工作遵循“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由各地主管部门组织本地区内企业积极参与申报,并负责做好案例审查工作。

(二)请申报主体填写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1)、国家新型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申报书(附件2),一式三份加盖公章后报当地主管部门。申报材料要求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字数控制在8000字以内。

(三)请各地主管部门于2021年11月22日前将推荐的国家新型数据中心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三份)及推荐汇总表(附件3)邮寄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北京西路16号苏兴大厦1009室),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gxt_dsjc@163.com,联系人及方式:孙飞,025-69652663。

(四)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根据申报情况组织专家评审,择优推荐至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

1.国家新型数据中心(大型数据中心)申报书

2.国家新型数据中心(边缘数据中心)申报书

3.国家新型数据中心推荐汇总表

江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1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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