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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014109859/2024-00054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农发〔2024〕30号 发布机构:市农业农村局
产生日期:2024-03-26 发布日期:2024-04-07 废止日期:
关于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

根据《常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认定与运行监测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规定,2024年将开展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监测和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与标准

1.监测对象。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认定2022年常州市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合作社)的通知》(常政办发〔2022〕92号)认定合格的86家企业。其中,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公布2022年新增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名单的通知》(苏农产〔2022〕13号)中新增的省级企业不需监测。监测对象填报《常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情况监测表》(附件1)。更名企业需在表中标注原有和现用名称,并提供工商登记材料。

2.申报对象。符合《管理办法》资格条件的企业,原则上应为辖市(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对象填报《常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附件2)。

监测和申报标准均按照《管理办法》执行。

二、程序与材料

(一)程序要求

1.主体申请。监测和申报对象向所在地农业农村部门提出申请,编制相关文件材料,并对材料及数据的真实性负责。自动放弃监测的,视为监测不合格。

2.辖市(区)初审。各地对监测和申报对象提供的材料及数据进行严格的初审把关,提出初审结论。对初审不合格的对象,要有具体的审核意见。

3.市级审定。市农业农村局组织审核,审核结果提交市农业产业化工作联席会议审议,审议结果报市政府审批,审批结果在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官方网站公示一周,公示期满无异议后发文公布。对监测不合格的,取消其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合作社)资格。

(二)材料要求

1.监测对象。据实出具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农业产业化经营文字材料,包括生产经营、效益利税、产业化模式、联农带农、增收致富、农产品销售、面临问题和发展打算等;(2)运行情况监测表;(3)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2022年和2023年财务报告;(4)依法纳税、缴纳工资和保险、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5)基地建设、与农户利益联结、带动农民就业增收、带动本地农产品销售等证明材料;(6)已享受的扶持政策;(7)所获荣誉(有效期内)复印件;(8)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的图片;(9)《管理办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2.申报对象。据实出具以下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1)农业产业化经营文字材料,包括生产经营、效益利税、产业化模式、联农带农、增收致富、农产品销售、面临问题和发展打算等;(2)市级农业龙头企业申报表;(3)营业执照复印件;(4)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2022年和2023年财务报告;(5)依法纳税、缴纳工资和保险、信用等级等证明材料;(6)生产基地的产(物)权证书或企业(合作社)与有关单位签订的土地、生产设施使用合同、协议等复印件;(7)带动农户的合同协议和占所带动农户10%的农户名册(姓名、住址、联系电话),或由镇农村工作部门提供并经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认可的带动农户及利益联结的证明材料;(8)产品商标、品牌、质量、专利、环评、安全卫生管理等方面的证明和证书复印件;(9)单位各项管理制度,反映生产经营情况的图片;(10)电子商务类主体需提供电商业绩证明资料;(11)合作社还需提供列入各级名录管理的证明资料,合作社登记备案的成员名册。

3.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1)监测分析报告和主体更名报告。监测分析报告包括:监测结果、监测不合格原因、监测工作总结、监测汇总表。主体更名报告包括:主体更名申请、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审批变更材料、资产变动情况说明。(2)申报推荐报告。包括工作组织、推进落实、审核审查、推荐结果、申报汇总表等。申报推荐报告需向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专题汇报,并经签字同意后以正式文件上报。

上述材料,请于5月15日前将纸质版装订后一式一份报送,同步报送PDF版和监测汇总表、申报汇总表的Word版。

三、工作要求

各地要高度重视农业龙头企业的监测和申报工作,明确专人负责,严格规范程序,及时、准确、高效完成监测和申报工作。要紧紧围绕标准要求,真正把在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促进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提升本地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等方面成效明显的企业推荐上来。要如实提供有关材料,认真审核把关,在监测和申报过程中查实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舞弊行为的,一律视为不合格。

附件:1. 常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情况监测表

          2. 常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申报表

常州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1

常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运行情况

监测表1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企业

名称

辖区

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企业性质

企业

类型

法人

代表

资信

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资本(金)

(万元)

资产总额

(万元)

固定资产

(万元)

负债总额

(万元)

职工人数

(人)

产销率(%)

联系

电话

































监测表2

2023年生产经营实绩

2023年企业产品情况

销售

收入

比上年

增减

利税

比上年

增减

增幅

利润

比上年

增减

出口

创汇

比上年

增减

主要

产品

名称

主要

产品

产量

主营

农产品

销售收入

主营

农产品

销售

收入

占比%

产品市场

占有份额%

产品

出口量

产品

出口

国家

或地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美元)

(万元)

(万吨)

(万元)

在全国

占比%

在全省

占比%

(万吨)



































监测表3

2023年消耗农产品

其中本地农产品

带动

农户数

其中:

带动本地农户数

2023年本地农户

从龙头企业

获得纯收入

比上年

增减

本地农户

从龙头企业

获得户均纯收入

(元)

2023年用农民工情况

数量

收购额

收购量

收购额

数量

比上年

增减

支付

工资额

比上年

增减

(万吨)

(万元)

(万吨)

(万元)

(户)

(户)

(万元)

(万元)

(人)

(人)

(万元)

(万元)



























监测表4

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户)

2023年返利

企业的返利额

比上年

增减

2023年基地规模与基地建设

合同制

合作制

股份制

返利

其它

种植

面积

比上年

增减

其中:

自建种植基地面积

畜禽

养殖量

比上年

增减

其中:

自建基地

养殖量

水面

面积

比上年

增减

其中:

自建水产

基地面积

造林

面积

其中:

自建造林

基地面积

比上年

增减

(万元)

(万元)

(亩)

(亩)

(亩)

(只、头、羽)

(亩)

(只、

头、羽)

(亩)

(亩)

(亩)

(亩)

(亩)

(亩)







































监测表5

2023年基地规模与基地建设

2023年企业技术创新情况

基地原料收购数量

其中:自建基地收购量

基地原料收购数量

占总加工量的比例%

科技

人员数

研发

费用

研发费用占

销售收入比值%

比上年

增减

是否建立

研发中心

研制的

新产品数

比上年

增减

其他

(万吨)

(万吨)

(人)

(万元)

(万元)

(个)

(个)























监测表6

ISO9001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情况

获得国家

或省部级

科技成果奖情况

省、部认定的

高新科技

企业情况

专门质检

机构建设

情况

企业质量

管理制度

建设情况

产品在国家或

省抽检中

合格情况

主营产品

绿色食品

认定情况

“三废”排放

达标情况

“四不欠”

情况

企业创品牌情况

中国或江苏

名牌产品

认定情况

中国驰名

商标认定

情况

中国或江苏

名牌农产品

认定情况

常州市级名牌或市级

名优农产品认定情况



























监测表7

专业合作社情况

2023年企业融资情况

2024年企业的主要奋斗目标

备注

专业

合作社

名称

自建/

对接

合作社

成员数

贷款额

比上年

增减

民间

资本

工商

资本

利用

外资

销售

收入

利税

出口

创汇

企业

带动农户

其中:企业带动本地

农户

生产基地

建设

其中:自建

自营基地

(个)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美元)

(万元)

(万元)

(万美元)

(户)

(户)

(亩、只、

头、羽)

(亩、只、

头、羽)

































附件2

常州市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

申报表-1

申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企业名称

辖区

统一信用代码

地址

产业类别

是否是辖市区农业龙头企业

企业

性质

企业

类型

法人

代表

资信

等级

纳税信用等级

注册

资本

(金)

资产

总额

固定

资产

负债

总额

资产

负债率

%

职工

人数

产销率(%)

联系

电话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人)







































说明:1. 企业性质填写:国有企业、集体企业、股份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三资企业、私营企业、合作社及其他类型企业。

      2. 企业类型填写:生产型企业、加工型企业、市场流通型企业和农业科技推广型企业等。

      3. 在表格里填不下或表达不清的内容可附文字说明,如企业产品情况、企业为农户提供主要服务形式等有关内容。

申报表-2

生产经营实绩

企业产品情况

销售

收入

(或交易额)

同比

增减

增幅

利税

同比

增减

增幅%

利润

同比

增减

出口

创汇

同比

增减

主要

产品

名称

主要

产品

产量

主营

农产品

销售

收入

(或交

易额)

主营

农产品

销售

收入

占比%

产品市场

占有份额

%

产品

出口量

产品出口国家或

地区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美元)

(万美元)

(万吨)

(万元)

在全国

占比%

在全省

占比%

(万吨)





































说明:1.同比增减填写2023年末数与2022年末数之差值;以下表内的“同比增减”是相同含义。

申报表-3

年消耗农产品

其中本地农产品

带动

农户数

其中:

带动本地农户数

本地农户

从龙头企业

获得纯收入

同比增减

本地农户

户均纯收入

(元)

用农民工情况

数量

收购额

收购量

收购额

数量

同比增减

支付工资额

同比增减

(万吨)

(万元)

(万吨)

(万元)

(户)

(户)

(万元)

(万元)

(人)

(人)

(万元)

(万元)



























申报表-4

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方式(户)

2023年

返利企业

的返利额

同比

增减

基地规模与基地建设

合同制

合作制

股份制

返利

其它

种植

面积

同比

增减

其中:

自建种植

基地面积

畜禽

养殖量

同比

增减

其中:

自建基地

养殖量

水面面积

同比

增减

其中:

自建水产

基地面积

造林

面积

其中:

自建造林基地面积

同比

增减

(万元)

(万元)

(亩)

(亩)

(亩)

(只、头、羽)

(亩)

(只、头、羽)

(亩)

(亩)

(亩)

(亩)

(亩)

(亩)







































申报表-5

基地规模与基地建设

企业技术创新情况

基地原料收购数量

(万吨)

其中:自建基地收购量

(万吨)

基地原料收购数量

占总加工量的比例%

科技人员数

(人)

研发费用

(万元)

同比增减

(万元)

研发费用占

销售收入比值%

是否建立

研发中心

研制的

新产品数

(个)

同比

增减

(个)

其他























申报表-6

ISO9001质量

管理和

质量

保证

情况

获得

国家或

省部级

科技

成果奖

情况

省、部认定的

高新科技

企业情况

专门质检

机构建设

情况

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产品在

国家或

省抽检中

合格情况

主营产品绿色、

无公害和有机

食品认定情况

“三废”

排放

达标

情况

“四不欠”情况

企业创品牌情况

中国或江苏

名牌产品

认定情况

中国驰名

商标和省著名认定情况

中国或江苏名牌农产品

认定情况

常州市级名牌

或市级名优

农产品认定

情况或商标注册

或获得专利情况



























说明:1.  “四不欠”情况:即“不欠税、不欠利息、不欠工资、不欠社会保险金”的情况。

          2. 企业创品牌情况要据实填报。获奖获证要填到具体的名称。

申报表-7

专业合作社情况

企业融资情况

“十四五”末企业的主要奋斗目标

备    注

专业

合作社

名称

自建/对接

合作社

成员数

贷款额

同比

增减

民间

资本

工商

资本

利用

外资

销售

收入

利税

利润

出口

创汇

企业

带动

农户

(户)

其中:

企业带动

本地农户

生产基地建设

其中:

自建自营

基地

(个)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美元)

(万元)

(万元)

(万元)

(万美元)

(户)

(亩、只、

头、羽)

(亩、只、头、羽)



































说明:1.专业合作社名称要求填写工商注册登记的全称。

          2.专业合作社建立方式填写自建或对接。

          3.专业合作社成员数填写专业合作社的实际成员个数。

申报表-8

农业新业态企业类别

自营电商销售

(B2C)

平台电商销售

(B2B)

混合电商销售

其他(请具体写)

销售收入总额(交易额)

万元







其中:农产品及其加工制品的销售收入

(交易额)

万元









总资产规模

万元







固定资产规模

万元







资产负债率

%







利润

万元







直接带动农户数







平台上农产品卖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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