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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常州市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
索 引 号:MB1919756/2024-0001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住建〔2024〕15号 发布机构:市住建局
产生日期:2024-01-18 发布日期:2024-01-24 废止日期: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件
常住建〔2024〕15号
关于公布2023年下半年常州市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一公开”检查结果的通知

各辖市(区)住建局、经开区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行为,提高咨询成果文件质量,加强对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23年常州市房屋市政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师业务活动等工作双随机抽查的通知》(常住建〔2023〕160号)工作要求,市城乡建设工程管理中心组织开展了2023年下半年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抽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公布如下:

一、基本情况

根据抽查工作要求,在“江苏省市场监管信息平台”系统中共抽取了现场检查执法人员4名,造价咨询企业10家,其中有4家是取消资质审批后新成立的企业;在“2023年江苏省工程造价咨询行业双随机抽查辅助检查人员名录库”中共抽取了辅助检查人员4名。

检查组在企业已出具报告的咨询成果中随机抽取检查项目,共检查了13个项目和30名注册造价工程师的执业情况。主要检查业务质量、档案管理、注册造价工程师继续教育、企业管理制度等方面,按照《常州市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注册工程师“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表》进行对照打分。

二、检查结果

2023下半年检查的10家企业中,良好9家,有1家企业因没有已完成的咨询成果文件而无法打分。现场检查结果表明,绝大部分受检企业从业人员资格符合要求,合同签订完备、社保缴纳齐全,继续教育能按时完成;建立了符合行业要求的人事、财务、档案、质量控制等制度;多数企业能够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章、规范、标准、《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版)有关要求开展造价咨询业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操作程序规范,注册造价工程师能够按专业和等级执业。大多数企业的成果编制(审核)依据运用适当,计价程序、取费标准基本正确,对工程质量安全相关费用的计取符合行业规定,2000万元以上的咨询项目附有咨询效果评价意见表。

本次检查发现,江苏城建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江苏安邦南汇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家企业咨询成果质量较高,档案管理比较规范,予以表扬。

三、存在问题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在造价咨询执业活动中存在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1.部分新成立企业,项目数量较少、项目标的额较低,专职专业人员少、企业管理水平欠缺,对《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年版)不了解,未能按照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归档要求完成档案立卷。如有一家新成立企业,检查期内只有1个正在实施的项目,没有已出具报告项目,无法打分。

2.业务合同内容不完整。个别企业没有签订造价咨询合同,以招标代理合同替代;个别项目造价咨询合同缺少签订日期;部分造价咨询合同对咨询成果质量标准、违约责任未约定。

3.业务流程操作不规范。个别企业未建立业务操作流程制度;个别项目咨询报告书中扉页法定代表人未签字;项目负责人、专业咨询员没有签字并盖执业印章。部分企业在三级复核制度上存在问题,如缺少安装专业的注册造价工程师;编审为同一人或跨专业执业;三级复核意见内容不详细,对需要提请上一级重点复核的问题未在流程单的意见栏中详细说明。

4.业务质量控制不严格。个别项目工程结算审定书的日期顺序关系错误;个别项目作业计划书日期有误;个别项目工程量计算书不完整,工程量清单编制依据错误。部分项目计价程序、工程类别或取费基数错误,如智能化与安装专业未分开;措施项目费计取错误,疫情防控费率不准确;施工合同中关于工期、质量等奖罚处理在咨询报告中未作说明。

5.档案管理及网上填报工作不规范。个别企业档案立卷不规范,归档资料不齐全;个别企业未按要求在“江苏工程造价信息网”监管平台上进行已完项目的网上填报;部分企业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清单内容不完整,签收日期、签收人未填写。

四、下一步工作要求

1.继续做好新版规程宣贯工作。各辖市、区造价管理部门要继续做好《江苏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指导规程》(2021年版)宣贯工作,尤其是对新设立企业的宣贯,指导本地造价咨询企业和注册造价工程师按照新规程的要求执业。

2.认真整改双随机检查问题。本次受检企业要认真对待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全面整改。其它造价咨询企业也要认真分析总结,查找本企业是否有类似问题,借鉴好的企业的经验和做法,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并落实到位。

3.加强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管理。根据《注册造价工程师管理办法》要求,注册造价工程师不得超出执业等级范围、注册专业范围执业,企业要配备专业齐全的土建和安装编制、审核注册造价工程师,禁止跨专业执业;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在企业三级复核流程中,只能从事编制工作,出具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必须由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审核签字盖章。

4.加强企业管理制度建立和落实。各造价咨询企业要加强咨询成果文件的档案管理,严格按照2021版规程中咨询成果文件立卷内容、要求进行项目的资料归档;做好委托人资料扫描留存,做到资料齐全,有据可查;完善内部三级复核流程制度并落实;按规定期限填报网上项目信息,及时做好各种信用信息登记工作。

5.提升造价咨询企业服务水平。要加强对企业执业人员的培养与管理,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对工程计量、计价相关法规、规范及相关计价依据的学习和掌握,及时参加继续教育,不断提升执业质量和水平,打造企业核心竞争力,锻造职业道德良好、专业素质过硬的员工队伍,谋求企业长久发展。

附件:2023年下半年造价咨询企业及注册造价工程师业务活动双随机检查情况汇总表

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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