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查询解读查询政策兑现
当前位置:
首页 >>通知公告 >>正文
  
浏览次数:627
信息名称: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通知
索 引 号:MB1681397/2022-00112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文件编号:常市监竞争〔2022〕114号 发布机构:市市场监管局
产生日期:2022-06-10 发布日期:2022-06-17 废止日期: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文件
常市监竞争〔2022〕114号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的通知

各辖市、区市场监管局,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疫情助企纾困各项决策部署要求,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营造规范有序的价格和竞争环境,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通知如下:

一、主要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22〕12号)、《省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着力稳定经济增长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发〔2022〕1号)、《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有效应对疫情新变化新冲击进一步助企纾困政策措施的通知》(苏政办发〔2022〕25号)、《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应对疫情进一步助企纾困稳企强链的若干措施》(苏市监〔2022〕132号)、《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有效应对疫情进一步助企纾困促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常市监〔2022〕20号)等文件精神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按照“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决策部署和“双稳双提”工作部署,突出“强监管、优服务、好作风”主题,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工作,积极发挥价监竞争职能优势,帮助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提振信心、稳定预期,为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运行营造规范有序的价格和竞争环境。

二、具体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涉企收费监管整治。按照《省市场监管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苏市监竞争〔2022〕100号)要求,以及省政府、市政府即将出台的一揽子措施中明确的降费政策落实情况,聚焦惠企政策落实、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收费、行业协会商会及中介机构收费、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收费、航运交通收费、金融领域收费等六大领域,于6月份组织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最大限度集中现有执法力量,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检查,严肃查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企业。对涉企违规收费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对日常监管和投诉举报中发现的涉企违规收费行为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切实为企业发展营造清朗的收费环境。

(二)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重点领域价格监管。以贯彻落实《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市场监管总局第56号令)为契机,有效压实属地监管责任,全面加强和改进市场价格监管,不断优化价格行政指导和服务。协同发改部门建立保供稳价专项机制,协同跟踪监测分析能源、粮食、有色金属等大宗商品和原材料市场供需和价格走势,坚决维护正常的市场价格秩序,严厉打击串通涨价、资本炒作、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持续加强粮食购销领域价格监管,维护粮食市场价格秩序。慎终如始抓好口罩、消毒酒精、核酸和抗原检测试剂等防疫物资以及粮油肉蛋菜奶等民生必需品的价格监管。积极探索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在线娱乐等新业态实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

(三)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工作。坚持对市场主体、消费者反映强烈的重点行业和领域,加强全链条竞争监管执法,以公正监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对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制,整治网络黑灰产业链条,治理新型网络不正当竞争行为。积极探索跨部门跨区域的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共享、协作联动机制,提高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协调性。强化垄断风险识别、预警、防范,及时上报垄断线索,积极配合上级开展反垄断执法。

(四)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平竞争审查工作。切实发挥各级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作用,建立完善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机制和举报投诉处理办法,全面清理和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类政策措施和规定。不断健全完善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探索研究重点领域和行业性审查规则,健全审查机制,统一审查标准,规范审查程序,提高审查效能。

三、有关工作要求

(一)创新监管理念。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完善“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跨部门协同监管等方式,加强价格和竞争监管与其他各类监管的衔接配合。实施包容审慎监管,推行柔性执法,落实好《江苏省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和从轻减轻处罚规定》,充分运用约谈、引导、建议、提醒、回访等行政指导手段,促进当事人依法合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提升法律意识和主体责任意识,不断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

(二)抓好统筹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部署要求。市局抓好工作统筹和情况汇总,适时开展工作检查指导;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要压实属地监管责任、抓好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对总局、省局和市局各项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专项工作部署,要不折不扣并结合当地实际抓好落实;对全局工作与条线工作、专项检查与日常监管、常规工作与创新工作要综合统筹、有效推进、全面落实。

(三)提升工作合力。要注重纵向联动,各辖市、区和常州经开区市场监管局与市局要保持顺畅联系,及时报送工作进展和工作建议,共同推进系统重点工作;要注重横向协作,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要不断打通融通贯通内部职能,增强价监竞争工作服务全局工作的能力水平,还要加强与横向兄弟部门的协同协作,不断增强市场监管工作的实效和影响力。



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6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收藏】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局
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 电子邮箱:czwgzx@changzhou.gov.cn
苏公网安备32041102000483号 网站标识码:3204000002 苏ICP备05003616号   技术支持电话:0519-85685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