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2020-04-24 15:00:00)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新北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对根治拖欠农民工工作的最新部署指示,实现全区农民工工资 “基本无拖欠”的总体目标。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常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宇伟,人社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民政局局长高月锋,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四项议程:一、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二、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就今年开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发言(政法委、区法院、住建局、春江镇作重点发言);三、领导小组办公室小结2019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布置2020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四、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宇伟讲话作指示。
主持人(2020-04-24 15:05:00)
  首先进行第一项议程。请区人社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尤小洁同志对即将正式实施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进行解读,大家欢迎。
尤小洁(2020-04-24 15:07:00)
各位领导、同志们:
  改革开放四十年来,广大的农民工活跃在经济建设的各个领域,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我区经济发展取得的巨大成就,凝聚着他们辛勤劳动的汗水,有他们的巨大奉献。党中央、国务院对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劳动报酬权益,历来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决策部署。2019年初,习近平总书记对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作出重要批示,李克强总理要求抓紧制定专门行政法规。围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聚焦拖欠农民工工资主要领域的突出问题,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常务会通过了《条例(草案)》。条例的制定,是近年来治理欠薪工作成功经验的制度化提升,是依法治欠的重要体现和制度保证,彰显了党中央、国务院对根治欠薪工作的高度重视,顺应了社会各界对根治欠薪的期盼和呼吁,开启了依法治欠的新阶段。
  一、《条例》出台的目的。劳动报酬是农民工最基本的权益、最基本的权利。工资支付制度是劳动法律制度体系中的重要部分。《条例》突出工作重点,针对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拖欠工资这个重点问题来设计。特别是针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对集中的工程建设领域,专门设立专章作出了一系列特别规定。
  二、《条例》明确的措施和部门责任。《条例》将实践中成熟有效的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措施,包括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总承包单位代发、用工实名制、工资保证金等措施上升为法律规范,同时构建相关机制,压实责任;其次是属地责任,《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第三是部门的监管责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程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以及发改、公安等部门依职责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责。
  三、《条例》细化了工资支付全环节的规定。《条例》规定,建设单位未满足施工所需资金安排的,不得开工建设或者颁发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规定农民工工资实行专用账户管理,建设单位将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按时单独拨付到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条例》规定,施工总承包单位要开设专项用于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银行账户,建设单位从源头上将人工费用从工程款剥离出来,确保人工费优先拨付到位,防止人工费与材料费、管理费等资金混同或者被挤占。
  四、《条例》明确了法律责任。《条例》明确了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法律责任,促使用人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对违反规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向劳动者加付应付金额50%以上、100%以下的赔偿金;涉嫌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条例》还明确了政府部门监管不到位的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主持人(2020-04-24 15:25:00)
  下面进行会议第二项议程。请部分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进行重点发言。
  首先请工委(区委)政法委副书记、区司法局局长何建明作重点发言,大家欢迎。
何建明(2020-04-24 15:25:30)
  今年以来,针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后期大概率出现的劳动争议激增问题,区委政法委提前预判、积极履职,以法律法规宣传、信访联合接待及法律援助服务为抓手,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治理农民工欠薪欠费工作,切实做到了疫情防控和根治欠薪两手抓、两不误。主要做法及具体成效如下:
  一是强化法律法规宣传“不掉线”。以“防、控、解”为导向,指导辖区律所编印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防范化解手册,收集汇总疫情防控期间劳动争议典型案例,以区、镇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依托,通过“小新说法”“法润民生微信群”,在线开展复工复产政策、《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政策法规的宣传解读,加强以案释法力度。
  二是做好信访联合接待“不断档”。自恢复现场接待以来,区人民来访接待中心、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访援一体化”工作模式,在治理农民工欠薪欠费工作中,积极引入律师调解、人民调解等非诉讼方式,通过律师开展法律释明工作提升劳资双方协商对话空间,努力实现劳动者合法权益最大化及社会效果最优化。
  三是开展法律援助服务“不打烊”。积极开通疫情期间涉农民工工资讨要“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凡是此类案件一律免除经济困难情况审查,线上线下提供全时空“不打烊”的法律援助服务。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江苏政务服务网”“小新说法”等网络平台开展“云服务”,通过现场办公,即时接待、即时审查、即时受理、即时指派。
  下一步,政法委将立足自身职能,进一步做好涉农民工工资讨要的信访接待工作,将律师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等非讼机制融入其中,将矛盾纠纷消除在萌芽状态;进一步加大即将施行的《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拓宽、深化农民工工资支付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确保符合条件的“应援尽援”,切实维护农民工群体的合法权益。
主持人(2020-04-24 15:35:00)
  下面,请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曹利勇作重点发言,大家欢迎。
曹利勇(2020-04-24 15:35:30)
  今年以来,区法院在人社、公安等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在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下一步,区法院将秉持“团结最有力、奋斗最幸福”的信念,采取有力措施,进一步加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审判执行工作。
  一是畅通立案绿色通道,实现矛盾一站式解决。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一站式诉讼服务机制,为农民工提供一站通办、一网通办、一号通办、一次通办的一站式诉讼服务。开启互联网时代诉讼服务新格局,增设24小时自助式诉讼服务中心,打造“家门口起诉”新模式,实现“当场立、自助立、网上立、就近立、跨域立”。全面落实立案登记制,做到涉农民工资案件有案必立,有诉必理,通过中国移动微法院、网上立案、跨域立案、巡回办理等便民方式,最大限度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和门槛,坚决杜绝拖延立案、人为控制年底不立案等现象。
  二是加强协助配合,实现矛盾多元化解。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实现辖区10个镇、街道“审务进基层、法官进网格”全覆盖。建立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纠纷协同处置机制,加强与行业协会、工会、劳动仲裁等组织机构的沟通协调,发挥劳动仲裁、人民调解的独特优势。加强与人社、公安机关、住建部门等政府部门的协调配合,建立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同时与区司法局联合设立“非诉讼纠纷解决分中心”等两个中心,增设律师工作站,提供诉讼风险中立评估、诉前调解、信访化解、法律援助等服务,推动形成“多元化解在前,法院立案在后”的纠纷递进分流模式。
  三是抓好涉民生案件的审理,实现矛盾优化处置。深化案件繁简分流,对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的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者劳务报酬纠纷,以及有财产给付内容的涉农民工劳动争议纠纷,依法运用先予执行程序、简易程序和小额速裁程序等,加快办案节奏,提高审判效率。重点对建筑工程纠纷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餐饮服务业等案件中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建立应对预案,并在确保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快立、快审、快执、快结。坚持和发扬“枫桥经验”,服务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充分发挥孟河法庭矛盾化解前沿阵地作用,提前预警并参与化解地方重大矛盾纠纷。坚持依法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维护用人单位生存发展并重理念,审理追索劳动报酬、工伤保险待遇等劳动争议案件。全面落实“执转破”工作机制,推动一批执行不能案件尤其是涉及企业职工工资发放困难的案件转入破产审查程序,优先保障发放企业职工的工资,维护社会的稳定。
  四是加大涉农民工案件的执行,保障权利及时兑现。严格落实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运行“854模式”,运用好网上查控、线下查找等查控手段,全方位多角度控制被执行人的钱款和财物;依法采取冻结、扣押、查封、拍卖、变卖等强制措施,进一步优化搜查、拘传、罚款、拘留以及纳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限制出境等各种强制执行措施的综合应用,保障农民工及时兑现权利。把执行农民工工资作为涉民生执行重点案件,强化组织保障,压紧压实责任,制定详细的维护农民工群体权益的执行预案,抽调精兵强将组成办案小组,全力保障案件执行。继续加大对恶意欠薪行为的打击力度,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等犯罪行为的案件,运用刑事手段依法严厉惩处当事人。
  五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诚信的社会环境。加强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的沟通交流,通过案例剖析、法官说法、专家宣讲等方式,利用自媒体平台,拍摄“说法”内容,加大欠薪案件的工作宣传力度,着力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良好氛围,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制意识和诚信观念。
主持人(2020-04-24 15:45:00)
  下面,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交通运输局局长周甸旬作重点发言,大家欢迎。
周甸旬(2020-04-24 15:45:30)
  区住建局认真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治欠保支四项制度。明确各部门分工和工作职责,将任务责任落实到人。同时加强部门联动,合力推动各项制度落细落实。现就落实情况发言如下:
  一、认真落实实名制管理制度。根据市住建局统一部署,在区内全面推广建设工地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2019年全年新北区工地现场安装并使用静态考勤设备304台,积极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考勤不到位或不参加考勤、不安装考勤机的施工单位进行排查,通过扣除信用分等措施促进建筑市场的良性循环。同时,我区进一步完善建筑行业实名制管理工作,全面推进动态人脸识别实名制考勤系统等有关工作,目前已在全区49个项目完成动态考勤设备安装和系统调试。
  二、严格落实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落实《江苏省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实施办法》和《常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建筑业实际情况,充分运用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等有效手段,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三、全面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制度。及时落实《关于常州市建筑行业实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管理的实施意见(试行)》。今年以来,我局共对18个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前农民工工资专户制度落实情况审核,并严格把关竣前验收环节,促进建设、施工单位有效落实有关政策。
  四、落实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的管理制度。通过加强施工过程中关于全面落实按月足额支付工资和委托总承包企业直接代发农民工工资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管,采取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综合大检查和农民工工资投诉项目的专项稽查等多种形式,督促在建项目全面实行农民工工资银行代发及按月发放制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职责认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对农民工工资投诉暴露出来承发包行为、用工管理、工资支付等方面违规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定期开展专项检查和综合大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和建筑业企业落实好实名制管理、维权信息告知、工资专户和银行卡代发等规章制度。同时将加强与人社、信访、公安、司法等部门联动,形成合力严厉打击恶意讨薪、携款藏匿等行为,将《条例》落到实处全力促进我区建筑业健康发展。
  汇报完毕。
主持人(2020-04-24 15:55:00)
  下面,请春江镇政法委副书记、副镇长苏惠作重点发言,大家欢迎。
苏惠(2020-04-24 15:55:30)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文件精神,滨开区坚持“两抓三化”,紧抓重要项目和重点领域,实现欠薪治理源头化、常态化、长效化,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
  一、聚焦聚力“长江大保护”关停腾退企业员工安置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大保护工作要求,在企业评估、谈判过程中,统筹解决好员工安置问题。一是排查摸底。全面排查摸清腾退企业的基本情况,包括企业资产、经营现状、工资支付及存在问题等。二是提前介入。组织动员企业自查自纠,指导规范企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合理合法安置员工。三是强化巡查。重点监控、定期巡查本行业本领域情况,特别对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依法参保登记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执行国家有关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等,如有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及时督促改正,切实保证企业职工合法权益。
  二、落实落细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有关工作。一是落实监管职责。根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职责分工,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信息的收集研判、资源共享,形成协同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二是集中排查隐患。充分发挥网格化治理优势,紧盯工程建设领域“五先行”“四到位”的执行情况,尤其是在建工程项目及发生过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企业,定期排查欠薪隐患,一旦发现不稳定因素,提前介入、及早监控和科学预防,绝不让小问题变成大问题。三是欠薪联合惩戒。对存在欠薪问题的工程项目,依照相关规定及时责令改正;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欠薪案件,依法及时移送公安机关;对引发恶劣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一律纳入“黑名单”。
  三、建立健全治理欠薪常态长效管理机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是民生工程,需要常抓不懈、一抓到底。一是加强舆论宣传。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劳动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在社会层面形成整治根治欠薪的浓厚氛围。二是开展联合检查。联合相关执法部门深入园区、企业和工地,在检查企业用工、工资支付等情况的同时,向用人单位宣传依法用工的义务及恶意欠薪所承担的后果,推动用人单位建立健全工资集体协商机制,全面提高用工管理水平。三是重点巡查督查。充分利用大数据,研判分析近期在欠薪领域可能存在的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未雨绸缪、提前谋划、完善预案。
高月锋(2020-04-24 16:05:00)
  同志们,刚才,我们在会议中共同学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部分成员单位也就目前根治欠薪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交流发言。下面,我就做好本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充分肯定根治欠薪工作成效
  2019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成员单位紧紧围绕和谐稳定大局,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切实提高自身政治站位,主动关注民生需求,不断加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力度。区人社局在扮演好全区根治欠薪工作牵头角色的同时,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会同区法院、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依法查处企业领域发生的欠薪案件,加大对欠薪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区住建、交通、水利部门按照分工,严格履行自身职责,对全区在建工程、水利项目等开展定期巡查和专项检查,不断推动“四项制度”落地生根;各镇、街道认真履行属地监管责任,积极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欠薪纠纷处置工作。全年未发生因欠薪引发的群体性恶性事件和极端个人事件,全区经济社会发展井然有序,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得到稳步提升,我区2019年度的根治欠薪工作已经接受了市领导小组的考核,并得到了一致肯定。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各成员单位精诚合作、奋力拼搏的结果,为我们打赢本年度根治欠薪攻坚战树立了信心。
  二、准确把握当下根治欠薪工作的形势变化
  1、欠薪案件集中发生现象依然存在。每年年底,特别是“双节”期间,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仍然呈现集中爆发的态势,特别是今年受新冠肺炎的影响,经济下行压力进一步加大,更易在年底引发较多的欠薪事件,需要我们引起足够的重视。
  2、工作格局不断向法制化迈进。《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根治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已被纳入法制化轨道,工程建设领域的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已上升为法律规定,制度规定刚性不断增强,制度执行要求不断提高。各成员单位要准确把握当前形势,严格按照《条例》的规定,围绕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进一步创新工作举措,加大工作力度,履行自身职责,切实打好本年度根治欠薪攻坚战。
  3、基层欠薪工作责任机制仍需进一步加强。从“双节”期间受理的欠薪案件来看,部分镇、街道存在案件“扎堆出现”的情形,且工程类欠薪案件中的基本事实摸排不清,区相关部门耗费大量精力用于调查核实、斡旋调处,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案件的处置效率;部分企业欠薪案件存在处理时间长,职工权益未能得到及时维护的情形,在现今决胜“基本无拖欠”攻坚战的阶段,还需要充分加强基层工作责任机制,发挥基层在处理欠薪事件中的主体地位,事前广泛开展情况摸排,掌握相关信息;事中合力进行调处,敦促劳资双方达成一致意见;事后及时进行跟踪回访,对于兑现不到位等情况,采取有效方式予以处置。
  三、切实完成本年度根治欠薪重点工作任务
  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已印发了《2020年工作要点》。根据市领导小组的要求,今年要实现“基本无拖欠”这一目标。对照该目标,我们深感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下面,我将本年度重点工作任务向大家作一说明。
  一是着力做好《条例》贯彻落实。要通过集中学习、专题培训等方式,准确把握《条例》的主旨内容、具体条文,统一思想认识和执法口径;对《条例》责任主体特别是工程建设领域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开展有针对性的宣贯和培训;要利用多元化的方式,面向用人单位和广大劳动者宣传《条例》和其他法律法规,营造全区上下齐动员、社会公众共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确保《条例》各项规定和要求得到严格执行。
  二是全面落实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要通过开展全面摸排、专项检查等方式,督促工程建设领域全面实行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逐步实现在建工程项目用工实名制登记全覆盖;要完善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实现专用账户应设尽设、人工费用及时拨付、工资月结月清;同时,在全区范围内推行工资保证金制度全面执行。并加强对工资支付的信息化监控,实时监督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运行情况。
  三是加强对农民工欠薪的源头治理。一是进一步规范工程建设市场秩序,区住建、水利部门要按照《条例》的要求,加大对工程建设领域市场的整顿力度,切实督办因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挂靠、拖欠工程款等导致的欠薪案件;二是加强对新开工项目建设资金安排的监管,全面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制度,着力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三是强化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区财政部门要足额拨付政府投资项目资金,防止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欠薪问题;四是加强对国有企业用工管理的监督检查,督促过国企投资项目全面落实好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五是加强涉疫欠薪风险防范化解。区人社、公安、信访等部门要进一步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加大涉疫欠薪综合研判分析和预警处置,做好疫情防控特殊时期工资支付解释和欠薪排查化解工作,帮助指导企业妥善处理工资支付问题。
  四是深化农民工欠薪问题依法治理。一是加强日常执法维权,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日常巡查、专项检查等方式,加大检查监督力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要力争在今年8月前开展根治欠薪夏季专项行动,全面摸排全区在建工程项目和存在欠薪隐患的企业的工资支付情况,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二是依法及时处理欠薪案件。区法院、区人社局要加强裁审衔接,提高裁审效率,同时充分发挥各类调解组织和平台在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中的作用,确保涉诉类欠薪案件高效化解。三是继续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行为。区法院、检察院、公安、人社等部门要紧密配合,对发现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案件应做到及时移送、及时侦查、及时起诉、及时审判。四是继续加强工资支付信用体系建设。区人社、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要落实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欠薪违法行为,并将欠薪对象及时列入“黑名单”。五是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和公共法律服务。通过开展工会法律监督、公益法律服务行动等方式,为农民工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主持人(2020-04-24 16:18:00)
  下面进行会议第四项议程。请常州高新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新北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王宇伟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王宇伟(2020-04-24 16:18:30)
同志们:
  刚才,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大家共同学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区委政法委、区法院、区住建局、春江镇也就做好本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进行了交流发言,区人社局高月锋副局长也就如何做好本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下面,我再讲三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当前根治欠薪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近年来,全区根治欠薪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各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落实属地监管原则,积极履行自身工作职责,紧密配合,通力合作,确保我区根治欠薪工作平稳有序,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我们也要清醒的看到,全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仍未从根本上得到解决,距离“根治欠薪”目标还有一定差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复杂。
  一是工作责任不断加大。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2019年8月,国务院成立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作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省、市人民政府均参照国务院模式和做法,将原部门联席会议调整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另外,《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将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实行,为根治欠薪工作提供法律依据和法治手段,将工作责任层层落实到各级政府,这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根治欠薪的决心,对我们的工作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是目前形势复杂严峻。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影响,部分行业企业面临较大的生产经营压力,劳动者面临待岗、失业、收入减少等风险,劳动关系不稳定因素增加,劳资矛盾可能进一步凸显;另外,受房地产调控等政策影响,房地产市场进入下行期,开发企业资金链条趋紧,工程款支付形势不容乐观;建材价格上涨人工费用上升,施工企业成本增加,工程建设领域务工人员的工资支付问题仍然面临较大压力。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民生权利,极易引发社会关注,成为舆论热点和敏感话题,特别是随着互联网、微信、微博等新媒体的普及,欠薪线索信息极易在短时间扩散发酵成网络舆情,一旦处理不当极易引发炒作,为我们根治欠薪工作带来很大压力。
  三是工作任务依然艰巨。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已经明确要求,要在2020年实现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目标,并提出实现政府投资、国企工程项目零欠薪,在建工程项目欠薪率控制在3%以内,企业(不含建筑企业)欠薪率控制在5‰以内,守住不发生因欠薪引发50人以上并造成严重后果的群体性事件这一底线。事实上,我区在工程建设领域各项制度落实还没有全面到位,工程建设领域违法分包的情形依然存在,农民工工资发放多以每月发放生活费为限,导致年关集中支付压力较大,欠薪集中爆发的风险没有根本缓解。因此,区各相关部门要紧紧围绕上级政府下达工作目标,迅速行动起来,确保全区根治欠薪任务顺利完成。
  二、进一步加大全区根治欠薪工作的推进力度
  一是组织领导再加强。我区已在原联席会议的基础上,调整成立了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下一步,我们将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进行再细化,再落实,列出“工作表”,进一步完善议事规则,强化部门协同配合,联动打击欠薪行为。各成员单位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区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对各、镇街道和其他成员单位的督查调度,及时发现问题,督促落实整改。要通过严肃问责,确保不折不扣完成目标任务。
  二是考核评价再从严。考核是促进根治欠薪各项工作开展和属地责任落实的有效手段,今年区政府仍将根治欠薪工作列入对各镇、街道的考核指标,各镇、街道及区各有关部门要对照上级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逐一抓好落实,认真对标找差,梳理问题清单,列出时间节点和序时进度,稳步做好全区根治欠薪工作。对于在根治欠薪工作中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部门和直接责任人,区政府将依法依纪予以严肃问责。
  三是根治欠薪工作要再动员。我们今天召开的会议,既是加压会,也是鼓劲会。区各有关部门、各镇、街道在会后要各自对根治欠薪工作进行再动员,紧紧围绕工资支付保障制度落实、攻坚专项行动安排等重点工作,列出“时间表、路线图、责任状”,实行“挂图作战、按图督战”。要急农民工所急,想农民工所想,对欠薪线索实行快查快处,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合接待、受理和处理工作机制,实行联合执法,提高处置效率和办案成效。
  三、坚决打赢全区根治欠薪攻坚战
  2020年是国家、省、市提出的“基本无拖欠”目标验收之年,时间紧、任务重、责任大,市领导小组已经印发了《工作要点》,明确提出了本年度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充分表明了根治欠薪的决心,各兄弟辖市区也在全力冲刺、争先创优。各部门务必要迅速集中全部力量,提速加码全面行动,拿出实招硬招,全力决胜根治欠薪攻坚战。
  一是联动作战意识要再强化。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责任重大。从现阶段的情况来看,根治欠薪工作系统性强,工作量大,涉及面广,仅依靠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能领域内“单兵作战”,难以起到高效处置欠薪事件,根治欠薪行为的目的。为保证本年度根治欠薪工作任务顺利完成,各成员单位要在区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协调下,牢固树立联动作战意识,力争打破部门间的壁垒,实现信息互通,及时预警,快速响应,依法处置;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要通过采取集中办公、联合办案等方式,及时对农民工群体反映的拖欠劳动报酬线索和上级部门交办的欠薪案件进行处理,有力维护农民工的权益特别是劳动报酬权,保障全区经济建设有序发展,社会局面和谐稳定。
  二是属地工作责任机制要再完善。拖欠农民工工资事件,特别是涉及人数较多的群体性事件能否得到快速有效化解,与属地政府机构是否积极尽职履责密切相关。各镇、街道作为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担负起属地管理职责,压实工作责任,明确自身是根治欠薪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将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当成一项政治任务来抓,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挂帅,分管领导靠前指挥,有关部门一线处置”。要定期开展对区域内欠薪情况的摸排调查,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一旦发生归属于本行政区域内的欠薪事件,各镇、街道要在第一时间按照应急处置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迅速采取措施,就地控制事态发展,查清基本事实,拿出处理方案,及时上报相关信息,并配合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查处欠薪案件。
  三是欠薪打击力度要再加大。全区根治拖欠农民工资工作要继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源头预防的原则,以深入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为契机,着力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工资支付保障“四项制度”落实到位,失信联合惩戒体系持续完善,欠薪处置机制依法运行,严厉打击各类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逐步构建起全区上下立体化的根治欠薪工作体系,让农民工工资保障“法治化”,企业欠薪“没借口”,治理欠薪“无死角”,牢牢守住“劳有所得”的底线。
  同志们,保障职工合法权益,维护健康稳定的企业生产经营秩序,是当前摆在我们面前的一项十分重要而紧迫的工作任务。希望各镇(街道)、各部门迅速行动起来,全面落实工作责任,精心组织,扎实工作,全力以赴打好根治欠薪攻坚战,为“强富美高”新北区建设贡献我们的力量。
主持人(2020-04-24 16:30:00)
  会议到此结束,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