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有提到低保动态管理,请问是怎么个动态法?
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实行动态管理。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当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定期报告家庭人口、收入和财产状况变化情况。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进行定期复核,不同类别复核频次也有不同。对于家庭成员中有重病、重残人员并且收入基本无变化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当每年复核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应当每半年复核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原则上城市按月、农村按季复核一次。复核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牵头组织,由2名以上复核人员采取入户调查、邻里走访等方式实施,复核人员和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应当分别对复核结果签字确认。各辖市、区民政部门建立随机抽查制度,每年抽查数量不少于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总数的20%。
1/1条,1/1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