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了对培训机构提出规定,文件在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和落实部门责任方面,有哪些具体安排来保障这些要求能执行到位?
为保障各项安全要求落地,文件在政府监管层面做出了系统安排。在责任落实上,明确了“机构主责、部门监管、属地管理、社会监督”的原则,并将各地工作推进情况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在监管能力上,要求加强监管队伍专业化培训,并充分运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和本地“常治慧”平台,实现机构、课程、收费、安全等全流程数字化管理,以提升监管效能。同时,建立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开展“四不两直”检查,形成协同共治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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