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_832 溧阳如何在创建生态文明过程中确保对有环保影响企业的持续发展呢?
答:在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我们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以及污染企业开展工作:一是开展涉矿企业专项整治。2015年起,溧阳市政府继续加大涉矿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逐步关闭了南山水源涵养红线区内抽水蓄能发电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岩矿、江山矿业公司梅岭水泥用灰岩矿、双友石粉公司天井山方解石矿等3处矿山宕口。二是逐步退出生态红线范围内的污染企业。2014至2015年关闭水泥制品厂1家,上黄石灰窑20个,戴埠镇玻璃灯具厂,佰目合金公司和名远建筑材料厂实施关停搬迁,并完成污染场地土壤调查,对天目湖高尔夫球场进行关停、复绿。2016年关闭戴埠牛场墙体材料厂、戴埠红武建材厂,畜禽养殖场,2017年关闭优尼卡漆业和永骏漆业。三是加大污染企业督查力度。在全市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初步建成的基础上,大力推行环境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的抽查模式和保密机制。在“双随机”抽查的基础上,优化利用现有执法人员,有机结合,深入开展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有序开展好环境执法“春雷行动”、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生态红线区域专项检查、化工园区和化工企业专项执法检查、不定期开展交叉检查、夜间检查、雨天抽查等各类突击检查,对做到全方位、全天候检查企业的水、气、声等各类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情况和各类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严肃查处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四是加快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技改工作,打赢蓝天保卫战。全面推进清洁能源替代,督促富春江热电和弘博热电实施超低排放技术改造,364台燃煤锅炉完成淘汰,97家重点行业企业完成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83家工业企业完成挥发性有机物治理。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全部淘汰,空气质量稳步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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