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区如何培育行业“隐形冠军”?
一是培育产品市场占有率居国内外前列的“冠军企业”。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省级的制造业单项冠军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对当年开票销售收入2000万元-1亿元,且当年增幅超25%以上的制造业企业给予3万元奖励;对入选“龙城英才计划”D类的项目,开发区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二是培育创新能力强、市场占有率高的“小巨人”企业。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的科技小巨人、行业小巨人、专精特新等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和10万元。对当年认定的国家级和省级“专精特新”产品,分别奖励5万元和3万元。对当年新进列统的规模以上企业,给予2万元奖励。
企业发展有什么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企业培育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各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定期研究提出企业培育发展工作目标任务和实施方案,及时协调解决企业反映的重大问题。 2. 完善政策体系。认真梳理、切实把握国家、省和市对于企业扶持的各项政策,契合企业项目,细化政策解读,确保用足用好。同时,结合开发区工作实际,建立健全开发区企业培育的各项奖励扶持政策,通过直接投入、奖励、搭建投融资渠道等多种方式,引导企业做大做强。 3. 完善工作机制。对企业在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中,需要办理各种审批、备案、核准手续的,由企业(项目)提出申请,开发区提供“一站式”全流程服务,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需要向争取衔接的,由开发区对口部门作为责任单位,提供全过程服务。对重大事项可由领导小组召开联席会议指定相关部门实行代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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