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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龙国:违纪分为违犯党的纪律和违反行政纪律。违犯党的纪律是指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依照党内法规的规定应当受到党纪追究的行为。违反行政纪律是指政纪处分适用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所规范的行政纪律,应当受到纪律追究的行为。违犯党的纪律和违反行政纪律有以下几层含义:一是违纪的主体只能是党纪处分适用对象和政纪处分适用对象,其他组织和人员不能成为违犯党的纪律和违反行政纪律的主体;二是必须要有违犯党的纪律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没有违纪行为不能构成违纪。三是违犯党的纪律和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必须是应当受到纪律追究的行为。 |
浮生物语:你好,普通党员受公安治安处罚后,都要受党纪处理吗? |
刘龙国: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党员依法受到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应当追究党纪责任的,党组织可以根据生效的行政处罚、行政处分决定认定的事实、性质和情节,经核实后依照条例规定,给予党纪处分或者组织处理。
对党员的纪律处分有五种:警告、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开除党籍。 |
笑说再见:你好,在预防党员违纪方面,你们镇纪委主要有哪些举措? |
刘龙国:积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中的第一种形态,经常性地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约谈函询,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真正让党纪轻处分、组织调整成为违纪处理的大多数;让党纪重处分、重大职务调整成为少数;让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成为极少数。在日常工作中,镇纪委一是抓好教育引导。通过定期出新警示展板、开展以案说纪廉政宣传教育、邀请市委党校市纪委专家学者上党课等方式方法做细做实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筑牢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是健全防腐制度建设。注重源头治理,加强对工程、惠民等易腐易发领域的制度建设。三是充分发挥监察审计职能。运用“监审合一”工作机制,行使对基层党员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提升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时效性,维护政令、规矩的严肃性。 |
怒放的生命:你好,前段时间我去江湾社区办事,看到社区大厅有两块展板,分别是社区开展“实干担当 做好标杆”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标杆项目公示,我看了一下觉得挺好的,每个工作人员都立下了为民为实事的承诺,这个活动是不是全镇都在开展? |
刘龙国:为提升作风效能,增强党员干部责任意识和表率作用,结合“三大一实干”、“两学一做”等活动要求,今年年初,经镇党委研究决定,在全镇村(社区)、事业单位中开展“实干担当 做好标杆”作风建设活动。活动分为“主动定诺、履职践诺、严格评诺”三个阶段。主要是按照“优服务、提效能、强改革”作风建设活动主题,紧紧围绕全镇重点中心工作,结合各自岗位实际,单位和个人提出明确的承诺事项,并向本单位本部门干部职工、服务对象及全社会公开承诺。单位领导以身作则,主动践诺,带头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履职,主动担当,确保全体党员干部学有榜样、赶有目标,形成“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干事氛围,促使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以一流的干部队伍、一流的作风效能、一流的工作业绩,为我镇现代化新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
转身未来:你好,如果发现党员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你们会如何处理? |
刘龙国:中央八项规定是指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时,审议通过的中央政治局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对党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镇纪委将依据相关规定及时查处,而且越往后执纪越严。 |
夏海:违犯党纪是否必须给予党纪处分? |
刘龙国:《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党组织对违犯党的纪律的党员,应当本着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精神,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以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六条规定:“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反党和国家政策,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危害党、国家和人民利益的行为,依照规定应当给予纪律处理或者处分的,都必须受到追究。”可见,违犯党纪的并非必须给予党纪处分,而是要区分不同情况,按照错误性质和情节轻重,相应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处分,涉嫌犯罪的还要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