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修订后的新《环保法》被称“史上最严环保法”,问问环保局,“最严”体现在什么地方?
答:修订后的环保法与老法相比,加大了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增加了信息公开、公众参与的系统性规定等内容,法律条文也从原来的47条增加到了70条,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也有所增强。 第一是理念严了,提出了环境保护要优先。新环保法明确指出: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使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它确立了保护优先的原则。 第二是处罚严了,提出了违法成本要提高。环境违法成本低是造成当前环境污染形势严峻的重要原因之一。原环保法对此处罚明显偏软,很多时候企业罚款不过几万元,根本起不到震慑作用。在新环保法中,这一点得到了有效纠正,将按日计罚、上不封顶。环保部门还可以对企业直接进行查封,甚至将责任人移交公安进行拘留,这些都是新的法律赋予环保部门新的权力,对企业而言威慑力增加了很多倍,很大程度上提高了企业违法的成本。 第三是治理严了,提出了环境保护要多元共治。在多元共治、社会参与的现代环境治理理念下,新环保法提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对所造成的损害依法承担责任。公民应当增强环境保护意识,采取低碳、节俭的生活方式,自觉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所以新《环保法》无论是适用广度、创新力度,还是严厉程度,都是史无前例的,是名副其实的史上最严环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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