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单位零售危险化学品,对经营场所有什么要求?
根据《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零售是指可以在商店内存放规定数量的民用小包装危险化学品的经营行为。对危险化学品商店的场所要求主要有: (1)经营场所产权证明载明内容与现场相符; (2)有与零售业务相适应的店面,且店面内没有生活设施; (3)综合性市场内设危险化学品零售经营,有专门储存,所经营的危险化学品专柜存放; (4)备货库房经消防部门批准,与零售店面有实墙相隔。 (5)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置器材并符合要求。 (6)店面内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不超过规定数量。 (7)商店店面内仅存放民用小包装危险化学品,且没有禁忌物料混放现象。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请问安监局相关许可如何申报?
你好,首次申请许可的单位应登录 “企业安全生产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网址:http://58.216.140.92/waoscz/login1.aspx),填报企业基本信息,完成注册工作。延期申请许可的单位直接登录申报系统,也可从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网站或各辖市、区安监局网站进入申报系统。申报系统有相关申办业务的操作指南,可以根据指南进行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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