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这期“在线访谈”节目,主题是“武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陆秋明,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周仲华。陆副区长、周局长,请跟广大网民打个招呼吧! 2018-08-22 15:01:53
大家好,我是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区政府党组副书记、副区长陆秋明。  2018-08-22 15:02:15
大家好,我是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委书记、局长周仲华。 2018-08-22 15:02:30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8-08-22 15:03:43
2017年武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2018-08-22 15:04:16
2017年,武进区扎实推进劳动保障监察工作,成功创建“全省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和保障机制示范地区”。一是严谨处理日常劳动违法案件。全年立案620起,帮助职工追讨工资报酬1700余万元,查处使用童工等严重违法行为10起,移送“拒不支付劳动报酬”案件18起(涉案职工410余人、涉案金额750余万元),有效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二是高效落实年度书面审查工作。首次融入“互联网+”,全面推行劳动用工数据网上申报、无纸化“年审”,切实减轻用人单位负担,提升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效能。全年劳动保障书面审查用人单位6200余户,覆盖职工27万余人,增强了用人单位遵法守法意识,及时纠正了用人单位违法行为。三是深入开展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开展拖欠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专项整治、人力资源市场秩序清理整顿等专项行动3次,规范全区17家劳务派遣单位、319家企业用工行为;启动劳动保障监察“双随机”执法机制,检查用人单位1200余户,全面构建阳光和谐的劳资关系。 2018-08-22 15:12:34
企业能否向我们收取服装费、保证金等费用? 2018-08-22 15:05:41
企业在用工时,不得扣押员工证件或向员工收取押金、保证金、服装费等费用。如果企业违法收取,将会被责令退还,并作出罚款处理。 2018-08-22 15:14:43
我们进入新企业,应该何时订立劳动合同? 2018-08-22 15:12:07
招用员工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企业就要承担每月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的代价。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继续使用劳动者,在合同到期一个月内应续签书面劳动合同。 2018-08-22 15:17:11
企业是否必须帮职工缴纳社会保险? 2018-08-22 15:14:02
招用劳动者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天内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否则将会被责令补缴社会保险,甚至可能受到行政处罚。特别要注意的是,单位以社保补贴形式将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发放给职工,或者让职工签订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都是不合法的,这类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情形将被认定为无效。 2018-08-22 15:21:39
如果企业不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会有何后果? 2018-08-22 15:15:20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不得随意克扣、拖欠劳动报酬。采用按月发放生活费的用人单位要特别注意,一旦连续拖欠二个月以上或者累计拖欠达三个月以上,就会被列为重点监察对象,甚至可能向社会进行公布。 如果企业主或包工头出现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式拒不支付一名劳动者三个月以上的劳动报酬且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或拒不支付十名以上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且数额累计在六万元以上的恶意欠薪行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可判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18-08-22 15:30:42
2018年武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重点方向是什么呢? 2018-08-22 15:20:26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我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的核心任务,更是确保社会秩序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石。2018年,武进区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将持续创新思路,维护好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一是强化机构运行,查处违法用工。开展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扎口人社监督检查和行政处理处罚职能;落实人社部《治欠保支三年行动计划》,深化失信联合惩戒机制,畅通欠薪违法犯罪行为移交通道,保持对群体性欠薪等重大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继续开展“双随机”执法检查,深入摸排辖区企业违法用工行为;建立健全劳动保障信用信息系统,分类动态监管用人单位劳资状况。二是开展多方联动,促进矛盾化解。落实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长效机制;加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力度,建立更加流畅的通案渠道;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员、劳动仲裁员队伍建设,完善“查裁互补、裁审对接”工作机制;发挥劳动保障监察派驻中队、乡镇巡回仲裁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预防劳动争议协会优势,提升基层劳资矛盾化解能力。三是做好指导服务,营造和谐氛围。开展劳动保障专项整治、劳动保障书面审查和日常巡查、劳动普法宣传等活动;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企业劳动用工风险评估,全面开展企业劳动关系诊断服务工作。 2018-08-22 15:41:18
企业是否可以强制我们加班? 2018-08-22 15:31:40
用人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安排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并保证每周至少休息一日,且必须为连续的24小时。用人单位不得强迫劳动者加班或者随意延长工作时间,安排职工加班加点应与职工协商,且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当月累计不得超过36小时,否则将会被责令限期改正,并可能受到行政处罚。 2018-08-22 15:46:30
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 2018-08-22 15:39:38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八条规定,职工名册应当包括劳动者姓名、性别、公民身份号码、户籍地址及现住址、联系方式、用工形式、用工起始时间、劳动合同期限等内容。  2018-08-22 15:48:47
企业怎样使用劳务派遣工? 2018-08-22 15:45:32
用工单位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且数量不得超过用工总量的10%。用工单位应当选择正规的劳务派遣公司,并及时监督劳务派遣公司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社保缴纳等方面用工服务的情况;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应当在用工单位所在地为派遣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 2018-08-22 15:51:44
在什么情况下劳动合同可以终止? 2018-08-22 15:48:10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1、劳动合同期满的;2、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3、劳动者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4、用人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的;5、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的;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018-08-22 15:54:43
使用劳务派遣职工的用工单位应承担哪些义务? 2018-08-22 15:50:16
用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义务:1、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提供相应的劳动条件和劳动保护;2、告知被派遣劳动者的工作要求和劳动报酬;3、支付加班费、绩效奖金,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4、对在岗被派遣劳动者进行工作岗位所必需的培训;5、连续用工的,实行正常的工资调整机制。用工单位不得将被派遣劳动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单位。 2018-08-22 15:58:37
好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感谢嘉宾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还有个别网友的问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们会在访谈结束后再给予回答,再见! 2018-08-22 15:5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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