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到常州市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来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房峰副局长。 2011-06-27 10:00:02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栏目与网友们、市民朋友们围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这个主题进行交流沟通。首先我代表新北区安监局,感谢广大网民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局工作的支持帮助!也希望广大网友对进一步改善和提升我局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促进新北区安全生产工作的不断提高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谢谢大家! 2011-06-27 10:02:02
烟花爆竹经营是一项在城镇很普遍的经营活动,但是违法违规经营将滋生事故隐患,危害周边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在接下来的时间里,房局长将围绕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这一主题,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 2011-06-27 10:03:02
烟花爆竹的经营分批发和零售,这两种经营许可是不是县、区级安监局都能办理?  2011-06-27 10:04:02
县、区级安监局只受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的相关规定,申请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应当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申请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2011-06-27 10:05:02
申请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的单位应符合哪些要求?  2011-06-27 10:05:59
按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的相关规定,城市市区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应当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合理布设。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主要负责人经过安全知识教育;(二)实行专店或者专柜销售,设专人负责安全管理;(三)经营场所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张贴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011-06-27 10:06:59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报应向安监部门提交哪些材料?  2011-06-27 10:07:10
根据《关于加强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颁证工作的通知》(常新安监[2010]28号)中新北区申、换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程序,应准备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一)《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申请书》(到所在地镇、街道安监站领取);(二)本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或工商预核准登记原件、复印件(原、复件校核无误后,原件退回。下同); (三)申请换证的需提交《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四)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五)经营场所、设施产权或租赁合同原件、复印件; (六)零售场所周边安全条件及平面示意图,并载明以下内容: 1、零售场所面积、结构(砖木、砖混、其他); 2、周边道路宽度、路名; 3、距最近消防水源(消防栓或较大的水源)距离; 4、距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人员聚集场所或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质生产储存设施的最近距离。(七)经有安全教育培训资质单位核发的负责人及销售人员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的安全资格有效证明原件、复印件;(八)零售经营者采购有合格证的准销产品的相关证明;(九)安全承诺书,并载明以下内容: 1、承诺自觉遵守国家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2、承诺服从监管部门的依法监管,不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烟花爆竹,如有违反,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3、承诺决不在本零售经营场所外私设仓储,如有违反,愿接受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处罚; 4、承诺负责人和销售人员参加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承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十)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申报单位应先将申请材料申报所在地镇、街道安监站受理后报区安监局。 2011-06-27 10:10:59
经有安全教育培训资质单位核发的负责人及销售人员接受安全知识教育并经考核合格的安全资格证明如何取得?  2011-06-27 10:11:59
新北区安监局一般会在元旦过后集中办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请。为了方便申请单位在提交申报材料前通过相关教育培训,常州市安全生产协会会在每年的11月份左右集中举行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负责人及销售人员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和考核,并及时发放考核合格的安全资格证明。 2011-06-27 10:14:59
安监部门对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申报进行现场核查,主要查哪些方面?  2011-06-27 10:15:59
根据《关于加强夏季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和烟花爆竹零售许可证颁证工作的通知》(常新安监[2010]28号)中新北区申、换领《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程序,申报单位现场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以销售地点为中心,半径100米内没有加油站以及其他易燃易爆生产储存设施;半径50米内没有学校、幼儿园、商场、机关等人员密集场所,没有三层以上居民宿舍以及类似建筑物; 2、销售点不得有明火,现场必须符合相应的安全条件; 3、有可靠通讯设施; 4、不设立储存设施,销售产品由批发单位供应到销售地点; 5、专营店经营面积为10-20平方米的,存放量不超过50箱;经营面积为20-40平方米的,存放量不超过80箱;经营面积为40平方米以上的,存放量不超过100箱。 6、兼营店必须设立烟花爆竹销售专柜,销售存放量不得超过20箱。 2011-06-27 10:20:59
通过现场核查后,需要多久可以领取《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011-06-27 10:22:59
通过现场核查的单位,新北区安监局将在15个工作日内核发《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  2011-06-27 10:27:59
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应承担哪些安全法律责任?  2011-06-27 10:29:59
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非法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11-06-27 10:32:59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私货或超范围销售,应承担哪些安全法律责任? 2011-06-27 10:33:59
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私货或超范围销售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2011-06-27 10:38:59
群众如果发现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以及运输等方面的违法活动,如何进行举报? 2011-06-27 10:39:59
对于未经许可,擅自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或者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销售私货或超范围销售的,群众发现后可以及时向安全生产监管部门进行举报。对于对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的,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群众发现后可以及时向公安部门进行举报。 2011-06-27 10:45:59
今天网友们的提问真是非常地踊跃,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的在线访谈快要接近尾声了,非常感谢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房峰副局长的到来和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在活动的最后,房局长还有什么话要和网友们说吗? 2011-06-27 10:50:59
感谢大家对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疑惑还可以拨打新北区安监局电话(85127671)咨询,谢谢大家! 2011-06-27 10:55:59
谢谢房局长能够在百忙之中参加本次在线访谈节目,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2011-06-27 10:5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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