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网友大家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解读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访谈邀请到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曹秋进、市应急管理局四级调研员刘文浩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访谈嘉宾,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5-11-28 15:01:26 |
| 曹秋进: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5-11-28 15:02:25 |
| 刘文浩: 各位网友大家好,很高兴和大家一起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2025-11-28 15:03:19 |
| 主持人: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25-11-28 15:03:49 |
| 网友_ac: 为什么要修订《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工作实施细则》? 2025-11-28 15:05:36 |
| 曹秋进: 原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颁布实施《常州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实施意见》(常安监规〔2013〕1号),对推进危险化学品合法经营,规范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行政审批起到重要作用。但由于《意见》颁布时间较长,部分条款已经不适应当前管理情况,特别是近年来,随着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增多,部、省经营系统不断变化,现行的管理办法已难以满足危险化学品经营高质量发展的需要。为此,本次重新制定《实施细则》,围绕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基本条件、申请经营许可证类别、危险化学品经营方式和发证机关受理、审查等方面,进一步加强危险化学品经营审批和监管,提高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安全水平。 2025-11-28 15:08:25 |
| 网友_陌上花开: 新的《实施细则》和原来的哪里不一样? 2025-11-28 15:09:46 |
| 刘文浩: 这次的《实施细则》相较于2013年《意见》主要存在以下两方面的变化:一是对危化品经营方式按照部、省系统进行了修改调整,调整后分为无储存经营、危险化学品商店、加油站、有储存经营(不构成重大危险源)、有储存经营(构成重大危险源)、仓储经营共6种方式。二是为了便于企业经营,适当简化了申请程序,对于有储存经营企业,变更储存的危险化学品品种的,对不属于建设项目且不提高安全风险等级、不涉及新增或改造储存设施(含充装、分装、稀释设备设施)的,参照(常应急〔2023〕18号)中装置在役阶段Ⅱ类变更要求执行。 2025-11-28 15:13:35 |
| 网友_陶陶: 请问这次《实施细则》主要适用于哪些企业?有没有哪些特殊情况是不需要办理经营许可证的? 2025-11-28 15:15:31 |
| 刘文浩: 凡是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目录》中所列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的单位,都应当遵守本细则。但最新的《实施细则》有关规定,企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一是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在其厂区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经许可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的;二是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三是法律法规及上级有关部门明确不需要取得经营许可证的其他情形。 2025-11-28 15:19:43 |
| 网友_一轩: 我们企业是从事无储存经营的,听说现在可以走告知承诺制,具体是怎么操作的? 2025-11-28 15:20:52 |
| 曹秋进: 无储存经营的企业可以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申请经营许可证。具体是按照《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审批服务告知承诺实施办法》(常应急〔2020〕68号)执行。企业在申请时,只需提交符合要求的承诺书,承诺已具备规定的安全条件,发证机关经形式审查后即可作出许可决定,大大简化了流程、缩短了时间。但请注意,企业必须对承诺内容真实性负责,后期监管中若发现承诺不实,将依法处理。 2025-11-28 15:25:16 |
| 网友_西文: 我是一家危化品经营企业,想问下经营许可证有哪些申请类别?如何区分“重新申请”和“变更申请”? 2025-11-28 15:27:02 |
| 刘文浩: 经营许可证申请分为五类:首次申请、延期申请、重新申请、变更申请和注销申请。
重新申请主要适用于企业经营场所、储存场所、经营方式许可范围等发生变更,变更申请主要适用于企业名称、主要负责人、注册地址等事项变更,涉及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也应及时办理变更手续。
2025-11-28 15:31:43 |
| 网友_文锦: 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如遇到问题,可以通过哪些渠道咨询? 2025-11-28 15:33:36 |
| 曹秋进: 为了方便企业咨询有关业务服务,目前我局开通了多种咨询渠道。企业可通过以下方式咨询:登录“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官网查询相关政策及办事指南;拨打市应急管理局危化处咨询电话(86900317);通过“常州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留言;前往各辖市(区)应急管理局窗口现场咨询。我们将竭诚为企业提供指导和服务,助力企业合规经营、安全发展。 2025-11-28 15:38:08 |
| 网友_无名的人: 我准备开一家危化品有储存经营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应当具备哪些基本安全条件? 2025-11-28 15:40:17 |
| 刘文浩: 《实施细则》第六条明确了申请单位应具备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基本条件,主要几个方面:一是经营和储存场所、设施、建筑物要符合相关规定;二是从业人员要符合相关规定,如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本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并经考核合格;三是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四是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并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此外,若经营剧毒化学品的,应当建立剧毒化学品双人验收、双人保管、双人发货、双把锁、双本账等管理制度。 2025-11-28 15:44:00 |
| 网友_艾比: 企业在申请许可证前需要办理哪些备案手续? 2025-11-28 15:44:56 |
| 刘文浩: 企业在提交危化品经营许可申请前,应到应急管理部门办理相关备案手续,包括: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所有企业);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企业);安全评价报告备案(涉及仓储经营、加油站、有储存经营、危化品商店等企业)。这些备案情况将纳入许可审查范围,是企业安全条件的重要体现。提前备案有助于企业规范管理,也为后续审查打下基础。 2025-11-28 15:48:36 |
| 网友_东东: 企业在取得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后,还有哪些注意事项? 2025-11-28 15:50:09 |
| 刘文浩: 取得许可证不代表一劳永逸。企业应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要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加大员工教育培训,持续开展风险辨识管控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积极防范和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今后若发现企业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或不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我们将依法进行处理。 2025-11-28 15:52:57 |
| 网友_东方红: 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发证权限是如何划分的? 2025-11-28 15:54:08 |
| 曹秋进: 市级发证机关(市应急管理局)负责下列企业的审批发证:一是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的企业;二是经营剧毒化学品的企业;三是经营汽油加油站的企业;四是从事危险化学品分装、充装或稀释后销售的企业;五是储存数量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经营企业。上述企业以外的经营许可证原则上由县级发证机关(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天宁区及钟楼区应急管理局,新北区、常州经开区数据局)负责。若同一企业同时申请的许可事项涉及市、县两级分别审批的,由市级发证机关统一办理。此外,市级发证机关还可委托各辖市(区)应急管理部门对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相关企业组织审查,实现高效协同。 2025-11-28 15:57:23 |
| 主持人: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访谈嘉宾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5-11-28 15:5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