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欢迎参加本次常州市武进地税局在线访谈活动。  2017-07-19 10:00:40
近年来社会经济和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房屋买卖已成为百姓的日常行为之一,国家层面出台的各类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成为大家关注热点。在营改增、金税三期系统上线后,纳税人办理房产交易税收业务基本流程也有相应变动。今天,我们邀请到了武进地税局的嘉宾为纳税人解读政策,欢迎大家通过我们的平台积极提问,下面请嘉宾先做一下自我介绍。 2017-07-19 10:06:32
各位网友好,我是常州市武进地税局副局长杜俊,很高兴和大家探讨交流。  2017-07-19 10:07:38
各位网友好,我是常州市武进地税局税政科科长卜佳。 2017-07-19 10:08:04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  2017-07-19 10:08:48
请问能告知去地税大厅办理房产交易相关纳税需要带哪些资料吗?增量房和存量房分别介绍下。 2017-07-19 10:10:43
您好!增量房纳税业务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合同复印件1份(P1-5和签字盖章页)(原件备查);2、购房发票(不是预收款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3、所有承受方身份证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4、申请契税唯一或二套住房优惠税率时提供以下材料(非住宅、第三套住房不需要):A)所有共同购买人家庭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18岁以上子女视为单独家庭,由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供税务使用)。B)婚姻状况材料(注:如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C)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中取得方式为“自建”的房屋,需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存量房纳税业务需要携带以下资料:1、交易双方身份证明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注:单位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原件备查)。2、房屋权属转移材料(注:如存量房买卖合同,房屋赠与合同,法院判决等)复印件及原件各1份。3、房屋权属证明(注:如不动产登记证,房产证,土地证等)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4、申请契税唯一或二套住房优惠税率时提供以下材料:A)所有购房人家庭的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18岁以上子女视为单独家庭,由常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出具供税务使用)。B)婚姻状况材料(注:如户口簿、结婚(离婚)证等)。C)不动产登记簿查询证明中取得方式为“自建”的房屋,需提供集体土地所有权证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5、需清算个人所得税时提供以下材料:A)转让方取得房屋的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B)交易房屋的契税完税证(税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C)交易房屋的房屋维修基金票据的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D)银行打印的房贷还款利息清单(需注明还款人姓名、房屋座落(地址)及银行盖章(手写部分要银行盖章))。E)交易房屋的装修费用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6、需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提供转让方取得房屋时的发票复印件1份(原件备查)及其他相关材料。 2017-07-19 10:25:09
我想买房子,能不能解说一下不同大小的房子要按多少的比例交契税? 2017-07-19 10:11:00
你好,根据《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 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23号)的规定,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是指已拥有一套住房的家庭,购买的家庭第二套住房。此外,个人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2017-07-19 10:16:52
我准备从我朋友那里购买一套商铺,请问买卖双方分别需要交哪些税? 2017-07-19 10:18:18
你好,买方个人购买非住宅(包括商业、办公)按3%的税率征收契税,若合同分别注明价格和增值税额的,按不含增税价格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若合同未分别注明价格和增值税额的,按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缴纳印花税。卖方须缴纳土地增值税,根据购买年限可加计扣除;差额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及相应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差额20%的个人所得税,以及万分之五的印花税。 2017-07-19 10:24:09
我之前购买的房子,房屋产权证已办好,但因房屋质量问题退房,已缴契税可以申请退税吗? 2017-07-19 10:27:33
您好!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32号)规定,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纳契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无效产权转移征收契税的批复》(国税函〔2008〕438号)规定,对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行为不征收契税。法院判决撤销房屋所有权证后,已纳契税款应予以退还。因此,房屋产权证办好后,如果是经法院判决的无效产权转移,可以申请退契税;其他情况则不可以申请退税。 2017-07-19 10:34:01
我和配偶离婚了,现在分割房产,要把房产过户到一方名下,需要交契税吗? 2017-07-19 10:28:20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离婚后房屋权属变化是否征收契税的答复》(国税函【1999】391号)规定,夫妻共有房屋属共同共有财产的,因离婚父亲财产分割而将原共有房屋产权归属一方的,不征收契税。  2017-07-19 10:30:58
父亲去世了,我继承父亲的房产,需要缴纳契税吗? 2017-07-19 10:33:34
你好,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的,不征契税。  2017-07-19 10:35:02
您好!我的个人住房是前几年法院裁定取得的,但因为一些原因一直没有办理房屋所有权证,现在要过户,那么取得房屋取得的时间如何计算? 2017-07-19 10:35:48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8号,《关于个人转让住房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判定购房时间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个人转让住房,因产权纠纷等原因未能及时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下同),对于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确认个人购买住房的,法律文书的生效日期视同房屋所有权证书的注明时间,据以确定纳税人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您的住房取得时间可以按法院出具法律文书生效日期视为房屋取得时间,确定是否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2017-07-19 10:39:58
请问我自己住宅交易时因丢失了不动产发票,增值税如何缴纳?是不是会影响到我们交税呢? 2017-07-19 10:39:09
你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73号《关于纳税人转让不动产缴纳增值税差额扣除有关问题的公告》的相关规定增值税按以下方法计税:一、纳税人转让不动产,按照有关规定差额缴纳增值税的,如因丢失等原因无法提供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可向税务机关提供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进行差额扣除。二、纳税人以契税计税金额进行差额扣除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增值税应纳税额:(一)2016年4月30日及以前缴纳契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契税计税金额(含营业税)]÷(1+5%)×5%。(二)2016年5月1日及以后缴纳契税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全部交易价格(含增值税)÷(1+5%)-契税计税金额(不含增值税)]×5%。三、纳税人同时保留取得不动产时的发票和其他能证明契税计税金额的完税凭证等资料的,应当凭发票进行差额扣除。您的住宅交易的增值税可以对照以上规定进行计税。 2017-07-19 10:47:37
我有一套婚前房产,婚后想增加另一方名字是否交契税? 2017-07-19 10:41:02
您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夫妻之间房屋土地权属变更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4号)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一方所有,变更为夫妻双方共有或另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变更为其中一方所有的,或者房屋、土地权属原归夫妻双方共有,双方约定、变更共有份额的,免征契税。因此,对于婚前房产,婚后想增加夫妻一方名字变成共有的,不需要交契税。 2017-07-19 10:45:44
我继承我父亲的一套房产,现在打算卖了,对于转让过程中该房产的取得时间该如何确定? 2017-07-19 10:50:52
您好!对通过继承、遗嘱、离婚、赡养关系、直系亲属赠与方式取得的住房,其购房时间按发生受赠、继承、离婚财产分割行为前的购房时间确定;对通过其他无偿赠予方式取得的住房,该住房的购房时间按照发生受赠行为后的新房屋产权证或契税翻谁证明上著名的时间确定。也就是说如果是继承等上述方式取得的房产,取得时间按原房产购入时间确定。 2017-07-19 10:54:09
最近房产交易是非常火爆,市民们往往要等待很长的时间,请问嘉宾,有什么方法解决吗? 2017-07-19 10:55:12
您好,针对这个问题,今年武进地方税务局将充分运用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机终端、手机终端等“互联网+税务”的便捷服务方式,开拓预约办理服务平台,着力构建实体与虚拟相结合、线上与线下相融合的办税服务网络。纳税人通过网上预约申请,上传相关资料,税务机关进行资料审核后告知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情况,对符合要求和无争议的纳税人可在约定的时间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过户涉税事项。 2017-07-19 10:58:56
好了,时间差不多到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感谢嘉宾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还有个别网友的问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们会在访谈结束后再给予回答,再见! 2017-07-19 10:5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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