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到常州市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来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常州市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单正中。 2016-06-30 10:02:12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单正中,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衷心感谢广大网民朋友们长期以来对我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2016-06-30 10:02:36
在中国,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是一种传统民俗,也是一种文化以及心理习惯,是烘托节庆气氛常用的载体。但是,在烟花爆竹的经营过程中,依然存在一些安全隐患甚至违法、违规行为,也不乏发生事故的教训。今天,我们围绕目前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的相关要求,向大家进行相应的宣传和解释,欢迎大家提问。 2016-06-30 10:08:06
好的,下面请广大网友开始提问! 2016-06-30 10:08:26
安监部门对于烟花爆竹零售点有哪些新的要求? 2016-06-30 10:08:30
《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55号)、《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等法规和部门规章对于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具备的条件作出了明确的规定。 2015年,面对严峻的安全形势,国家安全总局组织开展了烟花爆竹经营安全专项治理,针对烟花爆竹零售点存在的一些典型问题,明确了“两关闭”、“三严禁”的要求。  2016-06-30 10:12:28
“两关闭”、“三严禁”具体指什么? 2016-06-30 10:14:56
“两关闭”指:关闭存在“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形式与居民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的零售点;关闭与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安全距离不足、集中连片经营、在超市内销售、未按规定专店销售的零售点。 “六严禁”指:严禁销售超标、违禁、专业燃放类产品或非法产品;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花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2016-06-30 10:17:05
我家在街上有一套两层店面房,准备在一层卖烟花爆竹,楼上租给别人住,是否允许? 2016-06-30 10:18:09
在同一建筑物内,一层经营,二层居住,属于典型的“下店上宅”,是不符合要求的。楼下的烟花爆竹存在爆炸风险,一旦发生燃爆事故,可能对楼上的居民造成伤害,也会影响居民及时逃离险境。 2016-06-30 10:20:26
我开了一个化妆品店,平时不卖烟花爆竹,就准备过年过节的时候,在化妆品店里腾出一个货柜,用来卖烟花爆竹,要领许可证吗? 2016-06-30 10:20:41
从事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均需要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烟花爆竹零售点要按照规定专店销售,在你的店里同时经营化妆品和烟花爆竹是不符合要求的。 2016-06-30 10:22:22
“两关闭”中提到的“人员密集场所和重点建筑物”指哪些,安全距离是怎样要求的? 2016-06-30 10:23:55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应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2016-06-30 10:26:54
我的《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上要求存放量不超过50箱,零售店面在一层,二层没人住,可以在二层存放烟花爆竹的备货吗? 2016-06-30 10:27:12
烟花爆竹零售点应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内,按照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严禁在许可证载明的经营场所外存放烟火爆竹,严禁超许可证载明限量存放烟花爆竹。 2016-06-30 10:32:29
我家隔壁是一个烟花爆竹零售店,我家也准备开烟花爆竹零售店,是否允许? 2016-06-30 10:32:48
集中连片经营烟花爆竹是不符合要求的,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十六条相关规定,烟花爆竹零售场所周边50米范围内应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 2016-06-30 10:40:25
对于烟花爆竹零售点采购和销售的产品有哪些规定? 2016-06-30 10:40:31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的有关规定,零售经营者不得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和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者应当向批发企业采购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礼花弹等应当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不得采购、储存和销售烟火药、黑火药、引火线。 2016-06-30 10:46:28
《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6-06-30 10:46:37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 2016-06-30 10:52:05
超量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的,应承担什么责任? 2016-06-30 10:52:09
根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监总局令第65号)第三十四条规定,存放的烟花爆竹数量超过零售许可证载明范围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处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零售许可证。 2016-06-30 10:59:29
因为时间的关系,我们本次在线访谈快要接近尾声了,非常感谢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单正中副局长的到来和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在活动的最后,单局长还有什么话要和网友们说吗? 2016-06-30 10:59:48
感谢大家对新北区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关心和关注,希望相关从业者能依法、依规经营,也欢迎广大群众反映或举报违法、违规行为,共同营造一个安全、有序的烟花爆竹经营环境。在实际工作中碰到的疑惑还可以拨打新北区安监局电话(85163021)咨询,谢谢大家! 2016-06-30 11:02:03
谢谢单局长能够在百忙之中参加本次在线访谈节目,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本次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2016-06-30 11:0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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