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本次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在线访谈活动。 2016-06-24 10:00:46
耕地作为一种十分重要又稀缺,且很难再生的资源,在可持续发展战略中,地位十分重要。习近平总书记曾强调,要像保护大熊猫一样保护耕地。为切实保护好耕地,武进区紧紧围绕“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每一寸土地,切实保护耕地”这一基本国策,通过加大动态巡查督查力度和违法用地查处力度,严格问责制度,严肃查处土地违法违规行为,将土地执法监察与土地卫片检查工作有机结合起来,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从而保证全区耕地保护到位。今天,我们邀请到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的相关领导就武进国土工作和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下面请嘉宾们先作一下自我介绍。 2016-06-24 10:07:02
大家好,我是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副局长贾建东。 2016-06-24 10:07:58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6-06-24 10:08:39
我想咨询一下,基本农田只能种粮食吗?我做什么就会算是破坏基本农田呢? 2016-06-24 10:09:02
为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切实保护基本农田,要坚决制止任意改变基本农田用途的行为。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2016-06-24 10:13:44
我想咨询一下武进区有关于耕地保护方面的相关政策或者文件吗? 2016-06-24 10:13:17
武进区委、区政府在2015年1月4日出台了《关于建立全区农村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武办发〔2015〕1号,指导思想是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加力城乡一体,加速生态文明”的发展主题,以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为目标,以统筹区域协调发展为抓手,以创建国家森林城市为动力,不断完善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的调控手段和政策措施,尽快建立公平公正、积极有效的生态补偿机制,充分调动全社会参与生态保护的热情,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其中有一块内容是对耕地保护实行补偿,按照“谁保护、谁受偿,谁受益、谁补偿,谁污染、谁治理”的生态环境保护要求,以直接承担农村生态保护责任的组织为补偿对象,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的办法,使保护生态环境的区域得到经济补偿。区财政每年对耕地保护实行基本补偿,每亩补偿50元;耕地保护补偿资金主要用于耕地质量提高建设、土地整理、农田水利设施建设等。 2016-06-24 10:21:12
如果有乡镇、街道或者村子没能好好保护耕地的话,国土上有什么管理措施吗? 2016-06-24 10:21:45
武进区政府在出台全区农村生态补偿机制的意见(试行)的通知后,配套出台了《武进区生态补偿考核办法》武政办发〔2015〕72号,文件中明确了耕地保护的考核办法,制订了相应的奖惩制度,凡在生态保护工作中有管护不力现象的,根据考核得分情况,对某一项或几项生态保护分别实行缓拨、减拨、停拨补偿资金。耕地保护生态补偿缓拨部分的资金,责任单位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到位后予以拨付;整改不到位的,减拨当年度缓拨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资金,并停拨下年度耕地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生态保护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发生各考核表列举“一票否决”情形之一的,取消相关村或其他管护单位的当年度该项生态保护补偿资格,并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其中,考核年度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比例大于5%的,取消该单位所辖所有行政村耕地保护生态补偿资格,达标村的耕地保护生态补偿资金由相关镇级财政自行承担。对于各村有违法建设基本农田的也实施“一票否决”,取消该村耕地保护生态补偿资金。对连续3年在各类生态保护考核中等次均为先进的单位,由区委、区政府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016-06-24 10:31:09
我们村里有人占用30亩农用地建水泥池经营花卉园艺场,是否可以呢?为什么? 2016-06-24 10:32:06
不可以,因为建硬底化水泥池对土壤耕作层造成了破坏,根据国务院《关于坚决制止占用基本农田进行植树等行为的紧急通知》(国发明电[2004]1号)“不准以农业结构调整为名,在基本农田内挖塘养鱼、建设用于畜禽养殖的建筑物等严重破坏耕作层的生产经营活动”。 2016-06-24 10:34:56
我想问一下,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可以依法使用基本农田,为什么村居发展集体经济就不能使用基本农田搞非农建设? 2016-06-24 10:35:37
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基本农田保护有关工作的意见》(国土资发[2005]l96号)第二点“严格执行《土地管理法》和《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除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和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以外,其他非农业建设一律不得占用基本农田;符合法律规定确需占用基本农田的非农建设项目,必须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批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而村居发展集体经济不属以上范畴,所以村居发展集体经济不能使用基本农田搞非农建。 2016-06-24 10:40:24
为什么我们镇上有的违法用地拆除,有的违法用地没有拆除? 2016-06-24 10:40:57
实际工作中我们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76条的规定,以是否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为界限,对不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案件将坚决拆除,恢复土地原状,对符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违法用地案件将做出相应的行政处罚并结合企业发展用地需求完善相关用地手续。 2016-06-24 10:44:39
我是前黄镇的,我想咨询一下依法没收的违法用地上的建筑物,国土相关部门是怎么处置的? 2016-06-24 10:45:18
常州市国土资源局武进分局按照常政规【2016】1号文件《市政府关于颁布<常州市没收违法用地上建筑物处置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规定由我局填写没收财物移交书连同行政处罚决定,没收清单以及其它必要材料一并移交辖区人民政府。由辖区人民政府研究制定处置方案。 2016-06-24 10:47:58
武进会有地质灾害吗? 2016-06-24 10:48:16
武进区是有地质灾害隐患的。在介绍武进地质灾害主要情况之前,先了解下武进的基本地貌,武进地貌以平原为主,占全区总面积的95%以上。局部有丘陵,分布在境内南部雪堰~潘家一带。从地貌类型看不会出现泥石流这种特有的地质灾害,所以武进主要是小型崩塌、滑坡、地面沉降、地裂缝这四类。崩塌、滑坡两种地质灾害通常是相伴发生,主要在雪堰镇的丘陵区,由于露采矿山开采及利用山体进行建设工程活动,形成的陡壁开采面,破坏了原来山体的稳定状态,破碎的岩体在连续强降水后引发地质灾害。地面沉降主要由于过度开采地下水导致,武进区早在80年代就有发生,禁止开采深层地下水是防治地面沉降最有效的办法,因此从1995年起,当时的武进县政府开始宏观调控地下水的开采行为,在省、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制定一系列的调控措施,加强对地下水开采管理力度。目前大面积沉降已经得到有效的控制。地裂缝是地面沉降的次生灾害,武进区是苏锡常地裂缝灾害出现最早、也最为集中的地区,自1989年在武进区横林镇首次发生地裂缝以来,相继又在漕桥、湖塘等多地出现了地裂缝灾害,经济损失严重。目前,武进区地裂缝灾害点主要在,武进马杭城东小学、雪堰镇漕桥。不过这两处地裂缝活动均已趋缓、处于基本稳定状态。 2016-06-24 10:59:58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感谢嘉宾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心参与,再见! 2016-06-24 11:0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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