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常州市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进行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新北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副局长黄丽娟。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们将围绕江苏省全面两孩政策有关内容和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2016-06-17 10:02:0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黄丽娟,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衷心感谢广大网民朋友们长期以来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2016年3月30日,江苏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明确江苏省“全面两孩”政策自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今天,我就新北区贯彻落实“全面两孩”政策详细解答网友们的提问。 2016-06-17 10:03:09
我想生二胎,还要办二胎证吗,要到哪里申请办理? 2016-06-17 10:03:28
你好,根据“全面两孩”政策规定: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由夫妻自主安排生育,不需要审批。江苏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生育登记服务制度,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可以到一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免费办理生育登记。 2016-06-17 10:05:49
我们夫妻俩在本地打工,户口还在老家盐城,想在这边生孩子,要到哪里办手续? 2016-06-17 10:05:57
你好,若生育一孩或二孩,你们可以到现居住地的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生育服务登记;若无固定居住地,也可以到单位所在地的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 2016-06-17 10:08:27
你好,我想问问生第二个孩子的产假是多长时间? 2016-06-17 10:08:52
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自2016年1月1日起,符合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产假的基础上,延长产假三十天,即女方可享受128天产假。同时男方可享受护理假十五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不计入以上规定的假期。 2016-06-17 10:10:57
办理那个生育服务登记,我们需要带哪些材料? 2016-06-17 10:11:38
这个分几种情况:1、原配夫妻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居住证(单位所在地办理需提供单位证明);2、原配夫妻生育第二个子女的:提供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居住证(单位所在地办理需提供单位证明);3、再婚夫妻生育子女的:提交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离婚协议书或判决书、已生育子女的身份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流动人口居住证(单位所在地办理需提供单位证明)。 2016-06-17 10:16:46
办理生育登记要夫妻俩都要到场吗? 2016-06-17 10:17:18
你好,由夫妻双方前往镇(街道)登记窗口办理相关登记手续(如无法亲自前往需要办理委托手续,由委托人带齐相关证件前往办理) 2016-06-17 10:19:31
我和妻子都是离婚再婚,都生育过一个孩子,现在还能再要一个吗? 2016-06-17 10:20:17
你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夫妻双方合计已有两个及以上子女的夫妻,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并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具体包括三种情形:(一)一方婚前未生育,一方婚前已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双方婚后共同生育一个子女的;(二)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三)已生育的两个子女中,有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病残儿,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 2016-06-17 10:27:25
如何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需要哪些材料? 2016-06-17 10:28:11
两种情况:1、夫妻户籍均为常州的,向女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申请办理;夫妻中一方为常州市内流动人口的,也可以向常住地男方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申请办理。2、男方户籍为常州,女方户籍为常州市外,婚后居住本市,办理受理机关可以是男方户籍所在地镇(街道)。 需要以下材料:(1)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2)子女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再婚夫妻子女不在现家庭的提供离婚协议或判决书等证明);(3)夫妻双方近期合影照片一张;(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016-06-17 10:37:16
我们第二个孩子是今年5月份刚生的,但没有办过生育登记,还能补办吗 2016-06-17 10:37:29
若你们需要报销生育基金,是可以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卫生计生部门补办生育服务登记的。 2016-06-17 10:43:27
我小孩今年刚出生,近两年也不打算再要一个,还能领独生证吗? 2016-06-17 10:43:46
在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期间,自愿终身只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按照规定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全面两孩实施以后,即2016年1月1日以后生育的夫妻,不再发放《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2016-06-17 10:49:26
我和前夫有过两个孩子,离婚后和现在的老公结婚,他没有过孩子,像我们这样还能再生一个吗? 2016-06-17 10:49:56
你好,根据《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第二项规定:双方婚前合计生育两个及以上子女,且没有共同生育子女的,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所以说你们是可以再生育一个的。 2016-06-17 10:51:36
我和我老婆都是四川的,户口都在老家,我们在常州新北区春江镇的一个企业上班,现在我老婆怀孕4个月了,是第一胎,听说生孩子要办生育证,不知道怎么办理? 2016-06-17 10:51:49
根据常州市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规定,流动人口生育第一个孩子的,可以到现居住地的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去登记办理“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需要带好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 2016-06-17 10:53:52
我们是新北区罗溪镇的居民,我们是原配夫妻已经生了一个孩子,现在想响应国家号召生育第二个孩子,应该怎么办理二胎手续? 2016-06-17 10:55:56
根据常州市生育登记服务制度规定,户籍人口且是原配夫妻生育第二个孩子的,带好夫妻双方结婚证、身份证、户口簿、第一个子女身份证明(出生医学证明、身份证、户口簿)、已领取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到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卫生计生部门办理“常州市生育服务联系单”。 2016-06-17 10:58:44
非常感谢各位网友的踊跃参与和积极提问,也非常感谢黄丽娟副局长的热情解答。谢谢大家,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2016-06-17 11:0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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