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本次武进区民政局在线访谈活动! 2015-09-29 14:31:12 |
主持人: 武进历来有拥军优属的优良传统,近年来,武进区扎实推进双拥优抚安置工作,双拥工作有特色,成功创成省级双拥模范区“七连冠”;优抚重落实,切实保障优抚对象合法权益;安置有新意,职业技能培训助力退役士兵提升就业能力。今天我们特地邀请了武进区民政局的相关领导就武进区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与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下面请领导作自我介绍。 2015-09-29 14:37:14 |
姚铭泽: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民政局副局长姚铭泽。 2015-09-29 14:37:43 |
周锋: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民政局优抚安置科科长周锋。 2015-09-29 14:38:01 |
主持人: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5-09-29 14:38:25 |
网友_中国好人: 我父亲参加过对越自卫还击作战,现在可以享受什么待遇吗? 2015-09-29 14:39:26 |
姚铭泽: 好的,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参战人员享受抚恤补助有两种情况。一是根据2007年民政部出台的《民政部关于落实优抚对象和部分军队退役人员有关政策的实施意见》,文件规定对参加过战斗、无工作单位的参战退役人员发放定期生活补助。公务员和企事业单位在职员工不享受,目前标准为658元每人每月。二是根据2011年,常州市出台的“给企业退休参战退役人员发放生活补助”的政策,规定对企业退休的参战参试退役士兵给予生活补助,目前标准为360元每人每月。那么这里涉及到对于参战人员的身份认定,主要是要求档案记载或者是服役部队、服役时间与中央军委划定的参战部队序列要一致。这里要特别指出的是,对个人持有的参战纪念章、毛巾、茶缸等纪念物品,不作为参战身份认定的依据。主要考虑这类纪念品数量众多,纪念品上又没有本人姓名,容易相互赠送,如果以此认定参战身份容易造成混乱。 2015-09-29 14:48:15 |
网友_一场秋色: 你好,我是一名带病回乡的退伍军人,请问如何申请办理抚恤补助? 2015-09-29 14:39:42 |
周锋: 感谢这位朋友的咨询,我来详细解释一下。首先是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身份认定。根据我国《军人抚恤优待条例》的规定:“带病回乡退伍军人是指在服役期间患病,尚未达到评定残疾等级条件并有军队医院证明,从部队退伍的人员。”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身份的认定必须要准备相应材料。一是退伍档案中记载患有慢性病的退伍军人登记表或在服役期间军队体系医院出具的患慢性病证明(须能取得该医院或上级卫生部门确认);二是近期从军队体系医院复印的盖有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在服役期间患慢性病原始病历。三是盖有医院病历管理部门印章的近期慢性病(特指原军队医院证明中记载的慢性病)就诊病历复印件及相关医疗检查报告、诊断结论等。还要满足生活困难,没有社保的条件。如果具备上述条件可以到乡镇民政办申请,经区县民政部门审核并报市级民政机关审核,经省民政厅统一组织鉴定、报省民政厅审批后可以从审批之日起享受待遇。 2015-09-29 14:49:45 |
网友_老王: 我家小孩在部队荣立了三等功,请问有没有什么奖励? 2015-09-29 14:49:51 |
姚铭泽: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有的。武进区对从武进区入伍的现役军人在服役期间立功或被评为优秀士兵的给予奖励,发放立功奖励金,激励他们在军营建功立业。荣立一等功的按当年当地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基本标准的50%给予奖励;二等功为40%;三等功为20%;优秀士兵为5%;连续两年优秀士兵为8%。按照2014年的标准计算,二等功奖励金为6900元;三等功为3450元;优秀士兵为863元。
2015-09-29 14:55:18 |
网友_归去来: 我是一名伤残军人,在部队腿部受伤,因公九级,目前感觉伤情变重了,请问一下我怎样可以申请调整伤残等级? 2015-09-29 14:50:23 |
周锋: 这位朋友你好,根据江苏省调评残相关规定,如果你感觉自己伤情加重,你可以凭近3年来每年在三甲以上医院的旧伤诊疗记录和近期伤情医学诊断证明向民政局提出调整伤残等级的申请,区、市民政局会根据你提交的申请,组织你到江苏省荣军医院进行伤情鉴定,由医学专家给出调残意见,经过调残公示后报送省民政厅最终批准新的伤残等级。 2015-09-29 14:55:06 |
小麦: 我想请问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是如何发放的? 2015-09-29 14:56:22 |
姚铭泽: 你好,义务兵家属优待金是根据上年度武进区城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45%来确定的,2014年,武进区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基本标准是17248.5元。另外,为了提高兵员质量,鼓励更多的大学生入伍参军,对大学生士兵发放大学生士兵奖励金:大专在读期间服现役的,增发基本标准的40%;大专毕业和本科在读期间服现役的,增发基本标准的50%;本科毕业后服现役的,增发基本标准的60%。
2015-09-29 15:01:24 |
网友_当兵的人: 我2013年9月应征入伍,今年即将退伍,想问一下退伍后有什么安置政策? 2015-09-29 14:57:06 |
周锋: 这方面问题我们平时经常收到群众咨询,也是大家比较关心的。根据《退役士兵安置条例》规定,对于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金,补助金标准为上年度全区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1.5倍减去部队发放的一次性退役金。2014年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标准为:38330×1.5-9000=48495元。同时为了提高广大退役士兵退役后就业能力,武进区对退役士兵开展3-6个月的免费短期职业技能培训。 2015-09-29 15:02:23 |
网友_端午节: 我是大二参军入伍的,今年即将退伍回家,可我还有3年才能从学校毕业,我退伍后要办哪些手续? 2015-09-29 15:03:27 |
周锋: 这个问题我来回答。对于退伍后复读的大学生士兵,我们发放后续学习的复学费,标准为每学年9000元,你退伍后到学校开好复学证明及时交到区民政局安置办,全区在年底前统一发放复读费。 2015-09-29 15:05:24 |
番茄: 我兄弟是烈士,每年清明我们全家都去烈士陵园祭奠烈士,去年我们国家设立了烈士纪念日,想问一下,武进区今年9月30日烈士纪念日有没有纪念活动? 2015-09-29 15:03:31 |
姚铭泽: 去年全国人大把每年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根据民政部《烈士公祭办法》的规定,烈士纪念日当天,各地人民政府将开展烈士公祭活动。武进区在9月30日烈士纪念日当天,也将组织全区烈士公祭活动,区四套班子领导和全区各界群众将参加烈士公祭活动,烈士公祭活动也将邀请部分烈属和老战士参加。 2015-09-29 15:07:28 |
网友_小朋友: 我想问问对于烈士子女有什么样的抚恤补助政策? 2015-09-29 15:10:41 |
周锋: 你好,这方面民政部有个《关于给部分烈士子女发放定期生活补助的通知》(民发〔2012〕27号),规定从2011年7月1日起,对全国所有无固定收入、18周岁之前没有享受过定期抚恤金待遇且年满60周岁的烈士子女发放生活补助,目前标准为270元每人每月。需要区别的是老年烈士子女和烈士遗属之间的关系,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规定,烈士遗属仅指:1、父母(抚养人)、配偶无劳动能力、无生活费来源,或者收入水平低于当地居民平均生活水平的;2、子女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或者残疾无生活费来源的;3、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或者已满18周岁但因上学无生活费来源且由该军人生前供养的。上述三种情形下,可以申请相关补助。 2015-09-29 15:18:54 |
花生米: 我1973年入伍,1978年退伍,现在已经年满60周岁,想问问国家有没有相关补助政策? 2015-09-29 15:20:46 |
姚铭泽: 根据2011年8月1日出台的《关于给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的通知》(民政部、财政部民发〔2011〕110号)文件规定,年满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伍军人发放老年生活补助,目前标准为每服一年兵役15元/月。政策实施对象的人员范围为,1954年11月1日试行义务兵役制后至《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实施前入伍,年龄在60周岁以上(含60周岁)、未享受到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农村籍退役士兵。农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为,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目前仍为农村户籍、退役时落户农村户籍后转为非农户籍的人员。上述人员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金待遇的人员。 2015-09-29 15:29:25 |
主持人: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感谢嘉宾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15-09-29 15:50:0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