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参加本次武进区住建局在线访谈活动! 2015-08-19 13:59:38
2015年,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紧紧围绕“房管创优、安居无忧”总体目标,坚持依法房管和创新发展两手抓,着力在住房保障、推进物业属地化管理、存量房资金监管、房屋登记、安全管理等方面工作下功夫,积极为“迈上新台阶,建设新武进”作出贡献。今天我们邀请了武进区住建局的领导就房管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与网友们进行在线交流。下面请领导作自我介绍。 2015-08-19 14:06:05
大家下午好,我是武进区住建局副局长李媛。 2015-08-19 14:06:58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房管处主任陈勇。 2015-08-19 14:07:02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房管处副主任徐香敏。 2015-08-19 14:07:38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5-08-19 14:08:31
武进区物业管理“属地化”实施以来有哪些变化? 2015-08-19 14:09:33
1.去年武进区政府出台了《武进区关于深入推进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属地化工作的目标任务、属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的职责分工、工作实施步骤、工作要求等,为物业属地化管理指明了方向; 2.在全区范围内,逐步落实了物业属地化工作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物业管理工作的指导、协助和监督职责,真正做到物业属地管理全覆盖;3.建立了区、镇(街道、开发区)、社区三级物业管理矛盾纠纷投诉调解机制,并在区信访局一楼社管中心专门设立物业纠纷调解委员会,接受并解决群众的投诉与纠纷。此外,还加强推进了住宅小区业委会和物管会的建立,进一步健全物业管理主体体系;4.建立了全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机制。按照区政府出台的《武进区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武进区成立了物业管理工作考评组,由区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区各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作组,对各镇人民政府 (街道办事处、 高新北区管理处)和区各职能部门物业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全年考核四次,每季度分别进行一次。区考评组每季度对考核情况进行汇总,根据得分进行排名并书面通报。 2015-08-19 14:22:05
武进区目前维修资金缴存的方法与途径是什么? 2015-08-19 14:10:22
在房屋集中交付时,业主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交纳维修资金:1.由业主在交付现场直接将维修资金通过POS机打入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用账户;2.由业主自行到建设银行各网点缴交纳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将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交给房地产开发公司,由开发公司统一到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财务科换取维修资金票据。集中交付后,业主需交纳维修资金:1.由业主直接到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财务科交纳维修资金,业主需提交身份证、购房发票和购房合同;2.由业主自行到建设银行各网点缴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凭银行出具的交款凭证到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财务科换取维修资金票据;除此之外,武进区区辖范围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除代管部门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之外,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代收代交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全称:常州市武进区房地产管理处 开户银行:建行常州丰乐支行账号:32001626759052505618。 2015-08-19 14:20:05
二手房过户维修资金如何查询与缴纳? 2015-08-19 14:10:32
按照《常州市市区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规定:业主申请房屋转移登记时,应当向房屋登记机构提供已经足额交存维修资金的相关凭证;房屋未交存首期维修资金或维修资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30%的,应当补足,房屋账户中的维修资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为保障房屋交易双方权益,根据上述规定,自2015年8月1日起,武进区范围内申请房屋转移登记时需查验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余额情况,如该房屋未交存首期维修基金或维修基金余额不足首期交存额的30%,应当补足再实施转移登记;如该房屋住宅专项维修基金余额超过首期交存额的30%,不需要补交即可实施转移登记。 2015-08-19 14:17:54
装修时业主是否要交纳装修押金和装修服务费(垃圾清运费)等费用? 2015-08-19 14:18:00
2010年11月1日起,我市明确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实行“一费清”制度,统一按规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装饰装修管理服务费后,不得再以任何名义向业主或使用人另行收取关于装修方面的装修垃圾清运费、住房装修押金、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装修施工许可证工本费和装修资料费等费用。如业主或使用人表示不装修并作出书面承诺的,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收取装修管理服务费用。为确保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轿厢、楼道墙地面、扶手等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完好,在装修期间,物业服务企业可对装修单位收取不超过1500元/户的装修保证金。待装修完毕,经验收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未受损坏,装修保证金应在3个月内全额退还;装修单位对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造成损坏的,应当由装修单位承担赔偿或进行修复,赔偿或修复后,装修保证金应在3个月内全额退还。 2015-08-19 14:25:16
物业管理小区如果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是否还有其他途径成立自治管理组织? 2015-08-19 14:21:29
目前住宅小区的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由于小区业主的代表人选问题、小区业主的入住率等问题,部分小区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为了进一步推动小区业主自治管理的机制,2013年实施的《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明确了小区业主还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来代行小区业主委员会的职责,作为对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小区自治的一种补充形式。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由小区所在地社区代表、政府职能部门代表、开发商代表以及小区的业主代表共同组成,共同参与监督小区的物业管理工作。 2015-08-19 14:27:36
2015年政策有没有什么调整变化? 2015-08-19 14:23:54
2015年4月市房管局下发《关于调整我市市区2015年度市区住房保障有关政策的通知》,对2015年度住房保障申请收入标准做了调整,进一步扩大了住房保障范围:1、公共租赁住房:城镇中低收入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3080元(含)以下调整为3290元(含)以下,其中低收入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1540元(含)以下调整为1645元(含)以下。2、经济适用住房:中低收入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由3080元(含)以下调整为3290元(含)以下。 2015-08-19 14:29:38
什么叫公租房制度?符合什么条件的家庭可以享受公租房保障? 2015-08-19 14:28:15
公租房制度是国家为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实施的一项住房保障政策,是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主要渠道。廉租住房保障方式主要有租金补贴和实物配租两种。其中,租金补贴是指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实物配租是指政府向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直接提供低租金的租赁住房。目前,武进区的公租房保障范围是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1.具有武进区城镇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2.申请家庭人均月可支配收入在3290元(含)以下;3.无房,且5年内无房产转让行为;4.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单身人士须年满35周岁);5.依法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准入条件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适时调整。 2015-08-19 14:35:31
资金监管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有什么特点? 2015-08-19 14:30:16
从2015年6月30日起,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在我市市区范围内全面开展。资金监管的特点:1、安全。政府提供专用的资金监管账户,实行封闭管理。2、免费。监管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3、高效。房屋转移登记与抵押登记合并受理,银行和公积金中心审批放款时间缩短,整个交易时间更短、效率更高。 2015-08-19 14:34:54
申请公租房保障有哪些程序? 2015-08-19 14:30:39
1.申请:符合公共租赁住房申请条件的家庭,由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地的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民政科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常州市武进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核表》,提交相关材料;2.调查核实:镇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街道办)民政科对申请人家庭的人口、住房情况和收入情况进行走访调查核实,进行资格初审。区民政局、区住房保障中心对申请人的情况进行审核;3.公示:对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情况依次进行为期10天的社区(资格)公示和为期7天的媒体(结果)公示;4.安排:公示期限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家庭,由区住房保障中心根据申请家庭的实际情况,分别安排货币补贴或实物房源,核发公共租赁住房租金补贴证或实物配租证。 2015-08-19 14:49:45
实物配租的房屋可以终身居住吗? 2015-08-19 14:36:04
实物配租房源是政府筹集的房源,住房保障中心会对配租户进行不定期的巡查走访,确保资产的完整性和使用的有效性。对于年审时发现不再符合条件的应当予以退出,同时对于巡查中发现的下列问题也必须退出:1.租赁期届满,承租人未再续租的;2.转借、转租或者擅自调换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的;3.改变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用途的;4.破坏或者擅自装修所承租公共租赁住房,拒不恢复原状的;5.在公共租赁住房内从事违法活动的;6.承租人无正当理由连续6个月以上闲置公共租赁住房的;7.承租人无正当理由累计6个月以上未缴纳公共租赁住房租金的。 2015-08-19 14:44:21
听说现在二手房交易要资金监管,什么是资金监管?有什么依据? 2015-08-19 14:37:21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是指由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建立“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专户”,对存量房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交易资金(含商业贷款和公积金贷款)进行监管,房屋权属登记完成后,根据监管协议,将交易资金转入卖方指定账户。主要依据有:1.2006年12月,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房地产经纪管理、规范交易结算资金账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2013年9月,常州市政府办公室下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市区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的通知》;3.2014年5月,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常州市中心支行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市区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工作的通知》。 2015-08-19 14:46:02
二手房交易资金监管要提供哪些材料? 2015-08-19 14:40:53
(一)买卖双方签订监管协议时需提供:1.存量房买卖合同(出示原件);2.房屋所有权证(出示原件);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出示原件);4.申请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5.申请人银行借记卡或存折(出示原件);6.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出示原件);7.监管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收复印件)。(二)买房申请存款凭证需提供:1.银行解款单(收原件);2.监管协议(出示原件);3.申请人身份证件(出示原件);4.监管部门需要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出示原件,收复印件)。 2015-08-19 14:48:09
请区住建房管部门督促各街道、镇人民政府物管科、各物业公司切实落实好《江苏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常州市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等法规精神,及时、准确、无误地对全体业主做好公示!破除部门利益和懒政思维,大力推进对近三年新交付小区召开业主大会、成立业主委员会或物业管理委员会,及其换届及日常指导等工作。开创我区特别是湖塘主城区房管事业新局面,不要头疼医头、脚痛医脚,被动应付处理,在积极主动而为方面,不知区住建房管部门有何具体举措和时间表?谢谢! 2015-08-19 14:49:15
根据《常州市物业管理办法》、《常州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的相关规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筹建、换届工作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具体负责,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做好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筹建、换届及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业主委员会是业主自治组织,需要由业主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申请成立。如果业主参与度不高,不具备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的,可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筹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武进区对辖区内乡镇、街道、高新北区物业管理工作考核,要求属地物管科加强对业委会(物管会)筹建、换届等工作监督、指导,制定业委会(物管会)全年成立计划,成立率全年不低于未成立住宅小区总数的20%;帮助业主把好业委会(物管会)及业主大会“人选关”、“议事关”、“程序关”。  2015-08-19 14:57:57
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的范围有哪些? 2015-08-19 14:51:28
存量房交易资金是指在存量房买卖备案合同中约定的购房价款,不包含房屋过户所涉及的各项税费,定金,尾款。除按规定不实行资金监管和可申请免除资金监管的情形以外,我市市区国有土地上的存量房交易全面实行交易资金监管。不实行资金监管情况主要有5种:1.房屋产权交换的;2.依据人民法院或仲裁委生效法律文书转移房屋权属的;3.房屋拍卖的;4.以房屋出资入股,房屋权属发生转移的;5.交易双方中,有一方是法人或其它组织的。可申请免除资金监管的情形有:1.属于国有资产的房屋在产交所挂牌交易的;2.房屋共有人之间转让所占房产份额的;3.交易双方为直系亲属的(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直系亲属为同户籍的应提供户籍证明,不同户籍的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直系亲属关系证明);4.其它不具备资金监管条件的情形。 2015-08-19 14:59:45
20/21条,1/2页 1 2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