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这期在线访谈栏目主题是常州经开区农机购置补贴。我们邀请到常州经开区党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冯晖和常州经开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副局长钱哲峰与大家互动交流,两位领导,请跟我们广大网友打个招呼吧! 2025-07-16 15:32:31 |
冯晖: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冯晖,很高兴有机会通过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与大家进行交流,欢迎大家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5-07-16 15:33:08 |
钱哲峰: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钱哲峰,很高兴通过“在线访谈”这个平台,就广大网民朋友关心的问题进行在线交流和沟通,欢迎大家积极参与。 2025-07-16 15:33:58 |
主持人: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大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下面开始提问。 2025-07-16 15:34:11 |
网友_晚风漫过窗: 能否请您介绍一下经开区高企发展的现状。 2025-07-16 15:36:28 |
冯晖: 截至2024年年底,常州经开区共有高企553家,与常州经开区成立时的96家相比,净增了457家,每万家企业法人中的高企数量处于全市前列。长期以来,经开区始终高度重视高企培育工作,把高企培育作为创新驱动的主要抓手、科技工作的拳头产品,全区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增长极。 2025-07-16 15:37:43 |
网友_街角旧书店: 请问今年经开区高企申报的总体安排是怎样的? 2025-07-16 15:38:36 |
钱哲峰: 本年度高企申报共分为三个批次,申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自主选择申报批次(每年仅限申报1个批次),第一批次网上最终提交截止时间为7月20日,剩余2个批次审计报告(2项专项审计报告和近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提交市财政局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8日、9月1日,纸质材料提交常州市生产力形式审核截止时间分别为7月30日、8月20日,经开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材料审核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15日、9月5日,网上最终提交截止时间分别为8月20日、9月10日。高企申报工作将按照企业自评、系统填报、材料审核、现场核查、部门会商、推荐上报等流程进行。关于高企申报的总体要求,经开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已通过工作群公布,大家可自行查看,也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经开区科技和投资促进局高新技术产业科,电话号码:89863024。 2025-07-16 15:41:11 |
网友_半杯温茶: 您好,我经开区的一家企业,我们去年通过高企认定,请问什么时候可以拿到政府奖励资金? 2025-07-16 15:42:37 |
冯晖: 2025年常州市高企奖励兑付将采用“网上兑付”的形式,企业负责人可登录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https://zqt.changzhou.gov.cn/kdzqt-portal/),在收到企业奖励资金即将下达的通知后,可登录常州“政企通”服务平台,在首页弹窗页面填写开户信息。需上传符合规范的开户许可证明(png、jpg、pdf格式),单位名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会由平台自动代入,请仔细填写并核对银行账户信息,并进行提交操作。常州市科技局完成相关数据审核后,会直接将奖励资金拨付到企业在网站上预留的银行账户,请耐心等待。 2025-07-16 15:45:55 |
网友_寻常: 能否请您介绍一下目前在高企申报过程中企业普遍面临的难点和问题。 2025-07-16 15:46:33 |
钱哲峰: 总体来看,企业在高企申报过程中会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一是部分企业主要产品所属领域与高企重点支持领域尚有差距;二是企业拥有核心知识产权数量偏少、质量偏低,部分知识产权的技术性、关联性不强;三是企业人员结构与一些常见的财务问题。因此,企业还是应当予以重视、提早谋划。科技部门也将持续加强与企业的沟通交流,通过现场调研、举办培训会和专题辅导等多种形式,强化高企申报的政策解读和申报辅导,帮助企业解决高企申报过程中的难点问题,为高企申报保驾护航。 2025-07-16 15:49:07 |
网友_树影摇啊摇: 请问如果是在经开区新注册的一家企业,申报高企有哪些具体条件? 2025-07-16 15:50:11 |
冯晖: 首先,申报高企需要具备以下几个资格条件:企业成立一年以上,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要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企业申请认定前一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企业所得税采取查账征收的方式。其次,企业需要自查是否符合三大门槛条件,一是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二是近一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三是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5%、4%、3%的要求。最后,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转化能力、研究开发组织管理水平、净资产和销售成长性四项综合评估专家打分超过71分即可获得高企资格。 2025-07-16 15:55:07 |
网友_橘子味soda: 听说申报高企需要提供年度审计报告和专项审计报告,请问对审计机构有什么资质要求吗? 2025-07-16 15:55:41 |
钱哲峰: 审计机构一般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条件,一是具备独立执业资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内无不良记录;二是承担认定工作当年的注册会计师或税务师人数占职工全年月平均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职职工人数在20人以上;三是相关人员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了解国家科技、经济及产业政策,熟悉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要求。 2025-07-16 15:57:41 |
钱哲峰: 其中第一条所称“不良记录”包括:①因违反税收法律、行政法规,未缴、少缴税款或者骗取税收优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受到处罚;②因执业情况受到财政部门、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③受到注册会计师行业协会自律惩戒(含训诫、通报批评、公开谴责);④受到注册税务师协会自律惩戒(含警告、通报批评、公开谴责、年检不合格、取消会员资格);⑤因违反《涉税专业服务管理办法(试行)》规定被税务部门列入涉税服务失信或严重失信主体;⑥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的其他不良记录。 2025-07-16 16:00:03 |
网友_巷口lamp: 我们是今年首次申报高企的企业,刚刚看了对审计机构的要求这么高,我们怎么选择合适的审计机构? 2025-07-16 16:01:35 |
冯晖: 企业可通过“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网站信息查询—行业管理信息查询—公众查询栏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网站中税协信息服务平台—行业管理—事务所/税务师查询栏目,查询相关中介机构和从业人员等信息,重点关注注册会计师人数及比例、中介机构不良记录情况以及出具报告的签字会计师或税务师的处罚和惩戒情况等。 2025-07-16 16:03:49 |
冯晖: 企业要审慎选择中介机构开展专项审计(鉴证)工作,避免因中介机构及出具的审计(鉴证)报告不符合《工作指引》规定影响认定结果。 2025-07-16 16:05:10 |
网友_拾光碎片|: 现在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可以选择告知承诺制,是否选择告知承诺制有什么区别吗? 2025-07-16 16:06:44 |
钱哲峰: 根据《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有关要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材料中的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实行告知承诺制,企业可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证明事项、证明内容、承诺效力、不实承诺责任、核查权力等。 2025-07-16 16:08:05 |
钱哲峰: 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的,申请企业承诺已经知晓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告知全部内容,登录“高企工作网”,进入高企认定申报—新建申报材料—告知承诺制,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系统自动生成带申请企业名称等信息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文本,下载打印(系统默认A4纸,正反打印)。申请企业在《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相应位置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扫描上传至“高企工作网”后,不再需要提供适用事项证明材料。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企业须确保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合规性。 2025-07-16 16:11:25 |
钱哲峰: 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在申报前将企业注册登记证件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的证明材料提交常州市科技局审核。 2025-07-16 16:12:49 |
网友_落叶飘: 你好,我们是去年申请成功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有效期内,如果发生更名及重大变化事项变化,请问我该去哪个部门办理变更手续? 2025-07-16 16:14:30 |
冯晖: 高企发生名称变更或与认定条件有关的重大变化(如分立、合并、重组以及经营业务发生变化等)应在发生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认定机构报告,并按照《高新技术企业更名操作规程(试行)》相关要求执行,具体由常州市生产力发展中心负责受理,咨询电话:82005585。 2025-07-16 16:17:34 |
网友_暖阳洒满yard: 请问高企认定通过后能享受到哪些税收优惠? 2025-07-16 16:19:14 |
钱哲峰: 企业通过高企认定后,自认定当年起,可持高企证书及其复印件,享受以下税收优惠:一是所得税10%减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相关手续,享受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期满当年内,在通过重新认定前,其企业所得税暂按15%的税率预缴;二是增值税5%抵减。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先进制造业企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公告》和《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2025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制造业企业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提交申请材料,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 2025-07-16 16:24:36 |
网友_向sky: 请问高企认定通过后,地方科技部门还会从哪些方面对高企进行后续的监督管理工作? 2025-07-16 16:27:21 |
冯晖: 高企认定通过后,还会进行后续的监督管理,主要体现在这些方面:一、企业年报。高企在其有效期内,分别在每年3月和5月,报送高企火炬年报及高企发展年报。二、复核。对已认定的高企,有关部门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其不符合认定条件的,以书面形式提请认定机构复核。复核后确认不符合认定条件的,由认定机构取消其高企资格,并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符合认定条件年度起已享受的税收优惠。三、异地搬迁。跨认定机构管理区域整体迁移的高企须向迁入地认定机构提交有效期内的高企证书及迁入地工商等登记管理机关核发的完成迁入的相关证明材料。完成整体迁移的,其高企资格和高企证书继续有效,编号与有效期不变。由迁入地机构给企业出具证明材料,并在“高企认定管理工作网”上公告。 2025-07-16 16:29:44 |
主持人: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嘉宾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5-07-16 16:30: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