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大家来到常州市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栏目进行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常州新北区总工会副主席张赛月。在接下来的一个小时里,我们将围绕《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有关内容和大家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提问! 2014-07-28 14:25:07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常州新北区总工会副主席张赛月,今天,很高兴能在这里和各位网友进行在线交流,衷心感谢广大网民朋友们长期以来对工运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2014-07-28 14:25:43
近几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我区的劳动关系总体和谐,劳动者各项权益也得到了较好的保护。但一些地方职工工资报酬、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权益收到侵犯的现象也有发生。通过地方立法,加强和规范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显得尤为必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是我国劳动法律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级工会的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如何设立、如何履职,是多年来困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问题。之前,相关的法律和补充规定都比较原则,对监督的内容、形式、程序没有具体的规定,一定程度上制约影响了工会监督工作的深入开展。江苏是继广东之后全国第二个颁布省级相关法规的省份。《条例》颁布后,规定了监督组织、监督的实施、监督的支持、法律责任等内容,在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主体、职责,监督的实施,有关单位和部门的配合支持等方面作了明确的规定,有许多新的亮点和突破。 2014-07-28 14:28:44
好的,下面请广大网友开始提问! 2014-07-28 14:29:03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什么? 2014-07-28 14:29:17
基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的职责是:1、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对所在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2、接受对所在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行为的情况反映,进行调查,向同级工会提出处理建议;3、向同级工会和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报告所在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重要情况;4、办理上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交办的事项。基层工会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基层工会会员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设立劳动法律监督员,由劳动法律监督员履行前款规定的职责。 2014-07-28 14:34:53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如何产生? 2014-07-28 14:34:58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可以由同级工会委员会提名,在充分协商的基础上产生,也可以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因岗位变动、退休等原因不能继续履行劳动法律监督职责时,应当及时进行替补或增补。各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及其负责人的产生、变动等情况,须报上一级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备案。 2014-07-28 14:40:41
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员受哪些保护? 2014-07-28 14:40:48
《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或劳动法律监督员的履职行为设定了严密的保护措施。 一是履职时间视为工作时间。《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障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履行职责所需的工作条件。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履行职责需要占用工作时间的,用人单位应当同意,并不得以占用工作时间等为由扣减其工资福利。 二是不得因履行职责受打击报复。实践当中,包括劳动法律监督员在内的企业工会工作者,因为敢于维护职工利益,而被企业以各种借口进行打击报复的情况时有发生。为此,《条例》明确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在任期内,用人单位不得无故调动其工作岗位、降低职级、免除职务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条例》实施以后,用人单位一旦再采取上述方式对监督组织成员进行打击报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是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企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作为企业职工,与企业的劳动合同存在一定的期限。为确保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条例》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自动延长至任职期满。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的任期与同级工会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为3年或5年。但是,《条例》同时也规定,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成员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规章制度等行为、退休或者本人不愿延长的,劳动合同将不能自动延长。  2014-07-28 14:52:37
我是由劳务公司招录,派遣到某物业公司工作,马上到高温季节了,请问我的高温费该向谁要? 2014-07-28 14:52:51
每到夏季,高温津贴的发放都会成为一个热门话题。目前,我省高温津贴的发放已经告别“指导性意见”而改为“强制执行”。修订后的《江苏省劳动合同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从事高温天气作业和高温作业的,应当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并按照国家和省的规定向劳动者支付高温津贴、岗位津贴。用人单位支付的高温津贴不得低于国家和省规定的标准。”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规定,企业安排职工在室外露天工作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工作的(不含33℃),应当向职工支付夏季高温津贴,目前具体标准是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为4个月(6月、7月、8月、9月)。   发放高温津贴应坚持同工同酬原则,凡符合规定的高温津贴发放条件的,单位都应当发放高温津贴。尽管你是劳务派遣工,但是只要在高温岗位工作,就有权享受高温津贴。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实际用工单位应当履行的义务包括“提供与工作岗位相关的福利待遇”,因此你的高温津贴,原则上应当由实际用工单位支付。当然,如果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关于高温津贴的支付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如果没有约定的,由用工单位支付比较合理。  2014-07-28 14:59:56
工会应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的哪些情况进行监督? 2014-07-28 15:00:08
1、平等就业情况;2、劳动合同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情况;3、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4、工资报酬分配、支付和福利待遇落实情况;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执行情况;6、安全生产、职业危害防护等劳动安全卫生情况;7、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社会保险情况;8、女职工、未成年工、残疾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情况;9、职工教育培训开展及其经费的提取、使用情况;10、劳动规章制度制定、修改和执行情况;11、职工代表大会等民主管理制度执行情况;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况。 工会应当对接受劳务派遣的用工单位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保障劳务派遣人员合法权益的情况进行监督。  2014-07-28 15:05:37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对象是哪些? 2014-07-28 15:06:08
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包括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组织、基金会等组织。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工会也要依照《条例》的规定对其实施劳动法律监督。 2014-07-28 15:09:33
基层工会实施劳动法律监督的流程是怎样的? 2014-07-28 15:09:44
《江苏省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对于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的流程规定,非常清晰、明确,可操作性强。主要有以下五个步骤:第一步,受理。受理监督有两个途径:一是主动监督。主要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主动深入到用人单位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检查和监督。上面所举的案例,就是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实施的主动监督。二是被动监督。主要是指工会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在接到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情况反映时,实施的监督。第二步,调查。对于接受的情况反映或是主动监督中需要进一步核查事实的,及时指派两名以上监督组织成员组织调查,通过听取职工和用人单位的意见,与相关知情人员谈话并如实记录,查阅、复制有关资料等方式进行取证工作。调查结束以后,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应当及时将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报告给同级工会。第三步,作出处理意见。工会根据劳动法律监督组织的调查情况及处理建议,作出处理意见。第四步,督促用人单位整改,必要时发“两书”。工会做出处理意见后,应当及时督促用人单位整改,必要时,向用人单位发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用人单位在接到《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意见书》后的十五个工作日内,依然没有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地方总工会根据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具体情形,向相应的行政执法部门提出《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建议书》。第五步,结案。对用人单位确已改正或者劳动行政等有关部门已经依法处理的案件,应当及时予以结案、归档。 2014-07-28 15:21:39
职工患病医疗期一般是多长时间? 2014-07-28 15:23:04
根据劳部发【94】479号《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按职工的连续工龄,如果在10年以下,其中在本单位5年以下的,病休时间按6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3个月;如果在本单位工龄5年以上的,病休时间按12个月,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 如果连续工龄在10年以上,在本单位工龄5年以下的,病休时间按12个月,累计不得超过6个月。在本单位工龄5-10年的,病休时间按15个月,累计不得超过9个月。在本单位工龄10-15年的,病休时间按18个月,累计不得超过12个月。在本单位工龄15-20年的,病休时间按24个月,累计不得超过18个月。在本单位工龄20年以上的,病休时间按30个月,累计不得超过24个月。  2014-07-28 15:30:32
好的,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在线访谈即将接近尾声了,在节目的最后不知道张主席还有什么想对广大网民说的吗? 2014-07-28 15:30:44
非常感谢网友们的积极参与和支持。对部分网友提出的问题,我们的答复可能还不够全面,也随时欢迎网友们来电咨询,我们的联系电话是: 85163037。最后再次感谢网民朋友的支持!谢谢主持人!谢谢大家! 2014-07-28 15:31:04
好的,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最后感谢张主席在百忙之中接受我们的在线访谈,同时也感谢网友们的踊跃参加,还有个别网友的问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们会在访谈结束后再给予回答,下次节目再见! 2014-07-28 15:3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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