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上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2025-12-24 10:03:29
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常州市长江“十年禁渔”工作常见问题解答,访谈邀请到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裴谨,市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金军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领导们,和大家打个招呼吧。 2025-12-24 10:05:24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坐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 2025-12-24 10:06:29
各位网友好,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5-12-24 10:07:08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参与,下面开始提问。 2025-12-24 10:07:41
我想了解下,我市长江流域禁捕退捕范围是哪些? 2025-12-24 10:08:24
常州市禁捕水域为:长江干流(常州段)(包括长江防洪大堤向江侧水域、各入江河流口上溯1公里向长江一侧水域)。 2025-12-24 10:10:16
除此以外,还有长荡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滆湖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滆湖鲌类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2025-12-24 10:12:01
我就想问下为什么要实施长江“十年禁渔”,能详细说说么? 2025-12-24 10:13:34
长江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长江流域大约有1000多种生物,包含鱼类424种,其中特有鱼类183种。 2025-12-24 10:14:18
但在过去几十年快速、粗放的经济发展模式下,长江的水域环境破坏得越来越严重。 2025-12-24 10:15:05
长江生物完整性指数已经到了最差的“无鱼”等级,所以实行禁捕,让长江休养生息,迫在眉睫。 2025-12-24 10:16:05
我知道这个政策意义重大,但具体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有什么意义,能不能展开讲讲? 2025-12-24 10:19:09
长江“十年禁渔”是国家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之举,是保护资源环境的长远之举,具有极其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025-12-24 10:20:09
一是国家保护资源环境的战略措施,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有利于保护繁殖亲鱼和幼鱼,恢复渔业资源。 2025-12-24 10:20:35
二是实现渔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措施,实施长江“十年禁渔”,有利于保护、增殖长江的渔业资源,维护渔业生态环境的平衡。 2025-12-24 10:21:08
三是长江是中华民族的母亲河,是世界上水生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的河流之一,很多水生生物为长江独有。 2025-12-24 10:22:10
长江“十年禁渔”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中华民族长远利益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扭转长江生态环境恶化趋势的关键措施,是保护长江母亲河的历史性标志性工程,也是中华民族发展史上一项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功在当代,利在千秋! 2025-12-24 10:23:22
长江禁渔为什么不是一两年,三四年,为什么禁渔期要十年之久? 2025-12-24 10:24:18
长江主要经济鱼类性成熟的时间是3-4年,10年禁渔将使这些鱼类有2-3个世代繁衍。再加上控制捕捞,特别是控制电鱼,将使长江渔业资源得到恢复,至少能持续提升产卵量。 2025-12-24 10:25:17
想问问如果违反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从事捕捞活动的,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5-12-24 10:26: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方法进行捕捞的,违反关于禁渔区、禁渔期的规定进行捕捞的,或者使用禁用的渔具、捕捞方法和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或者渔获物中幼鱼超过规定比例的,没收渔获物和违法所得,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2025-12-24 10:28:04
情节严重的,没收渔具,吊销捕捞许可证;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没收渔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025-12-24 10:29:33
我想咨询下什么是禁用的渔具、渔法? 2025-12-24 10:30:36
禁用的渔具、渔法是指国务院或者省级以上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制定并发布的禁用渔具、禁用渔法。 2025-12-24 10:31:09
《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禁止使用炸鱼、毒鱼、电鱼等破坏渔业资源的方法进行捕捞。禁止制造、销售、使用禁用的渔具。禁止在禁渔区、禁渔期进行捕捞。禁止使用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行捕捞。捕捞的渔获物中幼鱼不得超过规定的比例。在禁渔区或者禁渔期内禁止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2025-12-24 10:34:25
如果有人携带禁用渔具进入禁渔区,会收到怎样的处罚? 2025-12-24 10:35:12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规定,携带炸鱼、毒鱼、电鱼等装置、器具和禁用渔具,以及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进入禁渔区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所属的渔政渔港监督管理机构没收装置、器具、渔具、网具,并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025-12-24 10:37:12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过程中,渔具或者捕捞方法是否属于禁用范围,他们是如何判断的呢? 2025-12-24 10:38:04
根据江苏省人民检察院、江苏省公安厅、江苏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发布的《关于长江流域重点水域非法捕捞刑事案件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指导意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办理非法捕捞刑事案件中,需要对捕捞工具(渔具)或者捕捞方法是否属于禁用范围做出判断的,可以向移送案件的农业农村部门提出书面协助申请,农业农村部门应当及时负责出具认定意见。 2025-12-24 10:40:13
想问下,我省哪些水域禁止垂钓和捕捞? 2025-12-24 10:41:00
《江苏省渔业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国家和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水生生物自然保护区常年禁止捕捞和垂钓。 2025-12-24 10:42:28
长江干流江苏段和省规定的禁渔区在禁渔期内禁止捕捞。 2025-12-24 10:43:26
长江干流江苏段在禁渔期内禁止垂钓。” 2025-12-24 10:43:54
我想了解下相关法律法规,非法捕捞行为可能涉及《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哪些条款? 2025-12-24 10:45:31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反国家规定,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2025-12-24 10:46:38
第四十三条 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2025-12-24 10:47:40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 (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或者执行上述紧急任务的专用船舶通行的; (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或者检查点的。 2025-12-24 10:48:52
第六十四条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的,对船舶负责人及有关责任人员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2025-12-24 10:49:48
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隐藏、转移、变卖、擅自使用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扣留、先行登记保存的财物的; (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 (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 (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暂予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的。 2025-12-24 10:51:01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 (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2025-12-24 10:53:04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5-12-24 10:5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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