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访谈嘉宾是金坛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叶琳和金坛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朱梁,两位将围绕“优化资源要素配置 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与大家在线互动交流。叶副区长、朱局长,先跟网民们打个招呼吧! 2023-12-22 14:01:14
主持人好,大家好,我是叶琳,很高兴今天有机会和大家进行交流互动。 2023-12-22 14:01:16
大家好,我是朱梁。 2023-12-22 14:01:41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的时间大约一个小时,让我们来看看网友们的提问。 2023-12-22 14:01:45
近年来,我在网络媒体上经常看到国土空间规划和城镇开发边界这些名词,我想了解一下,国土空间规划和过去的城市总体规划之间是什么关系,有哪些区别,还有我们金坛区的国土空间规划有什么最新的进展? 2023-12-22 14:01:53
2019年,党中央、国务院作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改革重大部署,明确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融合为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建立“多规合一”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强化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是党中央、国务院作出的重大部署。 2023-12-22 14:03:05
我们常说的城镇开发边界与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分别对应“三区三线”中的三条控制线。其中,城镇开发边界是指在一定时期内因城镇发展需要,可以集中进行城镇开发建设、以城镇功能为主的区域边界,是允许城镇建设用地拓展的最大边界。全区按照集约适度、绿色发展要求统筹划定城镇开发边界115.6776平方公里,科学预留了一定比例的留白区,为未来发展留下开发空间。划定城镇开发边界是规划控制城市无序蔓延的重要举措。 2023-12-22 14:05:13
与原规划相比,国土空间规划是全局的统筹,更加注重新发展理念的落实,强调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区别:(1)国土空间规划是对“多规合一”的更好诠释。新的规划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相融合,实现了全域性的统筹规划,打造一个平台、描绘一张蓝图,更加科学严格。(2)国土空间规划更加注重约束性。国土空间规划分为五级三类,其中“五级”是指:国家级,省级,市级,县级和乡镇级。“三类”是指:总体规划、详细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规划是自上而下编制的,下级规划要服从上级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要落实总体规划。(3)国土空间规划更加注重权威性。国土空间规划一经批准,不能随意修改和违规变更,对规划的调整和修改有严格限制,必须由原审批机关同意方可修改;遵循先规划后实施原则,各项活动要符合规划要求,严格落实规划的实施监管,严格查处违反规划的行为。(4)国土空间规划是先进技术支撑的规划体系。主要体现在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信息平台方面。(5)国土空间规划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规划体系,将改进用地审批和其他行政许可,切实改善营商环境,提高行政审批效率,促进营商环境更加优化、更加有利。 2023-12-22 14:10:24
 因此,新形势下的国土空间规划是针对过去空间规划中的主要问题(规划类型过多、内容重叠,规划之间协调不够,审批流程复杂、周期长)提出的针对性解决方案,是将主体功能区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城乡规划等空间规划有效融合的新的规划导向。 2023-12-22 14:11:23
下面简要介绍一下金坛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开展情况:2018年12月,金坛区成立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正式启动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的编制工作。2020年10月,完成前期双评估、双评价等基础研究和规划方案编制。2022年9月,全面完成“三区三线”划定工作,并同步深化完善规划成果。2022年12月通过金坛区和常州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审议、专家咨询以及区人大审议。2023年5月规划成果通过专家论证。目前修改完善的规划成果上报送省自然资源厅审查,待市级总体规划经国务院批准后,完成金坛区总体规划的报批工作,为金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为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提供支撑。 2023-12-22 14:14:06
我在土地市场网站上看到有一块工业用地正在预公告,备注名称为“标准地”出让。这个“标准地”是什么意思,土地用途是工业吗?如果是工业,那跟我们通常了解的工业用地又有什么区别,如何参与“标准地”的竞拍? 2023-12-22 14:14:19
“标准地”是指在国土空间规划确定的城镇开发边界内具备供地条件的区域,对新建工业项目用地先行完成区域评价、设定控制指标,并实现项目动工开发所必需的通水、通电、通路、土地平整等基本条件的可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土地用途是工业用地。 2023-12-22 14:15:14
“标准地”与一般工业用地的区别:“标准地”出让是指带“标准”出让土地。土地出让前,由政府统一组织开展区域评价,根据区域评价结果和国土空间规划制定投资、能耗、税收等标准,向社会公告。“标准地”的指标由区域评价和控制性指标构成。区域评价一般包括区域节能评价、区域环境影响评价、防洪排涝影响评价、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评估、水土保持和水资源论证、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文物保护等;控制性指标包括固定资产投资强度、亩均税收、单位能耗标准、单位排放标准、容积率等。 2023-12-22 14:17:06
企业通过招拍挂公开出让取得“标准地”后,须同步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和《工业项目“标准地”履约监管协议》,企业按制定和承诺的“标准”用地,各有关部门对照“标准”实施全生命周期联合监管。如果企业未达到约定的指标值,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023-12-22 14:18:17
“标准地”竞拍方式与一般工业用地招拍挂一致,依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范》等文件精神,具体由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组织实施。挂牌在金坛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进行,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竞买人参加竞买流程具体可咨询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金坛分中心。 2023-12-22 14:19:47
你好,我是一名开发区的企业经营者,目前租用了朋友的厂房从事生产经营。这两年,企业的经营状况比较好,所以我就想将朋友的这个厂房买下来,但是又担心厂房买下来之后不能扩建改造、增加投资。请问我们金坛区在产业发展方面有没有一些鼓励措施? 2023-12-22 14:20:28
你好,关于你所反映的情况,金坛区于去年9月份专门印发了《常州市金坛区进一步推进工业用地提质增效的实施意见(试行)》。根据意见,控制性详细规划范围内符合规划的存量工业用地(“危污乱散低”企业除外),在符合产业政策、环境保护、准入产出、安全生产、消防卫生、房屋安全等要求前提下,可申请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项目申请新(改、扩)建需在原批准方案基础上体现容积率提升原则且同时满足最低管控要求,建筑密度不大于20%的原则上不低于1.2;大于20%但不大于30%的不低于1.0;大于30%但不大于40%的不低于0.8。特定产业和使用特殊工艺确实达不到上述要求的,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认定。对不符合规划的,原则上不得新(改、扩)建建筑物、构筑物。 2023-12-22 14:23:32
前几年,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一直在农村地区开展农房发证工作,我的很多亲戚都领到了房屋的不动产权证。目前,我们一家住在城里的私房里,因为历史原因,一直都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请问你们有没有在城里开展私房发证的计划和安排? 2023-12-22 14:23:43
2020年8月,我局在征询相关单位意见后,印发了《常州市金坛区农村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处理意见》,为全区农村不动产登记提供统一政策依据。同时,全区按照“统一调查规范、统一数据标准、统一软件平台、统一政策口径、统一质量要求、统一档案管理”即“六统一”要求,在完成农村不动产权籍调查的基础上于2020年底启动全区农房不动产登记,实现农房统一登记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目前,金坛区农村地区“总登记”任务已基本完成,正式进入日常登记发证阶段。 2023-12-22 14:26:00
为切实解决城镇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结合上级文件精神并考虑全区实际情况,本着“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确权”的原则,决定开展城镇范围内宅基地及集体建设用地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发证工作。 2023-12-22 14:26:51
全区城镇发证项目已于2023年下半年完成项目招标,正在薛埠镇薛埠村、西城街道涑渎村、儒林镇儒林村开展试点工作。计划春节前(2024年2月8日)完成试点区域的发证全流程工作,春节后,开始分乡镇全面开展城镇发证工作。 2023-12-22 14:27:48
只有房产证没有土地证是典型的分散登记造成的历史遗留问题。我局将根据解决城镇范围内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规定进行办理。 2023-12-22 14:28:10
你好,我是朱林镇的村民,最近村里都在议论,隔壁村子正在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以前我们这里也做过土地整理项目,我想咨询,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主要做哪些工作,和过去的土地整理相比又有什么区别,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哪些重要意义? 2023-12-22 14:28:48
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主要是以科学合理规划、高标准整体设计为前提,对试点范围内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进行全域化布局,统筹做好农用地整治、低效建设用地整治、生态保护修复和公共空间治理工作。 2023-12-22 14:29:32
与传统土地整治相比,全域是通过多手段,对范围内的多要素进行重新优化布局,解决乡村耕地碎片化、空间布局无序化、土地资源利用低效化、生态质量退化等多维度问题。而对于传统土地整治,整治要素较为单一,规划相对局限,不能系统性地解决区域多要素、多维度问题。 2023-12-22 14:30:52
推动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是通过全域优化农用地、建设用地以及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促进耕地保护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二是以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为契机,以建设宜居宜业和美乡村为目标,充分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生态环境;三是采用“土地整治+社会资本+产业导入”模式,配套好路沟渠、规模化田块,为实现农业现代化打好基础;四是深挖区域内优秀传统农耕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保护传统历史文脉和田园风光。 2023-12-22 14:32:37
近些年,国家一直在提倡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我们在乡镇、村委也看到了很多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的宣传手册。但是我们对究竟哪些行为属于“非粮化”行为不是很了解,我想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种植大棚水果用于增加收入,可以吗? 2023-12-22 14:32:49
2020年11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国办发〔2020〕44号)指出,坚决防止耕地“非粮化”倾向,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和用途管制,严格控制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要求耕地主要用于种植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以及饲草饲料生产。 2023-12-22 14:34:00
在自家承包的耕地上种植大棚水果属于典型的耕地“非粮化”,是不允许的。建议这位朋友寻找租赁非耕地如草地、园地等土地,开展种植大棚水果。 2023-12-22 14:34:55
你好,我去审批中心二楼办事的时候,看到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一个“金叹号”一站式服务工作站。我想了解一下“金叹号”一站式服务工作站的品牌内涵和服务举措,对优化营商环境有哪些促进作用? 2023-12-22 14:35:28
“金叹号”工作室坚持“一切围绕项目转,一切围绕项目干”的服务理念,整合重大项目“批、供、用、登”全流程业务,将重大项目纳入“一张清单”管理,实时更新项目服务进度,绘制形成“批、供、用、登”全流程图,清晰直观表达项目开工建设前涉及的5个阶段、48项具体流程,建立“基层代办、程序经办、部门帮办、项目督办”服务机制,进一步提升项目服务速度、温度、精度;同时将新增产业化项目审批集中前置在行政审批局资规局窗口,从出具规划条件到规划审批直至规划核实,一个窗口即可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我们为了更好服务项目,常态化推进“四证同发”,走进项目积极开展“联合验收”,持续提升工程项目审批质效,推进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为加快壮大实体经济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2023-12-22 14:41:14
你好,我是钱资新城新小区的居民。最近在公众号上看到,金坛正在打造5分钟、10分钟、15分钟社区生活圈,将给全区市民带来便利。我就是想了解一下,这个社区生活圈是怎么样规划的,钱资新城这边配套不足,后期规划上有没有什么打算? 2023-12-22 14:41:27
常州市居住区配套设施是按照街镇级(十五分钟和十分钟生活圈)、基层社区(行政村)级(五分钟生活圈)、街坊级共三级规划配置。15分钟生活圈服务5-10万常住人口,配套设施服务半径约1公里;10分钟生活圈服务1.2-2.5万常住人口,服务半径500米;5分钟生活圈服务0.5-1.2万常住人口,服务半径300米对应社区居委会管辖范围。10-15分钟居住区生活圈配套设施有街道办事处或街镇级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小学、大型文体设施、社区公园等。5分钟生活圈配套设施有社区服务站、居家养老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文体活动站、小游园等。 2023-12-22 14:44:36
钱资新城规划已按居住区要求规划了相应的公共服务设施,但实际建成的数量较少,后期将根据建设时序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近期将建设新城的社区邻里中心,满足周边居民生活需要。 2023-12-22 14:46:15
我是薛埠镇的村民,之前听人说现在砍一棵自己家堂前屋后的树都不行,想咨询政策上的规定是怎么样的?我们家屋后有一棵槐树靠房屋很近,如果想砍掉,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2023-12-22 14:48:26
您好,您能提出这个问题,我感到很高兴。因为这说明我们农民朋友的法律意识正在提高,法治社会正在进步。最近我们也关注到了网上的类似媒体报道。比如四川甘洛县一位农民在未办理采伐许可的情况下,砍伐了自己种的514棵树,蓄积量超过10立方米,涉嫌滥伐林木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五十六条第二款,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不需要申请采伐许可证,所以首先要明确槐树位置和权属,若确位于家前屋后且为你个人所有,就不需要办理采伐许可证。 2023-12-22 14:51:51
另外,如果是城市中砍伐自家小区内的一两株树木,就要当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无论城市树木属于谁,均不能擅自砍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274条,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而业主共有的绿化并不属于单个业主,也不意味着单个业主可以随意使用。 2023-12-22 14:54:11
因此,个人在小区里自种的树,种上之后都将作为公共绿化,个人仍然是无权砍伐的。否则城市管理部门可能会对其作出处罚。因此,我们在这里建议广大群众朋友在砍伐树木前先征求相关部门意见,避免不必要的损失。最后,再次谢谢你对我们林业工作的支持。 2023-12-22 14:56:03
时间差不多了,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感谢叶副区长、朱局长的精彩回答!再见。 2023-12-22 14:5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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