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这次访谈邀请的是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刘锁龙、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物业管理处处长黄新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刘副局长,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3-07-19 15:00:26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来到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就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进行线上交流,非常欢迎大家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3-07-19 15:00:56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大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23-07-19 15:01:32
什么是物业管理委员会? 2023-07-19 15:01:53
物业管理委员会是根据《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等法规创设的组织,在法定情形下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代行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职责。 2023-07-19 15:02:36
为什么要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 2023-07-19 15:03:57
2012年,《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创设物业管理委员会制度。2019年,《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细化物业管理委员会相关制度。2020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的通知》(建房规〔2020〕10号)提出“暂不具备设立业主大会条件的,探索组建由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代表等参加的物业管理委员会,临时代替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 2023-07-19 15:05:31
目前,我市现有住宅小区1757个,已成立业主委员会223个,成立率12.7%,现有业主委员会良性运行的比例也较低,普遍存在业委会成立难、运行难、监管难现象。为提高业主自治能力,在暂没有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的小区,推广先行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2023-07-19 15:08:56
物业管理委员会作为过渡组织,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镇)、社区、建设单位、公安派出所等派员组成,通过政府引导,吸纳热心公益、业主认可的业主代表,培育业主自治环境,为后期业主委员会的成立和规范运作夯实基础。 2023-07-19 15:10:15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成员如何产生?业主有哪些情形不宜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成员? 2023-07-19 15:10:32
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成员人选可以通过社区居(村)民委员会推荐、业主自荐产生。 2023-07-19 15:11:24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业主成员:1.本人及其近亲属与其所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或与物业服务企业有关联的建设单位有利害关系的; 2023-07-19 15:13:08
2.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不当使用物业行为的; 2023-07-19 15:13:54
3.违反房屋出租有关人均面积、使用功能、消防安全管理等规定的; 2023-07-19 15:15:27
4.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职务之便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2023-07-19 15:16:53
5.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且未改正的; 2023-07-19 15:17:34
6.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宜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的其他情形。 2023-07-19 15:18:08
对有未依法或者按照有关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不履行业主义务、侵害业主共同利益行为的业主,可以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中对其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作出限制性规定。 2023-07-19 15:19:50
市政府为什么要出台《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 2023-07-19 15:20:17
目前,我市住宅小区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比例相对较低,业主自我管理组织不够健全。为更好提升业主委员会和小区长期管理水平,市政府出台《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和运行工作予以详细规范。 2023-07-19 15:22:25
通过加强物业管理委员会建设,组织业主共同决定物业管理事项,在制度上填补业主组织的缺失,形成对业主委员会的有效补位。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将在推动业主自治、组织业主共同决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 2023-07-19 15:24:13
《关于推进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运行工作的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2023-07-19 15:25:07
《实施意见》由总体要求、监督管理、组建条件、具体职责、成员构成、组建程序、运行管理和其他事项共八部分内容组成。 2023-07-19 15:26:18
(一)细化部门职责。对市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做了明确规定,确保各司其职、分工合作。 2023-07-19 15:27:34
(二)明确成立条件。进一步重申了《市条例》规定,在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等情形下,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市条例》规定组建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2023-07-19 15:29:56
(三)坚持党建引领。坚持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强化街道、社区党组织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指导监督。充分发挥中共党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公职人员、网格员及社区志愿者在社区治理中的带头作用,引导和支持其积极参选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 2023-07-19 15:31:21
(四)严格人选资格。对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数、人员结构、主任及副主任的确定、各单位指派人员的要求等做了明确规定,进一步提出了不宜担任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成员的负面情形,有利于物业管理委员会的顺利组建。 2023-07-19 15:33:16
(五)简化组建程序。简化了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程序,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只需“发布组建公告、推荐人选、确定人选、作出决定、备案刻章开户”五个环节,即可完成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 2023-07-19 15:35:06
(六)规范运行制度。明确了物业管理委员会会议召集制度,强调了需要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监督下,依法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并按规定公示。 2023-07-19 15:37:10
(七)强化监督管理。明确了撤销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资格的情形,辖市(区)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违反法律法规的决定,责令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对运行期间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增补、解散、移交、审计等方面做了明确规定,确保物业管理委员会规范履职。 2023-07-19 15:39:13
物业管理委员会组建条件和组建程序是什么? 2023-07-19 15:40:08
物业管理区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组建:1.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2.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因多种原因未成立业主大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2023-07-19 15:42:39
3.业主委员会长期不能正常开展工作,需要重新选举业主委员会,经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多次指导后仍不能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 2023-07-19 15:44:10
符合组建条件的,只需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发布组建公告、推荐人选、确定人选、作出决定、备案刻章开户”五个环节,即可完成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 2023-07-19 15:45:52
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成人数和人员结构的要求是什么?物业管理委员会的主任和副主任有哪些要求? 2023-07-19 15:47:31
物业管理委员会总人数一般为九人以上十三人以下单数,具体包括业主成员、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社区服务机构、公安派出所以及建设单位等指派的成员,业主成员的人数不得少于百分之六十。 2023-07-19 15:48:36
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业主或者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人员担任,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确定。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人员可兼任多个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物业管理委员会主任由非业主成员担任的,应当在业主成员中明确一名副主任,承担日常事务。 2023-07-19 15:50:00
在哪些情形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终止或调整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 2023-07-19 15:51:01
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可以终止其成员资格,并由指派单位重新指派或者按照本实施意见规定程序重新确定:1.单位指派成员已经离职、未正当履行职责或者侵犯业主共同利益的; 2023-07-19 15:52:56
2.业主成员不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共同约定的任职条件的; 2023-07-19 15:54:26
3.业主成员有《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的; 2023-07-19 15:54:51
4. 业主成员有本实施意见规定的不得担任业主成员情形的。 2023-07-19 15:55:25
主持人好,领导好,我们是钟楼区宝龙国际花园一期的业主代表,我们在2020年12月17日正式组成首届业主大会筹备组,经过全体业主的不懈努力,终于按相关规定完成了首次业主大会的前期工作,选举产生63名业主代表,并于2023年5月9日进行了公布。 然而到现在两个多月的时间里,北港街道办事处一直拖着不给我们召开首次业主大会,请问这个能帮帮我们吗,让我们早日召开业主大会,选出业主委员会。谢谢主持人和领导! 2023-07-19 15:57:19
网友_867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在本次访谈活动结束后,我局将尽快会同钟楼区住建局到北港街道实地了解情况,指导街道落实属地责任,做好业委会组建工作。具体情况今后可电话咨询我局物业管理处85682889。 2023-07-19 15:58:14
好了,时间过得真快,本次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就物业管理委员会的组建运行工作与网友进行了很好的交流,感谢刘锁龙副局长和黄新处长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3-07-19 15:5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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