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上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严守耕地保护红线,筑牢粮食安全根基”,访谈邀请到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管卫忠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下面我们先请管副局长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3-06-14 09:31:32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耕地保护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3-06-14 09:31:52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 2023-06-14 09:32:20
我们常州市耕地资源现状是什么? 2023-06-14 09:32:44
按照最新的国土调查成果数据来看,全市总面积约4372平方公里,其中农林用地约2603平方公里,占比59.54%,其中耕地面积约862平方公里,占比19.72%。我市的耕地资源主要分布在溧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和新北区。2021年全市耕地质量平均等级是3.26等,属于优质耕地。 2023-06-14 09:34:58
平时经常听到耕地、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这些有什么区别? 2023-06-14 09:35:22
这位网友还是关心我们耕地保护工作的。“耕地”按照我们第二次全国土地调查的土地分类是指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整理复垦地、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主要有水田、旱地、水浇地三种类型。 2023-06-14 09:36:51
基本农田是指国家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08年中央提出了“永久基本农田”,在“基本农田”前加了“永久”两个字,这个修改不是简单的文字修改,而是理念的重大转变,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保护的高度重视,体现的是严格保护的要求和态度。现在我们都统一称为永久基本农田。永久基本农田就是耕地的精华。 2023-06-14 09:39:19
高标准农田是指田块平整、集中连片、设施完善、节水高效、农电配套、宜机作业、土壤肥沃、生态友好、抗灾能力强,与现代农业生产和经营方式相适应的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的耕地。 2023-06-14 09:41:10
为确保粮食安全的底线,我们国家对耕地上的种植是有规定的。2022年中央一号文明确提出了,分类明确耕地用途,严格落实耕地利用优先序,耕地主要用于粮食和棉、油、糖、蔬菜等农产品及饲草饲料生产,永久基本农田重点用于粮食生产,高标准农田原则上全部用于粮食生产。 2023-06-14 09:43:38
上一个问题提到永久基本农田是耕地的精华,那有什么管理要求呢? 2023-06-14 09:44:07
这个问题我觉得问的很好。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35条,永久基本农田经依法划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其用途。国家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点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农用地转用或者土地征收的,必须经国务院批准。 2023-06-14 09:46:28
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在2021年11月印发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其中提到了永久基本农田管理的“一不得、四严禁”即永久基本农田不得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挖湖造景、建设绿化带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和破坏耕作层的种植业设施。 2023-06-14 09:53:00
文件再次强调了,已划定的永久基本农田,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者改变用途。非农业建设不得“未批先建”。能源、交通、水利、军事设施等重大建设项目选址确实难以避让永久基本农田的,经依法批准,应在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基础上,按照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原则,在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上落实永久基本农田补划任务。 2023-06-14 09:55:29
耕地不得建设占用我能理解,我想详细了解一下什么是耕地“非粮化”? 2023-06-14 09:55:49
我们耕地管理有两个“非”,一个是“非农化”、一个是“非粮化”。“非农化”大家都知道就是改变了耕地的农业用途,去建房子、办农家乐、修公园等等。“非粮化”就是将耕地用于非粮食作物种植。如耕地转为林地、园地等其他类型农用地,这也是不允许的。这种情况也要提醒广大网友注意,国家在耕地管理中对耕地实施用途管制,简单的说就是,如果你将耕地改变种植用途,转为种植非粮食作物的农用地要向乡镇人民政府进行申报,需要先把符合条件的另一块地整治成耕地,有耕地“转进”,才可以“转出”,县级人民政府组织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确保可以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不减少。 2023-06-14 10:00:48
我想了解一下什么是耕地“非农化”? 2023-06-14 10:03:26
耕地“非农化”指的是耕地被用于农业生产以外的生产经营活动。简单来说耕地“非农化”就是耕地改变了农业用途,例如:建房、建厂房、建公园等。 2023-06-14 10:04:46
2020年7月3日,国务院组织召开农村乱占耕地问题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提出要以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深刻认识耕地保护的极端重要性,坚决遏制新增农村乱占耕地建房行为,积极稳妥有力有序有效推进整治工作。要立行立改,对增量问题采取“零容忍”的态度,及时发现、及时整治、及时处理。 2023-06-14 10:07:08
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明确提出六种严禁的耕地“非农化”行为。一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绿化造林。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种植苗木、草皮等用于绿化装饰以及其他破坏耕作层的植物。违规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造林的,不予核实造林面积,不享受财政资金补助政策。 2023-06-14 10:10:09
二是严禁超标准建设绿色通道。要严格控制铁路、公路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用地审批,道路沿线是耕地的,两侧用地范围以外绿化带宽度不得超过5米,其中县乡道路不得超过3米。 2023-06-14 10:11:24
三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挖湖造景。禁止以河流、湿地、湖泊治理为名,擅自占用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挖田造湖、挖湖造景。不准在城市建设中违规占用耕地建设人造湿地公园、人造水利景观。 2023-06-14 10:12:16
四是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扩大自然保护地。新建的自然保护地应当边界清楚,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目前已划入自然保护地核心保护区内的永久基本农田要纳入生态退耕、有序退出。 2023-06-14 10:13:11
五是严禁违规占用耕地从事非农建设。加强农村地区建设用地审批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管理,坚持农地农用。不得违反规划搞非农建设、乱占耕地建房等。巩固“大棚房”问题清理整治成果,强化农业设施用地监管。 2023-06-14 10:14:58
六是严禁违法违规批地用地。批地用地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凡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以及不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不予批准用地。 2023-06-14 10:15:45
我们常州市在耕地保护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2023-06-14 10:15:53
感谢这位网友对我们工作的关心。耕地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耕地保护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耕地保护的重要性,提出“要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农田就是农田,只能用来发展种植业特别是粮食生产”。全市资规系统将保护耕地作为使命所系、职责所在,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到实处。 2023-06-14 10:18:04
(一)心怀国之大者,坚决把稳耕地保护政治航向。今年全国两会,习近平总书记亲临江苏代表团审议再次强调“严守耕地红线”“南方责任田也必须守住”。作为耕地保护的“排头兵”和“守门员”,我局不断强化使命担当,把严格耕地保护、坚守耕地红线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责任加以落实。近年来,全市资规系统从严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各项要求,同时加强宣传引领,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耕地保护政策宣传,全面营造耕地保护的社会氛围。 2023-06-14 10:20:40
(二)严守安全底线,严格落实部省耕地保护要求。今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将“严守资源安全底线”作为四大工作主线之一重点部署,一是严格制度性保护,认真执行《常州市辖市、区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组织本级自查及对辖市区人民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履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以考核促保护,进一步落实耕地保护责任“党政同责”的工作要求,压紧压实耕地保护责任。二是落实建设性保护,做好耕地占补平衡、增减挂钩等项目库建设与管理工作,严格新增耕地核实认定和监管,严格落实“五项制度”,规范项目工程建设。 2023-06-14 10:23:06
三是推进管控性保护,依据“三区三线”划定成果,有效落实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全面稳妥推进耕地“进出平衡”落实,通过严格管控,确保宝贵的耕地资源不再流失。四是实行激励性保护,每年投入专项资金,重点对全市耕地保护、占补平衡等工作成效突出的县级、镇级政府给予通报表扬激励。五是强化约束性保护,严格监督执法,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坚决贯彻中央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等决策部署,严厉打击土地违法行为。充分运用土地卫片执法检查、全天候遥感监测数据成果的应用、日常动态巡查、群众举报等手段,及时发现违法占用耕地的行为,一经发现立即处置,坚决守好耕地红线。 2023-06-14 10:25:05
(三)激活创新引擎,勇于挑战先行先试破解难题。一是开展补充耕地“三年行动”,摸清耕地后备资源。全面掌握补充耕地后备资源底数,构建完善补充耕地项目管理体系,规范组织实施各类补充耕地项目,有效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需求,实现全市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有提升,布局更优化。二是开展“田(林)长制”试点。推动天宁区在全省率先实施“田林长合一”的一体化保护试点,建立“三级一张网”监管新模式。织密织牢责任网,切实将监管延伸到“最后一公里”。三是在全省率先试点提质改造耕地项目。探索试点实施提质改造项目,切实提高耕地质量等别、增加粮食产能,拓展占补项目类型,拓宽占补指标来源。四是全省率先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通过科学构建指标体系,统筹建立耕地恢复、进出平衡、补充耕地的长效机制,探索永久基本农田布局优化机制,创新耕地利用分区及管控规则,规划实施耕地质量和生态提升保护,全面构建耕地保护“点-线-面”系统保护总体空间格局。五是探索开展耕地保护示范区建设。按照“先试点、后推广”的基本思路,因地制宜开展“六大工程”建设,开展耕地保护示范区建设,探索实践可以落实到田间地头的有效耕地保护措施。 2023-06-14 10:28:03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3-06-14 10:2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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