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常州市新北区政府“在线访谈”栏目,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常州市政府网的关心和支持!今天这期在线访谈节目,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新北区房产管理局局长王永刚同志,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副主任肖琳同志。王局长、肖主任,请给我们广大网民问个好吧。 2013-05-10 09:34:23
主持人好,广大网民朋友们好!今天很高兴能有机会在线与广大网民实时交流。大家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就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房产登记与物业管理方面向我们提问题和建议,我们尽可能现场对各位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2013-05-10 09:35:10
主持人好,广大网民朋友们,大家好!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主要有三个业务科:产权登记科、物业管理科、公房管理科。 1、产权登记科主要是负责各类房产登记、交易、抵押的咨询、收件、审核、收费、发证和管理工作;负责镇、街道房产登记收件业务指导工作; 2、物业管理科主要是负责全区物业管理活动的指导和监督;负责物业管理企业三级资质的辅助审查工作;负责物业管理投诉和纠纷的协调处理;会同街道办事处做好业主委员会筹建、换届和日常工作的指导监督;会同相关部门负责对物业管理市场主体进退实施指导和监督;牵头做好住宅小区城市长效管理工作。 3、公房管理科主要负责公房的租赁和维修工作。  2013-05-10 09:36:05
请问房屋维修基金在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使用,需要什么材料 2013-05-10 09:36:22
您好,根据房屋维修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维修资金申请使用的基本条件为:1.申请维修的项目属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且已过保修期;2.经维修资金列支范围内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签字同意;3.业主维修资金帐户余额超过首期交存额的30%。我市商品房住宅小区维修资金的申请使用,您可以向常州市物业管理中心(和平北路120号5楼)申请,联系电话:88175980。 2013-05-10 09:38:25
有的人家拆墙不经过房管局,私自拆墙,请问这种情况有什么防控措施 2013-05-10 09:38:37
您好,根据房屋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对房屋进行装修、改造过程中的拆墙行为,应当报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审核,具体要求您可以向常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新北区办事处咨询,联系电话:85600255。 2013-05-10 09:41:12
拆墙是房屋安全鉴定中心的事情吧,我去办过的  2013-05-10 09:41:34
您好,拆除房屋墙体应当向常州市安全鉴定中心申请审核,具体请您联系常州市房屋安全鉴定中心新北区办事处,电话:85600255。 2013-05-10 09:44:03
听说外籍人士在国内买房是有限制的,有什么政策吗? 2013-05-10 09:44:15
您好,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境外机构和个人购房管理的通知》和常州市有关操作规定,境外个人在境内只能购买一套用于自住的住房,要由有关部门出具境外个人(不含港澳台居民和华侨)在境内工作超过一年的证明(指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外国人就业证》或外国专家局颁发的《外国专家证》),购房人签订购房合同时证件应在有效期内且取得时间超过一年。境外个人名下在境内无其他住房的书面承诺,同时购房合同必须经过市公证处公证。 2013-05-10 09:46:45
我是外地人,现在户口想要转回老家,但老家那边说要开个无住房证明,这个证明在哪里开啊? 2013-05-10 09:48:48
您好,开无房证明就是开首套房证明。请携带身份证,已婚的同时提供结婚证,有未成年子女的,还要提供子女的户口簿,到常州市延陵中路21号(常州房地产市场)市房产登记中心三楼档案查询窗口,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2013-05-10 09:51:22
我两户房子交换产权的,还没拿证,问问还需要带什么东西,交什么费用 2013-05-10 09:55:48
您好,交换房屋产权办理登记手续,应当提交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交换双方身份证明文件等材料到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房管窗口办理,交换产权应按国家规定缴纳税费,其中有关涉税问题可拨打12366咨询,房产过户收取交易手续费为6元每平方米、登记费按每套80元收取,窗口受理10个工作日后可凭本人身份证及受理凭证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书,具体可联系:85152510。 2013-05-10 09:58:38
您好,我前几年贷款(商业)买了一套房子,当时我是单身,现在结婚了,想把妻子名字加到房产证上,不知道是否可以办理?如果可以需要怎么办理?谢谢! 2013-05-10 10:00:07
您好!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前购买的房屋夫妻可以约定为共有,如果您所购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那么在办理房产证时提供结婚证,经约定后可以将两个人的名字写进房产证上。如果房产证已经办理并设定抵押,您可以在还清贷款抵押注销后,提供结婚证到房产登记部门把妻子的名字添加到房产证上。 2013-05-10 10:03:55
我家有老房子是在小河的,房产证是我父亲的,现在想过户给我,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办过户手续? 2013-05-10 10:05:47
您好!根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上的房屋买卖是受到限制的,农村村民住房转让,受让人应当是所在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如果你目前不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是不具备办理过户登记条件的,如果你属于该集体经济组织内的成员,你父亲的房子过户给你可以进行赠与(需要办理公证)或买卖,并提供房产证及土地证到孟河镇建管站办理过户申请,联系电话:83530221。 2013-05-10 10:09:07
我与前夫在天润园有一套房子,上个月我们离婚了,约定房子归我,怎么把房产证换到我名下? 2013-05-10 10:10:57
您好!您可凭离婚证(法院离婚的凭判决书或调解书)、离婚协议、房产证、土地证,男女双方带身份证本人亲自到场来我中心窗口(珠江路128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内)办理离婚析产手续,窗口受理10个工作日后可领取房产证。 2013-05-10 10:13:29
我家住在水木年华,不小心把房产证丢了,怎么补办房产证? 2013-05-10 10:15:47
您好!您可先至常州市房产交易市场9楼档案室查询当时办理登记的房产档案,然后凭《查档证明》在《常州日报》上登报遗失,凭报纸和查档证明、身份证等证明材料来我中心窗口(珠江路128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内)办理遗失补证,窗口受理10个工作日后可领取补发的房产证。 2013-05-10 10:18:16
分期开发的住宅小区,可否成立业主大会? 2013-05-10 10:19:28
您好,划分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的物业,先期开发部分符合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2013-05-10 10:22:28
我父亲去年因病去世,他在清水湾有一套房子,现在我想把这套房子办到我名下,如何办理? 2013-05-10 10:22:55
您好!根据《继承法》、《公证法》相关规定,您可先至常州市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手续,然后凭继承公证书、房产证、土地证以及本人身份证、结婚证等前来我中心窗口(珠江路128号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内)办理继承登记手续,如果您在继承发生时已婚,需要您配偶共同申请办理。 2013-05-10 10:25:13
我家农村的房屋顶漏雨,想修理下,同时想加高一点(当时老房子很矮),要办什么手续么? 2013-05-10 10:26:49
您好!民房的改、扩建工程应当向规划部门申请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具体情况您可向所在乡镇建设管理站进行咨询。 2013-05-10 10:27:25
一楼的业主是否可以不交纳电梯运行维护费? 2013-05-10 10:29:35
住宅电梯受益业主是电梯运行维护费的交费对象。所谓住宅电梯受益业主,是指在配有电梯的住宅楼内可以使用电梯的业主(也就是说业主进入家中可以使用电梯的是电梯受益业主)。具体来说,电梯从地下车库起乘在住宅一楼开始停靠的,从一楼业主开始就是电梯受益业主;电梯从住宅一楼起乘,以电梯首次停靠的最低层业主开始就是电梯受益业主(特殊情况例外)。电梯受益业主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向物业服务企业按时交纳电梯运行维护费。 2013-05-10 10:35:45
小区内业主的违章搭建有哪些?应该向哪个部门举报? 2013-05-10 10:36:07
您好,在居民住宅(院落)内进行屋顶搭建、占用公共空间、占用公共绿地、乱搭乱建或开挖地下室等均属违章搭建,可以向城管部门举报。 2013-05-10 10:37:28
谢谢王局长和肖主任能够在百忙之中参加常州市政府网站的在线访谈,也感谢广大网友的参与。让我们祝愿常州市新北区房产管理中心在今后的建设管理工作中,取得更大的成绩。还有个别网友的问题没有来得及回答,我们会在访谈结束后再给予回答,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再见! 2013-05-10 10:3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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