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常州市武进区副区长张小虎,武进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荣,两位将围绕“武进区未成年人保护与困难群众救助工作现状”与大家在线互动交流。。张副区长、李局长,请跟广大网民打个招呼吧! 2022-05-27 09:00:22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副区长张小虎。 2022-05-27 09:00:31
大家好,我是武进区民政局党组书记、局长李荣。 2022-05-27 09:00:45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22-05-27 09:01:12
据我们了解,我们武进区正在创建全国首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区,那么我想问下,创建全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区的意义是什么? 2022-05-27 09:02:28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正式施行,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总结推广各地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实践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典型带路、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新时代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高质量发展,由国务院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在全国组织开展全国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创建。武进区作为全国首批申报创建的单位之一,创建的目的就是以打造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区为驱动,以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构建未成年人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六位一体”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体系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优化顶层设计,打造领导重视、制度健全、机制有效、措施有力、服务规范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区,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发展。 2022-05-27 09:12:21
目前武进区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示范区创建工作中,重点做了哪些工作,目前的进度如何? 2022-05-27 09:14:06
武进区在创建过程中,一是高位推动,党政引领。成立了以区长为组长、有关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出台了一系列制度文件,有效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政牵头、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良好工作局面,有力推动了全社会形成关心、关注未保工作的良好氛围。二是高标驱动,争创一流。把未成年人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聚焦重点环节统筹推进。根据各成员单位的职责分工,多次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将创建中的各项任务分解到各部门和各镇、街道,明确各方责任义务,引导创建工作科学有序进行,确保创建工作高质量完成。针对未成年人生活、教育、医疗、安全等问题,分类施策,构建长效化、多样化、精准化、前瞻化的“四化”服务模式,全方位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通过良好的工作机制,打造了助医、助养、助教、助心等品牌,创新开展困境儿童专场公益创投活动。在凝心聚力推动未成年保护工作过程中,武进区先后涌现出“阿亮警官护雏工作室”“春晖工作室”“武进区清朗E站”等特色品牌,有力推动了未成年人保护向专业化、精准化、持续化方向发展。三是高效联动,建强队伍。在区、镇、村三级均建立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议事协调机构。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涵盖32个区级职能部门,明确了分管领导和工作联络员;区民政局将原儿童福利院转型为区未成年人保护中心;镇级层面共成立了11个未保工作领导小组,并同步设立了镇级未保工作站;233个村(社区)全部落实儿童主任。将镇级民政、妇联负责人聘为儿童督导员,同时还引入专业社会组织的特聘儿童督导员,并定期开展实务经验和综合能力系统化提升培训。 目前,我们已经做好各项准备,迎接上级对武进区创建工作的考核验收。 2022-05-27 09:24:15
在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中,民政部门主要是负责哪一方面的保护工作? 2022-05-27 09:25:13
民政部门在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过程中,重点是做好政府保护中的困境儿童保障这项内容。困境儿童根据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规定,共分为孤儿、父母监护缺失儿童、父母无力履行监护职责的儿童、重残儿童、重病儿童、流浪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和其他需要帮助的儿童。对于这些困境儿童,民政部门一方面是加强基本生活保障,明确保障标准,完善保障措施;另一方面是规范工作程序,从申请、受理、审核、审批到资金发放和动态管理均严格落实相关政策要求,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2022-05-27 09:30:42
在群众的观念中,民政部门是与困难群众最密切相关的一个部门,“有困难,找民政”是不少困难群众在寻求帮助时的第一反应。那么请问,民政部门承担的困难群众救助职能有哪些?并且是如何做好各类困难群众的救助工作的? 2022-05-27 09:31:41
近年来,区民政部门着力抓好民生保障,凸出政府兜底保障作用,不断提升保障标准和覆盖面。不断细化救助体系,细化分类保障措施。救助范围涵盖了城乡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对象、城乡特困供养、支出型贫困、困境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临时困难对象等。 为切实做好困难群众救助,民政部门一是加强精准认定。坚持把精准识别、审核认定作为社会救助的前提和基础,实现应保尽保、应扶尽扶、应救尽救、应退尽退。牢牢把住入户调查、审核审批、公开公示和监督检查四道“关口”,畅通退出机制,做到“对象准确、待遇公正、进出有序”。同时实施动态实施监管治理,连续多年开展社会救助专项治理工作,突出治理精准认定、规范审批、落实责任等关键环节。二是加强兜底保障。救助标准逐年提高,自然增长机制严格落实到位。资金发放及时规范,从发放形式、发放时间到发放手续全部符合政策要求。三是聚焦政策落实。出台多项社会救助规范性政策,按照保基本、兜底线、救急难、可持续的总体思路,强化社会救助机制体制。同时落实上级文件精神过程中注重本地化操作。 2022-05-27 09:37:20
据了解,区民政部门正在积极推行救助工作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这一转变的内容和意义是什么? 2022-05-27 09:38:22
从“人找政策”向“政策找人”转变其实质就是职能部门主动发现困难群众并按政策给予救助。近年来,武进区多次开展低收入人口和特殊困难群众精准摸排,大力宣传各类救助政策,建立困难群众和易陷入困境群众信息库,实施定期入户走访。不仅畅通了困难群众救助求助渠道,更是通过部门数据共享、制度化调查走访等措施,主动筛选发现除民政已保障的对象外,符合民政部门救助政策的困难对象,并主动帮助这些对象申请相应的救助保障待遇。进一步提升了民政部门救助工作的广度、精度、力度和温度。 2022-05-27 09:41:05
刚刚在您的回答中提到一个“低收入人口”的说法,请问“低收入人口”的概念从何而来,具体又包含哪些类别? 2022-05-27 09:42:10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帮扶机制”“健全分层分类的社会救助体系”“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等要求,为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 2020年12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意见》,要求“以现有社会保障体系为基础,对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开展动态监测。”明确了低收入人口的范围,对开展动态监测提出要求。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要求“完善低保、特困和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对不符合低保或者特困供养条件的低收入家庭和刚性支出较大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根据实际需要给予相应的医疗、住房、教育、就业等专项社会救助或实施其他必要的救助措施”。对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作出部署和安排。开展低收入人口认定和动态监测,是构建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内容。 2022-05-27 09:47:11
低收入人口与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是什么关系? 2022-05-27 09:48:04
低收入人口与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分属不同的认定体系,既有交集也有不同,原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要纳入低收入人口范围,应当符合低收入人口的认定条件,按规定程序进行认定,将符合认定条件的全部纳入到农村低收入人口中。 2022-05-27 09:50:29
低收入人口如何实行动态管理? 2022-05-27 09:51:04
低保对象按照家庭收入和人员变动情况每半年或一年复核一次;特困对象根据个人或家庭变化情况及时进行变更;低保边缘家庭和支出型困难家庭的动态管理,由区民政部门指导镇级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年度定期复核,每年复核一次,确认继续保留或中止取消。 2022-05-27 09:54:26
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有哪些内容? 2022-05-27 09:55:12
对已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或者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等专项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相关社会救助政策是否落实到位,以及是否还存在其他方面的生活困难;对未纳入社会救助范围的低收入人口,重点监测其是否符合相关救助条件,一旦符合救助条件,则立即启动救助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审核确认、待遇发放等救助工作。 2022-05-27 09:58:27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2-05-27 09:5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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