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志峰,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华忠。两位将围绕《疫情之下,企业与员工如何和谐同行?》与大家在线互动交流。刘副区长、武局长,请跟广大网民打个招呼吧! 2022-04-27 10:30:26
大家好,我是常州市武进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刘志峰。 2022-04-27 10:30:40
大家好,我是常州市武进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武华忠。 2022-04-27 10:31:14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约为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22-04-27 10:31:25
能否介绍一下武进区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情况。 2022-04-27 10:32:32
劳动关系是否和谐,事关广大职工和企业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我们坚持问题导向、效果导向,针对新形势、新情况下劳动关系协调工作中的短板,认真分析矛盾问题,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增强工作针对性、有效性,抓住契机完善治理体系、提升治理能力,积极构建常态化疫情防控条件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一是建立劳动关系风险监测机制。建立助力企业人社服务群微信群,第一时间解答企业关于劳动用工、社会保险、就业援助等方面的提问,同时对市场主体劳动关系情况监测,对风险企业的监测预警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直接对有裁减员风险的企业进行引导,保护职工合法权益,有效防范了市场主体规模性裁员带来的社会风险。二是开展劳动关系政策宣讲活动。通过深入企业、新媒体宣传、“云宣讲”等方式,提升了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在广大群众中的知晓率,提高了企业对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的正确认识,为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发展方向。三是指导企业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针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任务不均衡的企业,支持申请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采取集中工作、集中休息方式,确保正常生产经营。针对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企业,指导通过民主程序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同时,畅通劳动人事争议在线调解、仲裁申请服务渠道,发挥“阳光调解”平台作用,减少企业和职工诉累。 2022-04-27 10:36:21
我是外地到常州工作的。3月初老家出了点事,我请假回去处理。等到事情处理完想回来了却受疫情影响滞留在老家无法到常州厂里上班。请问这段时间的工资怎么算? 2022-04-27 10:37:15
(一)对因公出差在外地期间的职工,因疫情防控措施实施隔离观察的,企业应当视同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并按照本单位薪酬规章制度依法支付其工资;(二)对请事假或休假在外地的职工,因疫情防控要求实施隔离观察期间的工资支付,按下列办法处理:①在事假期内的职工,企业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可以不予支付期间的工资。②在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产假等假期内的职工,企业应根据《江苏省工资支付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视同职工提供正常劳动并支付其工资。③事假、休假期满后的职工,确因防控隔离措施无法正常返岗工作的,企业可参照有关居家办公、自设福利假等各类措施合理安排,依法支付相应工资。 2022-04-27 10:40:25
因疫情防控需要,我家楼栋被封控了,我无法到单位上班。请问这段时间工资,单位还会发给我吗?该怎么算? 2022-04-27 10:41:11
企业应主动与职工沟通,并区分不同情况处理。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这三类人群之外的职工,受疫情影响无法到岗的,根据相关规定:对因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到岗的职工,企业应主动与职工沟通,有条件的企业可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务;不具备远程办公条件的企业,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企业自设福利假等各类假。在受疫情影响的延迟复工或未返岗期间,对用完各类休假仍不能提供正常劳动或其他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参照国家关于停工、停产期间工资支付相关规定与职工协商,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按照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按有关规定发放生活费。 2022-04-27 10:44:17
最近因为疫情防控,现场招聘会都暂停了,转为线上招聘。在加强企业用工服务上,人社部门有什么服务举措? 2022-04-27 10:45:12
我们将持续开展优化企业用工环境“百人百企”专项行动,为“四上”企业、专精特新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提供“一对一用工专员”服务。深化东西部劳务协作机制,扩大劳务协作范围,深挖中西部地区富余劳动力资源,“点对点”引进外来劳动力。指导全区人力资源服务和劳务派遣机构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的前提下,全力服务企业用工。发挥“武进人力资源网”微信公众号及官方视频号等新媒体作用,为重点企业提供网络招聘、直播带岗等服务。大力宣传线上就业服务平台,广泛发布用工企业招聘人员信息,推广线上求职招聘服务,用工单位与求职人员通过微信视频远程面试,打造常态化线上就业援助服务新模式。开展就业援助专项活动,促进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外地务工人员等各类求职者与用工需求企业有效对接。支持企业开展用工调剂,及时公布企业余缺岗位信息,宣传用工调剂政策,组织对接活动,促进企业间用工互帮互助。 2022-04-27 10:49:47
我是一家餐饮企业上班,前阵子受疫情影响我们饭店停业,员工全部放假在家。这段时间单位应该如何支付我们的工资? 2022-04-27 10:50:29
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职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生活费标准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办法执行。 如用人单位确因政府采取停工停业等紧急措施导致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严重影响无法在约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内支付劳动者工资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劳动者说明情况,在征得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的同意后延期支付工资,但最长不得超过三十日。 2022-04-27 10:53:11
我是一家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员。我公司已具备复工条件,因此要求职工返岗复工。但有极个别职工无正当理由拒绝返岗。请问对这种情况如何处理? 2022-04-27 10:54:12
符合规定的复工企业,要积极动员职工返岗。对不愿复工的职工,应当充分发挥企业工会或职工大会的作用,及时宣讲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和企业复工的重要性,主动劝导职工及时返岗。对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的,指导企业依法予以处理。因此,对不愿复工的劳动者,经劝导无效或以其他非正当理由拒绝返岗,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形的,企业可根据合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依法处理。 2022-04-27 10:56:07
我在武进开了一家小公司。这次疫情对我们带来了较大冲击,生产经营面临较多困难。我很想知道人社部门在应对疫情方面有哪些惠企政策? 2022-04-27 10:57:06
为有效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帮助企业纾困解难,我们根据省、市和省人社厅、市人社局有关文件,梳理汇总了人社领域惠企政策。主要包括:降低失业保险费率,缓缴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费,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持续发放企业社保补贴,开发卫生防疫临时公益性岗位,强化就业见习政策保障,支持企业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延长企业人才购房补贴政策期限,畅通“武进英才计划”项目引进通道等九大惠企政策。为了扩大知晓率,我们通过《常州新闻》《今日武进》《微武进》《武进人社》等官微发布,并进行详细解读,并且每条措施都注明了负责部门和咨询电话,广大网友可以进行查阅,如有疑问可以拨打电话进行详细咨询。 2022-04-27 11:01:36
如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无法与职工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该怎么办?另外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2022-04-27 11:02:46
受疫情影响导致企业与招用的劳动者不能依法及时订立或续订书面劳动合同,可通过协商合理顺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时间。企业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采用电子形式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对依法实行隔离治疗或者医学观察的新冠肺炎患者、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者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劳动者,企业不得因此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到期的,分别顺延至劳动者隔离治疗期、医学观察期、隔离期期满或者政府采取的紧急措施结束。受疫情影响导致原劳动合同确实无法履行的,不得采取暂时停止履行劳动合同的做法,企业和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依法变更劳动合同。 2022-04-27 11:07:19
我们公司安排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返岗的职工休带薪年休假,是否合理?如果职工不同意,等疫情结束后职工向公司申请带薪年休假或者主张应休未休带薪年休假工资,该怎么办? 2022-04-27 11:08:41
对因受疫情影响职工不能按期到岗或企业不能开工生产的,与职工协商优先使用带薪年休假。因此,你们公司安排因疫情原因不能及时返岗的职工休带薪年休假是合理的。 单位不能强行安排职工休不合理的年休假,职工也不可以无正当理由不休单位安排的合理的年休假。在具体安排职工休带薪年休假时,用人单位要体现出对职工本人意愿的“考虑”,在安排带薪年休假前,应与工会或职工代表进行协商,统筹考虑安排职工年休假。因此,疫情防控期间,若企业安排职工带薪年休假并事先告知员工相关安排的,疫情过后职工要求企业再度安排带薪年休假或要求企业支付应休未休年休假工资的,一般不予支持。 2022-04-27 11:12:13
疫情期间,出现劳动纠纷,劳动者如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2022-04-27 11:13:08
在疫情防控特殊时期,企业与职工双方应相互理解支持,凝心聚力共克时艰。职工有关诉求可通过工会与企业先行协商处理,避免发生劳资纠纷。如出现拖欠克扣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等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劳动者可以通过12333、12345、网上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向人社部门反映。 劳动者若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可通过网络平台申请劳动仲裁或网上调解,亦或者采取邮寄仲裁申请书和证据材料的方式进行线下立案。符合受理条件的仲裁案件,根据条件可采取线上或线下审理的方式进行处理。当事人或者代理人受疫情影响,无法到仲裁机构参加庭审的,可以提前向仲裁机构申请延期开庭审理。 2022-04-27 11:17:34
前阶段我因疫情防控需要居家隔离。请问居家隔离的这段时间我算是休假呢还是算作正常出勤?另外企业该不该支付我隔离期间的工资? 2022-04-27 11:18:07
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期间或医学观察期间以及因政府实施隔离措施或采取其他紧急措施导致不能提供正常劳动的企业职工,企业应当支付职工在此期间的工作报酬。这位网友如果确是因疑似、密接等原因被隔离的话,企业应当视同出勤并支付工资。 2022-04-27 11:20:03
疫情防控期间,学校都转为线上教学,作为双职工家庭,孩子的看护成了一大难题。请问该如何解决未成年子女看护问题? 2022-04-27 11:21:06
疫情防控期间因中小学和幼儿园采用线上教学,产生的未成年子女看护问题,企业要充分考虑到职工的实际困难,有条件的企业,尽可能安排职工通过电话、网络等灵活方式完成相应工作,也可以安排职工采取错时上下班、弹性上下班等方式灵活安排工作,提供正常劳动,使职工在完成工作的同时,也能兼顾好子女看护。职工也要体谅企业,职工家庭有条件的,鼓励采取家庭成员帮助、家长轮流的方式,看护未成年子女。 疫情是冰冷的,但我们的劳动大家庭是温暖的。让我们在落实好疫情防控的同时,兼顾好劳动者和用工单位双方的利益,保障双方的权利义务,共担责任、共克时艰,坚定信心,积极作为,一定会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战。 2022-04-27 11:28:24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2-04-27 11:2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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