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嘉宾、网友,大家好!这里是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这期“在线访谈”节目,主题是“遵守《条例》、文明养犬”。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孔令驹,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沈亚瑾。两位嘉宾,请跟广大网民打个招呼吧! 2021-12-29 10:02:17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常州市公安局副局长孔令驹。非常感谢大家长期以来对公安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很高兴能和大家一起进行交流。 2021-12-29 10:02:45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我是常州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沈亚瑾。很高兴有这个机会与大家一起讨论交流! 2021-12-29 10:03:24
请问孔令驹副局长,《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从制定到公布历时2年多,请您简要介绍一下《条例》出台的过程? 2021-12-29 10:03:53
随着养犬成为人们丰富精神生活的一种方式,我市居民的养犬热正逐年升温。但随之而来的不文明养犬现象屡禁不止,严重影响城市环境、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2015年8月市政府颁布了《常州市加强犬只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意见》,初步建立了我市养犬管理体制。但《工作意见》不属于法律规范,仅依赖《工作意见》开展养犬管理工作缺乏强有力的抓手。 2021-12-29 10:05:48
为健全养犬管理法律体系,规范养犬行为,满足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市公安局积极汇报市人大常委会将《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列入2021年我市地方立法正式计划。为提高立法质量和效率,市公安局与常州大学合作成立工作小组,搜集并研究国内178个省市的养犬管理立法和政府规范性文件,通过举行听证会、深入基层调研、职能部门座谈、专家咨询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大众问卷调查以及内部研讨等方式,广泛汇聚各方意见。在参考《动物防疫法》《行政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有关犬只管理的相关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形成《条例(草案)》。 2021-12-29 10:09:00
2021年6月24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条例》,2021年7月29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批准生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1-12-29 10:10:20
《条例》对解决当前犬只管理问题有哪些指导意义? 2021-12-29 10:13:49
《条例》明确了各级政府以及有关部门承担的养犬管理工作职责,居(村)民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应当在养犬管理中发挥劝阻、记录、报告及协助等作用,形成社会共治格局。《条例》体现了城乡差异,明确养犬管理制度体系,确立全市实行犬只强制免疫和养犬登记制度,按照重点管理区和一般管理区进行分区域管理,重点管理区每户限养一只犬,一般管理区不限制养犬数量。《条例》规定全市禁止饲养、销售烈性犬,并授权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确定并向社会公布烈性犬名录。 2021-12-29 10:15:30
《条例》规范了养犬行为,划定文明养犬责任边界,规定养犬人承担养犬主体责任,履行不得干扰他人正常工作、生活,不得在住宅楼、办公楼的公共楼道、楼顶、架空层、地下车库等共有部分饲养犬只、遛犬,不得携犬进入医疗机构、教育机构、公共服务办事机构等特定公共场所、不得遗弃、虐待犬只等多项义务;对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作严格规定,要求应当为犬只佩戴犬只识别牌,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为犬只束牵引带并牵引,牵引带长度不得超过一点五米,即时清理犬只粪便。《条例》区分了违法情形,强化处罚与教育结合,设置18种违法行为的罚则,授权公安派出所可以决定警告、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1-12-29 10:17:57
刚刚孔令驹副局长介绍了《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有关立法方面情况。下面我们把时间交给网友,欢迎广大网友积极提问。 2021-12-29 10:18:17
我家住钟楼区南大街街道,一直想养一只宠物犬,需要具备哪些条件? 2021-12-29 10:18:22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规定,个人养犬应当符合下列条件:(1)有本市户籍或者居住证;(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3)有固定住所并独户居住;(4)无因遗弃或者虐待犬只被处罚的记录,无三年内犬只被没收或者被吊销养犬登记证的处罚记录。因此,养犬人应当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者本市居住证,养犬登记地需与实际居住地相一致。群租户、集体宿舍、临时建筑、公共场所、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经营场所等住所不能作为个人养犬登记地。 2021-12-29 10:21:19
我看到《条例》规定养犬要办理登记,我该如何办理呢? 2021-12-29 10:22:18
为方便群众“一站式”办理养犬登记业务,市公安局会同市农业农村局评估确定了59家动物诊疗机构作为首批犬只免疫和登记“一站式”服务点。养犬人可选择线下和线上两种方式办理养犬登记:(1)线下办理:养犬人在为犬只免疫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一站式”服务点将材料录入信息系统,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养犬人可在“一站式”服务点取得养犬登记证和犬只电子识别牌。(2)线上办理:养犬人在为犬只免疫后,可通过“龙城汪微”微信小程序、“我的常州”或“犬卫士”手机APP,按照提示上传证明材料,公安派出所审核通过后,可以到“一站式”服务点取得养犬登记证和犬只电子识别牌。 办理个人养犬登记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身份证明、户口簿或者居住证;(2)不动产权属证明或者经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3)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  2021-12-29 10:27:11
养犬登记有效期有多久? 2021-12-29 10:27:40
养犬登记有效期根据犬只狂犬病免疫有效期确定。有效期届满前,养犬人应当再次为犬只进行狂犬病疫苗接种,凭有效的犬只狂犬病免疫证明办理延续登记。 2021-12-29 10:29:23
养犬登记是否要收费? 2021-12-29 10:30:44
养犬人首次申领养犬登记,养犬登记证和犬只电子识别牌免予收费,因自然原因造成犬只电子识别牌损坏的免费换领,因自身保管不善造成犬只电子识别牌遗失的,由养犬人前往“一站式”服务点自费购买。 2021-12-29 10:35:58
请问养犬重点管理区一户一犬的规定如何理解? 2021-12-29 10:37:12
要以实际养犬地址为基础,该地址的家庭户内只能养一只犬。其中,养犬人非房产所有人,但与房产所有人为同户居住的夫妻、父母子女等亲属关系的,可以办理登记。 2021-12-29 10:41:25
我是重点管理区的居民,在《条例》施行前家中已经养了2条狗,还能继续饲养吗? 2021-12-29 10:42:54
根据“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条例》施行前,养犬人饲养的超过限养数量的犬只、烈性犬,如果已经在动物诊疗机构取得狂犬病免疫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以依法办理养犬登记后继续饲养。需要特别提醒的是,在《条例》施行后,已经饲养的烈性犬繁育的犬只不得办理养犬登记,应当自行处置或送交市犬只留检所收管救助。 2021-12-29 10:47:29
我们小区周边有时候有流浪犬出没,应该怎么办? 2021-12-29 10:47:34
市民如发现流浪犬,可以拨打110反映情况。公安机关将会同市犬只留检所及时进行收管救助,核查到养犬人身份信息的,通知养犬人7日内携带有效证件领回,养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领回的,视为遗弃犬只。 2021-12-29 10:50:24
哪些不文明养犬行为会受到处罚? 2021-12-29 10:50:31
《常州市养犬管理条例》设置了18种违法行为的罚则,其中未免疫由农业农村部门处罚,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和从事犬只相关经营活动时污染环境由城管部门处罚,其余饲养禁养犬、超额养犬、犬只未登记、共有部分养犬、遗弃虐待犬只、违规携犬出户、携犬进入禁止区等15种违法行为均由公安机关处罚。超量养犬、犬只未登记、遗弃虐待犬只、违法饲养烈性犬、未按期办理变更登记等5种违法行为最高处罚可以没收犬只,同时规定养犬人一年内累计受到3次行政处罚的,由公安机关吊销养犬登记证。 2021-12-29 10:55:12
发现不文明养犬行为可以向哪些部门举报? 2021-12-29 10:55:20
未即时清理犬只粪便和经营犬只污染环境等问题向城管部门举报,犬只未按期免疫的问题向农业农村部门举报,举报电话:12345。其他不文明养犬行为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2021-12-29 10:57:29
20/21条,1/2页 1 2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