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上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常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政策的相关内容,访谈邀请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苏叶、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处处长徐洁茹、副处长蒋志峰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领导们,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1-10-12 10:01:42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1-10-12 10:02:19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2021-10-12 10:02:31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2021-10-12 10:02:40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21-10-12 10:03:14
我是一名男性下岗失业人员,今年52岁了,文化水平不高,也没啥特长,想找一份合适的工作,感觉很困难,对象我一样的就业弱势群体,政府能够帮我一把吗? 2021-10-12 10:04:03
这位网友提出的问题,是当前人力资源市场“就业难”现象的一种客观反映,单纯依靠市场化就业方式,劳动者要实现就业确定面临较大的难度。这儿告诉你一个好消息,今年我市按照国家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帮扶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决策部署,加大了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力度,专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只要你不挑不拣,能适应公益性岗位的工作要求,相信你很快就能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 2021-10-12 10:05:19
公益性岗位是什么样的岗位呢? 2021-10-12 10:07:59
公益性岗位是用于安置运用常规手段、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特殊困难群体的专门岗位,具有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属性。开发公益性岗位,是托底安置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重要途径。 2021-10-12 10:10:00
公益性岗位主要指哪些岗位? 2021-10-12 10:11:29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本市行政区域内各类用人单位开发并经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用于安置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专门岗位,主要包括非营利性基层公共服务类、公共管理类岗位,一般不包括机关事业单位管理类岗位和专业技术类岗位。 2021-10-12 10:12:52
公益性岗位具体包括哪几个方面? 2021-10-12 10:14:17
(一)社区便民服务岗位。主要指保洁保绿保安、公共设施维护、妇幼保健照护、助老托幼助残、邮件快件收发等。 (二)城乡公共服务岗位。主要指公路建设与养护、公共设施建设与管护、水利工程及水利设施建设与管护、河湖巡查与管护、垃圾污水处理和转运、厕所粪污无害化处理、河塘清淤整治、生态护林护绿等。 (三)城乡社会管理岗位。主要指交通值守、治安巡防、市政管理、公共环境卫生;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就业创业、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社会救助、医疗卫生、社会福利、社区矫正、群团工作、统计调查、残疾人管理服务、儿童管理服务等。  2021-10-12 10:17:36
(四)各地根据宏观形势变化、突发事件处置和稳就业保就业需要,开发临时公益性岗位。临时公益性岗位在岗时间不超过6个月,探索实施项目制管理,适当采取非全日制等方式。 (五)各地根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要求,大力开发乡村公益性岗位。  2021-10-12 10:19:54
如果我想到公益性岗位上工作,要符合咋样的条件呢? 2021-10-12 10:20:22
公益性岗位优先安置本地户籍就业困难人员。登记失业人员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申请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一)“4050”人员:是指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人员; (二)连续失业1年以上人员:是指最近一次登记失业到申请认定时已连续失业1年及以上的人员;  2021-10-12 10:22:37
(三)居民低保家庭成员:是指经当地民政部门认定的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四)特困职工家庭成员:是指持有效《特困职工证》的家庭成员;  2021-10-12 10:24:48
(五)残疾人员:是指持有《残疾人证》的人员; (六)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人员:是指家庭中所有法定劳动年龄内、具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家庭成员均处于失业状态、且无相对固定收入的人员; 2021-10-12 10:26:51
(七)优抚对象家庭人员:优抚对象是指持有《江苏省优抚对象抚恤补助证》的残疾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参战参试退役人员本人等。优抚对象家庭人员包括优抚对象本人及其父母、配偶、子女; 2021-10-12 10:28:51
(八)军队退役人员:是指持有《退役士兵(士官)证》、《转业证》或《复员证》等证件的退役军人; (九)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是指经市扶贫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劳动力。 2021-10-12 10:31:06
你好,我是街道物管科的,辖区内有一些老小区没有物业,我们想申报开发一些保洁、保安、保绿一类的公益性岗位,请问如何申报? 2021-10-12 10:32:04
公益性岗位是需要认定的。第一步,先申报。按照属地原则,有公益性岗位需求的用人单位向公益性岗位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申请,由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审核认定。第二步,再审核。辖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受理的公益性岗位进行审核确认。 2021-10-12 10:35:35
我是一家准备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用人单位,不知道公益性岗位有哪些扶持政策? 2021-10-12 10:36:21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公益性岗位用人单位或承接管理单位,根据实际安置人数给予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 社保补贴是按用人单位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包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但不包括个人应缴纳部分。 2021-10-12 10:39:04
全日制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的50%。非全日制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不超过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2021-10-12 10:40:33
两项补贴期限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补贴期限可延长至退休(以初次核定的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时年龄为准)。对补贴期满后仍然难以通过其他渠道实现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成员、重度残疾人等特殊困难人员,可再次按程序通过公益性岗位予以安置,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期限重新计算,并报送市人社局、财政局备案,累计安置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 2021-10-12 10:44:10
公益性岗位的管理要求有哪些? 2021-10-12 10:45:00
坚持“谁使用、谁管理”,用人单位或者承接管理单位应依法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对居委会、村委会等无法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或者已经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领取养老金待遇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双方应签订用工协议或劳务协议,并为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 全日制岗位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非全日制岗位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安排其加班的,应依法支付其加班工资。 2021-10-12 10:49:45
在什么情况下,公益性岗位可以解除与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用工协议? 2021-10-12 10:52:39
只要有下列情形之一,就可以解除: (一)安置人员在试用期间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用人单位和安置人员双方协商一致的; (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 (四)符合省、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关于就业困难人员资格退出相关规定的; (五)不适宜继续工作的其他情形。  2021-10-12 10:54:44
如果我单位是开发公益性岗位的主体单位,并享受了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想问一下,在资金使用方面有何规定? 2021-10-12 10:55:18
强化用人单位主体责任。用人单位、承接管理单位应对所申请拨付的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等资金按规定专款专用,并不定期接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审计和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2021-10-12 10:57:55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1-10-12 10:58: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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