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大家到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来互动交流。今天我们邀请到的嘉宾是常州市科学技术局专职委员赵新、政策法规处处长姜辉。今天,我们就“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相关政策”与大家进行在线交流。下面请嘉宾作一下自我介绍。 2021-06-24 10:02:40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赵新,很高兴和大家一起参与在线访谈。 2021-06-24 10:03:07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我是姜辉,很高兴和大家一起交流。  2021-06-24 10:03:25
好的,今天在线交流时间为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 2021-06-24 10:03:52
常州市在支持企业研发方面有哪些政策,能否介绍一下? 2021-06-24 10:04:46
今年年初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促进创新发展的若干政策》(即“创新政策20条”),明确提出支持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鼓励科技型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对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且企业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分档给予研发费用增长额最高10%的奖励。 2021-06-24 10:06:13
鼓励企业瞄准国际产业创新资源集聚区,在全球智力比较密集地区设立离岸创新中心,给予最高100万元支持。 2021-06-24 10:07:53
支持高水平研发平台建设,对获得国家或省立项并有资金支持的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市、区两级按国家或省实到资金的1:1配套支持,给予国家级不超过1亿元、省级不超过5000万元支持。 2021-06-24 10:08:59
对以“企业主体 人才团队 产业基金”模式建设的新型研发机构,每年选择10-20个企业研究院、重点实验室给予重点支持。 2021-06-24 10:10:00
另外,根据市“科技创新政策29条”,即《常州市关于加快推进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和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常发〔2017〕15号),鼓励企业建设高水平研发机构,积极推广《企业研发管理体系要求》标准,与省拨经费1:1配套支持企业贯标;完善评估体系,对研发机构开展绩效评估并给予最高100万元资助;鼓励企业开展重大原创性技术研发,对掌握核心关键技术,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带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给予最高1000万元资助;对获得国家、省科学技术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2021-06-24 10:11:21
我是常州一家公司的财务,请问市里的研发费奖励政策,有哪些具体条件?何时开始兑现?公司今年计划投入研发费5000万,较上年增加2000万,可以得到多少奖励? 2021-06-24 10:11:54
具体支持条件有三项: 1. 在常州市范围内依法设立、正常经营,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资产及经营状况良好的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 当年度和上年度均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且研发费用年度增长20万元(含)以上。 3. 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享受研发投入支持政策的企业应在受支持后的当年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按规定采取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 2021-06-24 10:14:17
本政策实行免申报直接兑现方式,具体兑现时间从明年开始。政策规定,当年度自主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以2021年1月1日为起始时间。2022年5月底完成2021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由市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办理政策兑现。 2021-06-24 10:15:15
在兑现标准上,以超额累进方式计算。研发费用增长额在20万-200万元的部分,按10%;200万-1000万元的部分,按8%;1000万-1亿元的部分,按6%;1亿-2亿元的部分,按4%;2亿元以上的部分,按2%。 2021-06-24 10:16:05
举例说明:贵公司2021年研发费较上年增长2000万元,研发费奖励=(200-20)*10% (1000-200)*8% (2000-1000)*6%=142万元。 2021-06-24 10:16:48
在政策导向上,我市制订政策对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行支持,是历史上的重大突破。与周边主要城市相比较,从支持对象、兑现标准来看,常州的政策对象宽、力度大、上不封顶,充分体现了更加注重前期研发、更加注重中小微企业培育、更加注重大干大支持的政策导向。 2021-06-24 10:17:45
我们是一家新注册的研发型创业企业,对照研发费奖励条件,还不是科技型中小企业或高企。请问申报科技型中小企业需要哪些条件? 2021-06-24 10:18:01
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国科发政〔2017〕115号),科技型中小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2021-06-24 10:18:58
1.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2021-06-24 10:19:27
2.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2021-06-24 10:19:44
3.企业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属于国家规定的禁止、限制和淘汰类产品和服务。 2021-06-24 10:20:09
4.企业在填报上一年及当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和严重环境违法、科研严重失信行为,且企业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021-06-24 10:20:38
5.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2021-06-24 10:21:08
符合上述第1~4项条件的企业,若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则可直接确认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 2021-06-24 10:21:36
1.企业拥有有效期内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证书; 2.企业近五年内获得过国家级科技奖励,并在获奖单位中排在前三名;  2021-06-24 10:21:57
3.企业拥有经认定的省部级以上研发机构; 4.企业近五年内主导制定过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  2021-06-24 10:22:26
请问企业科技人员包含临时聘用人员吗?研究开发人员的范围如何界定? 2021-06-24 10:22:50
企业科技人员是指企业直接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以及专门从事上述活动管理和提供直接服务的人员,包括在职、兼职和临时聘用人员,在职人员通过企业是否签订了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费来鉴别,兼职、临时聘用人员全年须在企业累计工作6个月以上。  2021-06-24 10:24:51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规定:研发活动人员包括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2021-06-24 10:25:09
研究人员是指主要从事研究开发项目的专业人员;技术人员是指具有工程技术、自然科学和生命科学中一个或一个以上领域的技术知识和经验,在研究人员指导下参与研发工作的人员;辅助人员是指参与研究开发活动的技工。外聘研发人员是指与本企业或劳务派遣企业签订劳务用工协议(合同)和临时聘用的研究人员、技术人员、辅助人员。 2021-06-24 10:26:39
接受劳务派遣的企业按照协议(合同)约定支付给劳务派遣企业,且由劳务派遣企业实际支付给外聘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等费用,属于外聘研发人员的劳务费用。 2021-06-24 10:27:00
研发费奖励政策细则中,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有哪些具体内容和要求? 2021-06-24 10:27:17
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推动企业从制度上保障研发投入的持续稳定,建立科学的研发投入体系的有效手段,有利于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提升企业科技创新能力。 2021-06-24 10:28:22
研发准备金是为保证企业研究开发项目的资金需求,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或企业内部权力机构的决议,在研究开发项目实际展开研究开发前或研究开发过程中提前储备的专门用于研发项目支出的资金。 2021-06-24 10:29:24
研发准备金的财务处理,主要内容包括:研发准备金的计提、转回,以及研发经费支出、研究开发费用归集及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处理等事项的会计核算处理,在会计报表中的列示,在附注中的信息披露,以及研发准备金的纳税调整等。 2021-06-24 10:30:32
研发准备金制度是指规范研发准备金的形成、使用、核算、信息披露等事项的管理措施。主要内容包括:管理流程、部门职责分工、审批/报销程序,研发经费预算、研发经费支出台账管理等。 2021-06-24 10:31:40
关于研发准备金制度设立条件:只要企业内部权力机构如董事会等形成了关于建立企业研发准备金制度的正式文件,包括对研发准备金形成方式、提取比例、会计处理、信息披露、使用管理等方面的规定,即可认定企业已建立了研发准备金制度。 2021-06-24 10:35:42
国家税技减免税政策中,企业的研发投入是指哪些?哪些研发费用允许在税前加计扣除? 2021-06-24 10:36:37
研发投入实际上就是企业为了实现创造性的活动而进行的投入,是企业在产品、材料、工艺、技术、标准的研究与开发过程中投入的各项费用的总和。 2021-06-24 10:38:45
根据财税〔2015〕119号《通知》规定,允许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范围包括人员人工费用、直接投入费用、折旧费用、无形资产摊销、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6项费用。其中,其他相关费用加计扣除的金额受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总额10%的比例限制。 2021-06-24 10:41:37
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用于研发形成的研发支出可否税前加计扣除? 2021-06-24 10:42:0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或者资产,不得扣除或者计算对应的折旧、摊销扣除。 2021-06-24 10:43:21
据此,财税〔2015〕119号文明确企业取得作为不征税收入处理的财政性资金用于研发活动所形成的费用或无形资产,也不得计算加计扣除或摊销。 2021-06-24 10:45:02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40号再次明确:企业取得的政府补助,会计处理时采用直接冲减研发费用方法且税务处理时未将其确认为应税收入的,应按冲减后的余额计算加计扣除金额。 2021-06-24 10:47:03
企业委托研发过程中发生的研发费用如何加计扣除? 2021-06-24 10:47:40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 2021-06-24 10:48:22
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2021-06-24 10:48:47
委托境外机构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 2021-06-24 10:49:44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2021-06-24 10:50:33
委托境外个人进行的研发活动不适用加计扣除政策。 2021-06-24 10:50:51
国家税务总局政策解读中明确,除受托方与委托方存在关联关系情况外,委托方加计扣除时不再需要提供研发项目的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021-06-24 10:51:43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又规定: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第三条所称“研发活动发生费用”是指委托方实际支付给受托方的费用。 2021-06-24 10:52:29
无论委托方是否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受托方均不得加计扣除。委托方委托关联方开展研发活动的,受托方需向委托方提供研发过程中实际发生的研发项目费用支出明细情况。 2021-06-24 10:53:25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在预缴时可否享受?是不是一定要到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才能享受? 2021-06-24 10:53:58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3号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企业预缴申报当年第3季度(按季预缴)或9月份(按月预缴)企业所得税时,可以自行选择就当年上半年研发费用享受加计扣除优惠政策,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 2021-06-24 10:55:03
符合条件的企业可以自行计算加计扣除金额,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享受税收优惠,并根据享受加计扣除优惠的研发费用情况(上半年)填写《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 2021-06-24 10:56:34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与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资料一并留存备查。 2021-06-24 10:56:58
企业办理第3季度或9月份预缴申报时,未选择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可在次年办理汇算清缴时统一享受。 2021-06-24 10:57:35
好的,因为时间关系,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感谢嘉宾们的精彩回答,再见! 2021-06-24 10:57: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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