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 2020-11-18 14:01:13
今天访谈的主题是“常州市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开展情况”相关内容,访谈邀请到常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副总河长许峥,常州市水利局局长、河长办主任秦文秋,常州市水利局总工程师、河长办副主任计玉根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请各位领导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0-11-18 14:01:29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0-11-18 14:02:15
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和大家一起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2020-11-18 14:02:36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 2020-11-18 14:02:45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20-11-18 14:03:07
请问我市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主要目标是什么,全市小微水体管理水平能达到什么样的水平? 2020-11-18 14:03:53
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进一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加快推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2020-11-18 14:05:32
主要目标一是在今年7月底前,摸清全市小微水体情况,建立基础档案,截至目前,这项工作已全部完成;二是在今年年底前,建成小微水体河长制体系;三是在2021年3月底前,制订完成小微水体整治计划;四是在2021年底前,基本完成建成区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完成30%以上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建立小微水体长效管护机制;五是在2022年底前,完成60%以上农村小微水体整治任务,有条件的镇(街道)基本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 2020-11-18 14:08:30
最终在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小微水体整治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达到小微水体“四无”(水面岸坡无垃圾、沿线无污水直排、水体无黑臭、岸线无乱堆违建)目标,实现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美好景象。 2020-11-18 14:11:27
请问小微水体如何界定? 2020-11-18 14:12:01
小微水体指有汇水、输水、排水、蓄水功能,水面面积100平方米以上,位于老百姓家前屋后且与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持续存在的除有明确管理主体的人工开挖鱼塘、水产养殖场所以外的小河、小塘、小沟、小溪等公共水体。各地在实际操作过程中可以根据地形地貌特点进一步细化定义和明确小微水体范围。 2020-11-18 14:19:27
请问建立小微水体河长制体系就遵循什么原则? 2020-11-18 14:21:50
我市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充分结合了小微水体的特性,探索符合实际的治理管护体系,工作中,我们遵循以下原则: 2020-11-18 14:23:18
一是党政主导,社会共治。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要在河湖长制“党政主导、部门联动”基础上,最大限度调动社会共建共治共享的积极性,建立“官方河长”为主导、“民间河长”参与的责任体系,最大程度凝聚全社会治水力量。 2020-11-18 14:25:02
二是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对不同区域、不同权属、不同类型的小微水体,因地制宜确定河长制实施方式。 2020-11-18 14:26:29
三是点面结合,广泛覆盖。原则上由小微水体所在镇(街道)总河长担任本区域小微水体总河长,对本区域小微水体治理管护负总责。镇(街道)党委、政府领导分别担任各行政村小微水体镇级河长,村(社区)干部担任各自然村、片区(网格)村级河长。城市景观、公园和封闭管理小区水体等由相关管理主体负责人担任河长。 2020-11-18 14:30:01
四是量力而行,有序治理。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考量本地实际及轻重缓急情况,有序推进小微水体治理等工作。 2020-11-18 14:31:45
请问我市小微水体治理管护的主要任务是什么? 2020-11-18 14:33:16
今年3月,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关于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的指导意见》,就在全市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提出了具体任务。主要有四项: 2020-11-18 14:34:46
一是完善基础工作。以镇(街道)为单位、以村(社区)为基本单元对辖区内小微水体进行全面摸查,掌握小微水体数量、分类、分布等具体情况,形成“一村(社区)一台账”。完善小微水体目录动态调整机制(未命名的小微水体,由所在村(社区)根据水体所处地理位置、历史延续、约定俗成等因素自行拟定名称后报所在镇(街道)审定),推动小微水体数据信息共享。 2020-11-18 14:37:19
二是建立河长制体系。各地应结合小微水体特点,出台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实施意见,因地制宜、合理设置小微水体河长。对所有小微水体设立河长,明确管理责任人,落实管护人员,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各级河长应将小微水体治理管护纳入履职范畴,统筹考虑小微水体长效管护,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监督协调各项任务落实。 2020-11-18 14:40:17
三是全面推进问题整治。各辖市区党委、政府是小微水体整治的责任主体。小微水体所在镇(街道)、相关管理单位是小微水体整治的实施主体,负责制订小微水体整治方案并组织实施。各地要坚持问题导向,结合黑臭水体治理,狠抓污染源查控,推进生活污水收集处理,加强排污口整治,强化面源污染治理,推进清淤、岸坡整治和水系连通。要坚持精准施策,制订小微水体整治方案,明确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完成时间表,可结合实际,多点合并,以片区为单位制订整治方案。 2020-11-18 14:43:00
四是加强日常管理和保护。小微水体管护以属地为主,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由镇(街道)牵头,以村(社区)为单位,落实小微水体日常管护人员,将小微水体纳入网格化管理,加强日常巡查,镇(街道)河长办每月汇总小微水体巡查情况,将发现重大问题以专报形式报镇总河长签批意见后落实整治。 2020-11-18 14:45:18
请问如何保障小微水体河长制顺利开展? 2020-11-18 14:45:38
为了保障小微水体河长制正常开展,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专门印发《关于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的指导意见》,明确4项保障措施: 2020-11-18 14:46:27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辖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常州经开区党工委和管委会要加强对小微水体整治管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制定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实施意见并组织审查镇(街道)、相关部门制定的整治方案,明确责任单位,推动小微水体整治和管护任务落到实处。市有关部门要加强指导,合力推进整治工作顺利实施。 2020-11-18 14:48:11
二是落实经费保障。各级财政要加大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引导扶持资金的投入力度,各地要按照事权划分落实主体责任,统筹安排水利、生态环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住建、城管等方面资金,支持小微水体整治和管护工作。各地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格局,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的小微水体治理管护融资机制,通过以奖代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民间资本投入。 2020-11-18 14:50:04
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完善村级自查、镇级检查、区级督查、市级抽查四级结合的工作机制。各级河长、相关单位要定期、不定期对小微水体治理和管护情况进行巡查,确保工作按要求、按进度顺利推进。小微水体治理管护工作纳入河长制考核体系。 2020-11-18 14:51:34
四是推动公众参与。充分利用信息科技手段畅通公众监督渠道。加强正面引导,宣传一批示范镇、示范村,发挥以点带面、辐射带动作用。招募、聘用民间河长,建立志愿者服务队和义务监督员队伍,营造社会共治、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 2020-11-18 14:53:06
目前小微水体工作进展情况如何? 2020-11-18 14:53:13
全市7个辖市区均根据《关于推行小微水体河长制的指导意见》文件要求制定详细工作方案,高位推动,认真排查。7月召开了全市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推进会,目前,累计排查小微水体14204处,落实河长213名,管护人员1041名。同时加快推进小微水体治理管护,武进区葛庄村、西鲁村、天宁区查家湾村等地推进示范点建设,成效明显。 2020-11-18 14:54:35
接下来小微水体河长制工作要如何开展? 2020-11-18 14:54:46
下一步,我们将围绕“年底前建成小微水体河长制体系”这一目标,持续发力,查漏补缺,加快设立小微水体河长,明确管理责任,落实管护人员,并采取适当形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同时结合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部署,制定小微水体整治计划,全面推进整治工作,确保达到小微“四无”(水面岸坡无垃圾、沿线污水无直排、水体无黑臭、岸线无乱堆违建)目标,实现水清岸绿、人水和谐的美好景象。 2020-11-18 14:57:11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0-11-18 14:5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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