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上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保护野生动物,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相关内容,访谈邀请到常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书记、局长贾金庚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贾局长,和网友们打个招呼吧。 2020-04-02 10:01:55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有机会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20-04-02 10:02:22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20-04-02 10:02:46
前段时间我在网上看到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发布了《关于全面禁止非法野生动物交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请问在这个时期出台这个决定的意义是什么? 2020-04-02 10:06:52
疫情发生以来,对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及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的重大隐患,社会各界广泛关注,党中央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 2020-04-02 10:08:20
2月3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研究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工作时发表重要讲话,明确指出食用野生动物风险很大,但“野味产业”依然规模庞大,对公共卫生安全构成了重大隐患,再也不能无动于衷了!讲话明确提出要完善相关立法、坚决取缔和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市场和贸易、革除滥食野生动物的陋习、控制重大公共卫生风险等任务要求,并作出重要部署。 2020-04-02 10:12:13
栗战书委员长要求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和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深入学习领会、切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尽快对有关法律进行研究,以最严格的法律条文禁止和严厉打击一切非法捕杀、交易、食用野生动物的行为。近年来,一些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媒体也呼吁全面禁食野生动物。 2020-04-02 10:14:51
全面禁食野生动物,既要修订主要相关的野生动物保护法,还需修订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法、动物防疫法等法律,这需要一个过程。因此,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尽快通过一个原则性的专门决定,既十分必要又十分紧迫。该决定聚焦滥食野生动物的突出问题,在相关法律修订之前,先及时明确全面禁止食用野生动物,严厉打击非法野生动物交易,为打赢疫情阻击战、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提供有力的、实时的法律保障。同时,对于长远提高全社会的生态保护和公共卫生安全意识、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推动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也具有重要意义。 2020-04-02 10:18:55
我是一个野生动物的养殖户,我比较关心国家出台的新规定对我们有什么影响,如果不让我养殖了,能不能得到补偿? 2020-04-02 10:19:00
全国人大的《决定》要求全面禁止食用国家保护的“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以及其他陆生野生动物,包括人工繁育、人工饲养的陆生野生动物。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猎捕、交易、运输在野外环境自然生长繁殖的陆生野生动物。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严格审批和检疫检验。 2020-04-02 10:21:36
《决定》没有对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做出任何禁止或者限制性规定。所以,如果以非食用目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是不受影响的,但须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医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城市动物园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做好检疫检验特别是防疫工作。人工繁育的陆生野生动物,按规定经陆生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批准并取得检疫证明和其他相关文件后,可以用作展示、药物、宠物、生产毛皮等。 2020-04-02 10:23:04
《决定》明确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指导、帮助受影响的农户调整、转变生产经营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补偿”。据此,合法养殖户可以依法获得一定补偿。如果你是以食用为目的的人工繁育陆生野生动物,并合法取得陆生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2020-04-02 10:25:10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行政机关对撤回行政许可给你造成的财产损失将给予一定补偿。 2020-04-02 10:26:18
我想知道甲鱼、牛蛙之类的属于野生动物吗,能不能吃?具体还有哪些野生动物可以吃? 2020-04-02 10:28:10
甲鱼、牛蛙分别列入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和水产品新品种名录,检疫合格后都可以食用。自2020年2月24日开始,以下野生动物的特定种群,经检疫合格后可以继续被食用。 2020-04-02 10:28:44
一是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一批)》(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608号)和 《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第二批)》(农业农村部公告第200号)中的25种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种群(三线闭壳龟、大鲵、胭脂鱼、山瑞鳖、松江鲈、金线鲃、黄喉拟水龟、花龟、黑颈乌龟、安南龟、黄缘闭壳龟、平胸龟、黑池龟、暹罗鳄、尼罗鳄、湾鳄、施氏鲟、西伯利亚鲟、俄罗斯鲟、小体鲟、鳇、匙吻鲟、唐鱼、大头鲤、大珠母贝),列入《水产新品种名录》的牛蛙、美国青蛙的人工繁育种群,以及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陆生野生动物的人工繁育种群,经检疫合格后,均可食用。 2020-04-02 10:31:17
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和《畜禽遗传资源目录》的野生动物的野生种群,仍需全面禁止以食用为目的的猎捕、交易和运输。逃逸至野外的列入《水产新品种名录》中的牛蛙、美国青蛙等,可以依法猎捕,经检疫合格后也可以食用。 2020-04-02 10:32:20
二是列入《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第一批)》(农业部公告第948号)的鳖、乌龟等爬行类动物的野生种群、人工饲养种群以及人工繁育种群,适用《渔业法》的规定,经检疫合格后也可食用。  2020-04-02 10:33:12
我发现了受伤的野生动物,应该怎么施救呢? 2020-04-02 10:33:25
根据《陆生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管理规定》,野生动物收容救护应遵循及时、就近、科学和统一协调的原则。个人在发现受伤、病弱、饥饿、受困、迷途的野生动物时,应及时与当地林业部门取得联系,送往相关野生动物救助点(淹城动物园救助点)实施救助,或拨打常州市12345政府公共服务平台服务热线。 2020-04-02 10:34:55
请问下一步林业主管部门将如何整顿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经营利用从业机构? 2020-04-02 10:35:06
我们将对本区域所有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的机构,开展一次彻底的检查整顿。对违法从事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活动的机构,依法加重处罚;对取得人工繁育许可证,且人工繁育许可证上标明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陆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将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并一律停止为食用目的出售、运输野生动物等活动; 2020-04-02 10:37:31
对从业机构人工繁育种类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我们已核发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的,一律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其人工繁育种群管理适用《畜牧法》的规定;对从业机构人工繁育种类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国家重点保护经济水生动植物资源名录》或者《水产新品种名录》,我们已核发人工繁育许可证件或文书的,也一律撤回并注销所核发的许可证件或文书,今后按水生野生动物管理; 2020-04-02 10:39:03
对以食用为目的从事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的机构,已取得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许可证件和文书一律予以撤回并注销或申明作废,停止一切以食用为目的的经营利用陆生野生动物活动。  2020-04-02 10:41:00
我是一名鸟类爱好者,我想问下人工繁育的鸡尾鹦鹉、虎皮鹦鹉、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等能否做家养宠物? 2020-04-02 10:43:04
鸡尾鹦鹉、虎皮鹦鹉、费氏牡丹鹦鹉、桃脸牡丹鹦鹉、黄领牡丹鹦鹉、白腰文鸟、黑喉草雀、七彩文鸟、橙颊梅花雀、红梅花雀、禾雀、栗耳草雀、金丝雀等鸟类在我国被大规模人工繁育,主要用作观赏。对于人工繁育的上述鸟类,只要检疫合格,经林业主管部门批准后可以用作家养宠物。如果未来列入《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只要检疫合格,无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批准,也可直接入市。 2020-04-02 10:46:40
如果不能继续养殖了,人工繁育从业者能否将人工繁育野生动物放生? 2020-04-02 10:46:55
《野生动物保护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将野生动物放生至野外环境,应当选择适合放生地野外生存的当地物种,不得干扰当地居民的正常生活、生产,避免对生态系统造成危害。随意放生野生动物,造成他人人身、财产损害或者危害生态系统的,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2020-04-02 10:48:39
2019年2月2日,国家林草局办公室发布专门通知,加强外来陆生野生动物物种放生审批事中事后监管,任何组织和个人未经审批不得擅自进行野外放生。考虑到养殖动物的种类和规模,放生必然会导致一系列的生态、安全和法律问题,所以人工繁育从业者不能随意将其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放生。 2020-04-02 10:53:03
请问在野生动物利用管理和后续监管上将如何加强,有哪些措施? 2020-04-02 10:53:19
目前,我们一律停止受理以食用为目的猎捕、出售、购买、进口野生动物等活动的行政许可申请。因科研、药用、展示等特殊情况,需要对野生动物进行非食用性利用的,依法负责审批的主管部门要制定严格的审批条件和程序,列明需提交的证明材料,建立科学评估机制,经审核确认来源合法、符合法定条件的,方可予以批准,并须在批准文件中明确要求申请人依法接受检验检疫,有效防范疫源疫病的传播和扩散。 2020-04-02 10:55:25
同时,加强对非食用性利用野生动物活动的后续监管,防止滥用、虐待等不当方式,坚决杜绝假借合法渠道从事非法交易活动和食用的行为。加强对审批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教育、政策学习和专业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审批质量,对行政许可工作中的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等不依法履行职责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决不姑息。进一步完善配套法规和制度建设,积极争取地方立法机关及时研究修订地方保护法规,适时开展《野生动物保护法》执行情况调研,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研究探讨解决问题的策略,为进一步修改完善法律法规提供科学依据。 2020-04-02 10:58:07
好了,时间差不多了,我们今天的访谈就到这里了。今天的在线访谈得到了广大网友的大力支持,也感谢领导们的精彩回答,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再见! 2020-04-02 10:5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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