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网友下午好,感谢大家关注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今天访谈的主题是企业年报公示。访谈邀请到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冰、市市场监管局信用与风险监督管理处殷玉芬处长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欢迎大家踊跃参与。 2019-12-13 14:33:06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好!很高兴做客常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栏目和大家进行线上交流,也欢迎大家对我们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2019-12-13 14:33:40
主持人、各位网友,大家好! 2019-12-13 14:34:04
好的,今天的在线交流时间约一个半小时,欢迎广大网友踊跃提问,下面开始提问。 2019-12-13 14:34:33
这两年,经常看到新闻媒体中报道“企业信息公示制度”,请问这和“企业年报”是不是一回事? 2019-12-13 14:34:45
这个问题提得很好。应该说,企业信息公示制度是个大框架,而企业年报则是这个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 2019-12-13 14:35:20
政府部门在履职过程中、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均会产生大量信息。这些客观存在的信息,是评价和判断企业信用状况的重要依据。 2019-12-13 14:35:48
以前这些数据都掌握在政府部门、企业自己手中,社会公众难以获取。在信息化和大数据时代,这些信息需要通过数据和信息化手段反映出来,沿用传统的做法已经无法适应时代的要求。 2019-12-13 14:36:28
基于此,国务院制定了《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并在《条例》中明确了市场监管部门、其他政府部门、企业作为不同的信息公示主体,承担各自的信息公示义务,这就是企业信息公示制度的大体框架。 2019-12-13 14:37:28
在这其中,企业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将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信息通过年报公示、即时信息公示等方式进行公示。 2019-12-13 14:38:23
那企业年报的作用体现在哪些方面? 2019-12-13 14:38:52
国务院2014年2月批准发布的《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方案》,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度改为认缴登记制度,同时取消了企业年检制度,改为实行年报公示。 2019-12-13 14:39:54
年检改年报以后,企业就无需像以前年检一样,到市场监管部门提交纸质材料了,只需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年度报告。 2019-12-13 14:40:59
把联系方式、存续状态、股东出资、对外投资、资产及经营情况等信息公之于众,由企业自己对真实性负责,让自己的信用水平接受社会监督和检验,有利于企业加强诚信自律,累积良好的信用记录,持续健康发展。 2019-12-13 14:42:31
同时,广大的消费者、银行、债权人和交易伙伴在与市场主体做交易之前,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企业的信用信息,从而保障交易安全,规避和减少交易风险,有利于扩大社会监督,保障公平竞争,维护交易安全,营造更加公开透明的营商环境。 2019-12-13 14:44:55
改年检为年报,是变企业对行政机关负责为向社会负责的具体体现,是放松政府对企业的直接干预、促进工商登记注册便利化的重要措施。 2019-12-13 14:46:25
当然,除企业外,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也应进行年报,今天我们主要介绍企业这一块,也欢迎大家就其他类型市场主体的年报问题进行咨询。 2019-12-13 14:48:36
企业年报只能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吗?现在有好多企业信息查询的APP,能不能在那上面进行企业年报? 2019-12-13 14:49:03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是市场监管总局官方唯一的企业信息公示平台,是企业报送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的法定平台。 2019-12-13 14:50:19
企业年报必须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报送。本省企业应登录江苏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年报,网址:http://www.jsgsj.gov.cn:58888/进行年报。 2019-12-13 14:51:31
企业年报,都要报哪些信息? 2019-12-13 14:52:30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年度报告内容包括:(一)企业通信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 2019-12-13 14:53:46
(二)企业开业、歇业、清算等存续状态信息;(三)企业投资设立企业、购买股权信息; 2019-12-13 14:54:49
(四)企业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其股东或者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五)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 2019-12-13 14:56:26
(六)企业网站以及从事网络经营的网店的名称、网址等信息;(七)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对外提供保证担保、所有者权益合计、营业总收入、主营业务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纳税总额信息。 2019-12-13 14:58:32
我曾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对一些企业的年报信息进行过查询。按照刚才所说,企业既无需向登记机关提交书面材料,同时自己对公示信息的真实性负责,那么这些信息的真实性如何保证? 2019-12-13 14:59:31
实行年报公示,并不意味着企业就可以在年报公示中随意填报、任性填报。 2019-12-13 15:01:29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建立了完善的信息监管制度,包括抽查、举报等等。每年年报结束后,市场监管部门都会以“双随机”的方式对企业公示信息进行检查。 2019-12-13 15:03:03
仅今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就按照“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的要求,对6539余户市场主体进行了市场监管综合“双随机”抽查,检查项目涉及公示信息检查、登记事项检查等26大类,覆盖抽查事项72项事项。 2019-12-13 15:05:13
根据我们统计,今年抽查中就有23户企业因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被市场监管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向社会公示。另外,如果因公示信息弄虚作假造成他人损失的,还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019-12-13 15:07:09
在这里,我们郑重提醒:一定要如实填报年报信息,尤其是对某些数据项不理解的,填报人员千万不要自行揣测、随意填报,可以参阅填报说明,也可以咨询属地市场监管部门,以防企业信用受损。 2019-12-13 15:09:22
我想问下:异常名录算行政处罚吗?有哪些情形会被列入异常名录? 2019-12-13 15:10:18
将企业列入异常名录,不属于行政处罚,而是具备惩戒性质的行政行为。 2019-12-13 15:11:38
目前,企业出现下列四种情形将被列入异常名录:一是未按规定年报,二是未按照市场监管部门责令的期限公示有关企业信息,三是公示信息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四是通过登记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 2019-12-13 15:13:43
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的规定,被列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政府采购、工程招投标、国有土地出让、授予荣誉称号等工作中均将依法被限制或禁入。 2019-12-13 15:15:11
实际上,异常名录的信用约束范围远远不止刚才提到的几个方面:在我们的实际工作中,已经遇到企业因被列入异常名录而无法进驻网商、员工贷款受限、追偿债权受阻等各种情形。企业虽然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但是相关信用记录会终生记于企业名下。 2019-12-13 15:18:30
更为严重的是,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届满3年仍未履行相关义务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并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且至少5年内不得移出,相关信息会与其他政府部门共享,实施联合惩戒。 2019-12-13 15:20:42
我企业准备注销,还需要年报吗? 2019-12-13 15:20:58
如果准备注销企业的,请确定是否可以在6月30日前完成所有注销手续,不能完成的,建议在规定时间内报送年报,以免因未报送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影响注销手续的办理。 2019-12-13 15:22:03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无法采取简易注销程序办理注销。 2019-12-13 15:22:35
另外,一些企业认为:我今年在登记窗口办理了“多证合一”或是某个事项的变更登记,就不用再年报了。 2019-12-13 15:23:22
这里提醒大家:企业年报是企业每个年度都需要履行的义务,不会因为办理了“多证合一”、变更等业务而免除。 2019-12-13 15:24:34
我是去年新开的海关报关企业。听同行说,以前海关的年报,现在也是跟你们的年报一起报了,有这个事吗? 2019-12-13 15:24:55
根据去年《工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要求,海关管理企业年报内容在现有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年报信息基础上,增加英文名称、英文地址等海关年报事项。 2019-12-13 15:26:16
其实,自2016年起,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16〕53号)相关要求,社保和统计相关事项就已纳入企业年报公示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人社、统计等部门推进企业年报“多报合一”。 2019-12-13 15:28:09
今年,市场监管部门统一了海关管理企业与其他企业的年报时间,优化了数据交互流程,便捷了年报填报过程,海关管理企业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年报,报送事项由126项压减至40项,大幅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制度性交易成本。 2019-12-13 15:30:03
我使用公示系统查询企业信息时,有些项目显示“不公示”,这是为什么?我觉得,如果这些信息只有企业知晓的话,公示的意义不大啊? 2019-12-13 15:30:14
首先,法律赋予了企业在年报中,对部分信息自行选择是否公示的权利。 2019-12-13 15:31:15
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九条的规定,企业从业人数、资产、担保、经营情况等信息由企业选择是否向社会公示。 2019-12-13 15:31:55
其次,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对不公示的信息进行查询。 2019-12-13 15:32:25
如《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明确,经企业同意,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查询企业选择不公示的信息。 2019-12-13 15:33:06
第三,企业选择“不公示”,不代表这些信息就不需要接受政府部门监管。比如市场监管部门在对公示信息进行抽查时,这些信息也属于检查的内容。 2019-12-13 15:34:55
最后,我认为,在商事行为中,同等条件下选择交易伙伴时,信息公示得越多、企业就越透明,交易机会就越多。 2019-12-13 15:35:44
我相信,将来会有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到信息全面公开的队伍中来。 2019-12-13 15:36:10
听了刚才的介绍,我想对我公司以前填报的年报信息进行核实,如果发现之前的信息有问题的话,我还能不能进行修改? 2019-12-13 15:36:44
可以修改。你按照填报年报的方式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即可。 2019-12-13 15:37:54
不过,对已经成功提交的年报信息进行修改,会有修改记录,同样也向社会进行公示。 2019-12-13 15:38:21
作为企业,除了年报以外,还有哪些信息公示的义务? 2019-12-13 15:38:48
单就《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而言,除了年报公示以外,企业还应当进行即时信息的公示。 2019-12-13 15:39:25
具体而言,包括下列信息内容:(一)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等信息; 2019-12-13 15:40:21
(二)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股权转让等股权变更信息;(三)行政许可取得、变更、延续信息; 2019-12-13 15:41:16
(四)知识产权出质登记信息;(五)受到行政处罚的信息;(六)其他依法应当公示的信息。 2019-12-13 15:42:06
当然,企业在按照《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履行了年报公示和即时公示义务后,不免除其他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公示信息的义务。比如,上市公司完成公示信息后,还需要依法披露上市公司信息。 2019-12-13 15:44:07
我以前办过一家企业,因为预期的项目没谈成,就放在一边,一直没有年报。最近发现,这家企业的营业执照被吊销了。不是说不年报只是列入异常吗?怎么还会被吊销? 2019-12-13 15:45:23
2016年5月,工商总局、税务总局联合印发了《通知》,要求各地按照规范一批、唤醒一批、吊销一批的总体思路,对长期停业未经营企业进行清理。自此,每年江苏省市场监管局均会部署开展这项工作。 2019-12-13 15:47:16
年报中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和“实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如何填写? 2019-12-13 15:47:43
认缴出资额是指公司股东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的货币出资,认缴出资时间是指股东自行约定并载于公司章程中缴纳认缴出资的最终时限;实缴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是公司股东已实际完成缴付出资的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2019-12-13 15:50:13
每个股东的认缴及实缴情况应分别填写,有分期认缴、实缴的应合并填写一条数据,即认缴额、实缴额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的累计数额,认缴时间、实缴时间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止的最后一次缴付时间。如股东尚未缴付出资,则实缴金额填0。 2019-12-13 15:52:12
“股东股权转让”信息如何填写? 2019-12-13 15:52:42
如果“企业基本信息”中“有限责任公司本年度是否发生股东股权转让”选择是,就会出现该页面需填写,选择否则不会出现该页面。 2019-12-13 15:54:03
填报时,点击“添加”,输入股东姓名或名称、股权变更日期、变更前后股权比例。 2019-12-13 15:54:59
需要注意的是:1.该股权变更需发生在年报年度内;2.如果股东的股权变为0,也需要填写;3.每一次股权转让信息均要逐一填写,并写明股权比例的变化。 2019-12-13 15:55:37
我在注册工商联络员时,系统提示“输入的企业信息不正确,请核实”是什么原因? 2019-12-13 15:56:28
企业注册联络员时,系统将把企业填写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件号码”三项信息和企业的注册登记信息进行比对,存在不一致的就会提示“输入的企业信息不正确,请核实”。 2019-12-13 15:57:17
因此,如果看到上述提示的,请将前两项信息和营业执照比对,第三项信息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比对,必须完全一致方可注册成功。 2019-12-13 15:57:55
如果比对无误还是无法注册成功的,可电话咨询属地市场监管部门。 2019-12-13 15:58:15
时间过得很快。由于时间关系,本次访谈先到这里了,感谢各位网友的热情参与,感谢王冰副局长和殷玉芬处长的精彩回答,再见! 2019-12-13 15:58:20
20/20条,1/1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