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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常州发布全省首个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标准

发布日期:2023-05-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5月29日,中共常州市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出台《常州市老年教育机构建设与评估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公布了《常州市老年大学(学校)建设标准及评估细则(试行)》《常州市社区老年教育办学点建设标准及评估细则(试行)》,详细制定了各类老年教育机构的建设标准、达标要求及评级规则,为老年教育机构标准化建设与评估提供详实的参考依据。该《意见》成为全省首个以标准化建设促进老年教育发展的市级地方标准。

《意见》提出,到2025年,全市老年教育机构(含教学点)100%达到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级评估标准要求,优秀级老年大学(学校)达50%以上,示范级老年大学(学校)达20%以上。《意见》强调,当前要紧密围绕我市“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部署,准确把握建设与评估之间的关系,坚持“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工作方针,加快建成一批省内有地位、国内有影响的老年教育机构,努力打造“常有颐养”老年教育名片。

《意见》强调四项工作原则,分别是:聚焦“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提高老年教育的覆盖面和参与率的导向性原则;贯彻落实相关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标准,引导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逐步形成规范化发展模式的规范性原则;坚持协同推进,独立创新争优,推广经验做法,实现均衡发展的整体性原则;鼓励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加强课程建设,创新办学模式,提高办学成效的发展性原则。

《意见》明确建设评估的相关要求,就各级老年教育机构适用的评估细则、建设标准、指标体系和实施路径作了说明,并明确了集中建设、先期评估、整体评估三个工作阶段的推进时间、目标要求和工作任务。

据了解,官方发布老年教育机构建设标准,在全省尚属首次,为推进常州老年教育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基础和政策支撑,也为《常州市“十四五”老年教育发展规划》的全面实施提供了明确路径和有力抓手,在常州老年教育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式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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