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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学校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通告

发布日期:2021-11-09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综合研判,并报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同意,现就当前学校(含幼儿园、托幼机构,下同)疫情防控和复学工作通告如下:

一、学校复学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三项条件的普通高等学校、职业学校、技工院校、普通高中、义务教育阶段学校,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起,可以错时错峰复学,组织符合返校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校。

(一)不位于封控区、管控区。

(二)没有教职员工或者学生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

(三)制定《学校复学和师生返校工作方案》,落实疫情防控条件、措施、应急预案,以及应急预案演练工作,并通过属地教育行政部门的现场审核验收。

二、师生返校条件

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教职员工和学生,2021年11月10日(星期三)起,可以按照所在学校的统一安排,错时错峰返校。

(一)不在封控区、管控区。

(二)没有发热(体温≥37.3℃)、咳嗽、气促等上呼吸道感染症状。

(三)每天进行自我健康监测并做好记录,能提供自2021年11月3日起的《健康监测记录表》。

(四)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需在集中隔离期满后,再按规定完成7天居家健康监测,凭48小时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返校。

三、其他相关事项

(一)复学前,学校要认真做好疫情防控、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后勤保障等各项复学准备工作。

(二)复学当天,学校要按照工作方案要求,规范有序组织学校复学和师生返校工作。

(三)复学后,学校要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确保师生生命健康和校园安全稳定。同时,要统筹安排好任课教师课务,并做好暂不能返校学生的线上教学和居家学习生活指导。暂不复学的学校,要继续认真做好线上教学和学生居家学习生活指导。

(四)复学第一周,各校应全力配合卫健部门对10%的返校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核酸抽检。

(五)待常州全域无中高风险地区后,幼儿园(含托幼机构)再行复学、校外教育培训机构方可恢复线下培训活动,具体时间由属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确定。

常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学校防控组

2021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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