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价格收费 >> 正文

常州就出租车运价机制、起步价等调整举行听证会

发布日期:2018-09-22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9月21日下午,常州市巡游出租车运价机制调整听证会在市行政中心举行。
  听证会应到21名参加人,实到21人,符合相关规定。其中消费者11名,其他是专家学者、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政府部门人员、社会组织人员和经营者。另有5名消费者旁听人员列席。
  按照程序,听证会方案事先已经在市物价局网站进行了公告。根据听证方案,将暂停出租汽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出租汽车基本运价(起步价、车公里单价)或将由政府定价改为政府指导价,由经营者综合考虑市场供需、运营成本、交通状况、服务质量、居民收入、驾驶员收入等因素,实行上下浮动。
  运价机制调整具体内容为:起步基准价(3公里及以内)将1元/次的燃料附加费并入起步价,普通车型起步基准价由9元/3公里调整为10元/3公里,起步基准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30%。车公里基准单价(3公里以上)由1.8元/公里调整为2.1元/公里,车公里基准单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30%。后期即将投运的舒适车型起步基准价增加1元,为11元/3公里,起步基准价下浮不限,最高上浮30%。
  根据测算,起步价增加1元只涉及舒适车型,消费者乘坐舒适车型出租汽车增加支出白天1元/次、夜间(23:00-5:00)1.3元/次。车公里单价增加0.3元,其中3公里及以下的营运数量约占26%,起步价不变,乘客支出不变;3公里以上至6公里的营运数量约占35%,乘客最多增加支出白天0.9元/次、晚上1.17元/次;预计计程3公里以上的乘客平均增加支出约4元次 。
  据悉,去年以来,随着巡游出租车经营状况下滑,有关绕路、拒载等服务投诉事件屡禁不止。国家深化出租车行业改革的导向,是希望统筹发展巡游出租车和网约出租车,实行错位发展和差异性经营。因此,巡游出租车通过理顺价格机制,能推动其适应市场竞争,促进改善服务质量。
  听证会上,多位参会人员就进一步明确舒适车型标准、细化浮动方案启动条件、优化出租车服务质量和安全保障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听证会后,市物价部门将综合采纳本次听证会参加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完善价格调整方案,提交市政府和省物价局审批。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返回顶部】【打印此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