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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民宗局获评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

发布日期:2014-10-3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10月29日获悉,我市民宗局日前被国务院授予“全国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荣誉称号。
  市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管理民族宗教事务,采取切实措施构建和谐宗教,促进民族团结,使我市民族宗教系统迸发出源源不断的正能量,有效促进了常州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
  近几年来,我市开展“促进民族团结、共建和谐家园”主题活动。各级民宗部门以此为抓手,持续实施农村少数民族致富奔小康工程,扎实开展社区民族工作和企业民族工作示范点创建活动,努力探索建立流动少数民族服务和管理机制,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引导他们融入常州大家庭,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同时,我市以宗教文化建设、道风学风建设、宗教场所档案室建设、消防管理建设和慈善公益等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了显著成效。档案工作和消防工作步入江苏省乃至全国前列,5个宗教场所被评为“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集体,2人获评“全国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先进个人”。
  我市民宗系统还积极引导宗教界和信教群众用慈善心、公益心、博爱心传递正能量,通过捐款捐物、无偿献血等,让一大批残疾人、环卫工人和病人得到温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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