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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发布日期:2018-03-20  浏览次数:  字号:〖默认 超大
  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日前下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对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提出了总体要求,明确了工作任务、强调了保障措施。
  《实施意见》提出我市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明确“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以公开促廉洁”为我市推进政务公开的四项基本原则。围绕政务公开体系、政府数据开放、“互联网+政务服务”、公众参与四个方面对工作目标进行细化,提出到2020年,全市政务公开工作总体迈上新台阶,基本实现政府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开内容覆盖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的目标。
  《实施意见》确定4大类16项具体工作任务,并根据任务内容明确牵头部门与配合部门。一是加快建立健全政务公开制度规范。主要举措是加强权责清单和公共服务清单统一规范,建立健全政务公开事项目录,制定政务公开工作规则,建立常态化政策解读机制,推动政务舆情回应制度化规范化和加快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制度探索与创新。二是打造“互联网+”政务公开平台。主要举措是建设智慧便捷的政府网站,优化提升江苏政务服务网的常州版块,做大做强政务发布新媒体,发挥好政府公报标准文本作用。三是提升企业和群众参与度获得感。主要举措是细化公众参与范围,规范公众参与方式和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四是积极推进政务数据共享开放。主要举措是加快推进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建设统一集中的公共数据开放网站,加强对政务数据资源的开发利用。
  为保障政务公开工作推进,《实施意见》明确各级政府和部门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将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及领导干部培训科目,并纳入市区两级绩效考核体系,加大分值权重。同时,《实施意见》要求,探索引入独立第三方机构对政务公开质量和效果进行公正的评估。探索建立政务公开监督员制度,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专家学者、社会公众、新闻媒体等作为监督员,监督政务公开工作。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激励和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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